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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加快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进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为构建和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好六项工作:
(一)着眼于建设平安和谐*,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要完善党政领导、综治牵头、调处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继续巩固、健全村(居)委、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组织,发展行业性、区域性的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其他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确保调解工作覆盖到全市各个领域。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的调委会和调解室,进一步落实调解人员、调解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事项的公开明示制度,抓紧规范使用人民调解的标识和工作徽章,增强调解工作的公信力。要研究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推进人民调解立法工作,争取早日纳入全市立法计划,实现人民调解由传统调解向法制化、规范化转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人民调解员职业准入制度,并用2年时间把全市人民调解员、调处工作骨干轮训一遍,努力将一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去,力争每个司法所有一名以上的人员有律师资格,真正使队伍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力军”。切实提升发展层次,扩大服务领域,把工作重心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延伸,向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延伸,向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延伸,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要突出抓好对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积极对社会薄弱区域和不稳定人群开展矛盾纠纷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劳动纠纷、企业改制、军队转业退伍人员待遇诉求、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引导律师在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要有政治意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个别违法违规、不顾大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一定要严格纪律,严肃处理,维护好律师行业的形象。
(二)紧密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我们的重要职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深入推进律师工作。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研究制定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举措。积极为国企改革、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探索为我市自主创新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服务的新路子,努力为进出口贸易、反倾销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公司律师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涉外服务领域,紧抓泛珠三角合作协议(CEPA)带来的机遇,加深穗港澳三地律师业的合作,大力提高*律师业的发展层次和水平。要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为落实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要为政府依法行政服务,引导律师参与政府立法、行政决策、处理信访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当好政府的顾问和参谋。继续推进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工作,总结经验,建立起*特色的工作模式。要推进律师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市、区(县)两级管理职能的合理配置,充实和发挥区(县)司法局的管理职能。
进一步深化公证改革。按照《公证法》、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公证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要求,从有利于公证队伍稳定和公证事业发展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公证机构设置和布局调整工作,确保队伍不乱、秩序不散、业务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依法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引导公证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为扩大对外开放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巩固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成果,推动公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配合《公证程序规则》等部颁规章的制定,对全市公证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加强对公证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证质量不断提高。加快公证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统一受案标准、统一受理编号,并在国家公证收费规定范围内,实行同类证同一收费标准,维护好正常的公证执业秩序,巩固和提高公证公信力。
全面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建立科学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要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稳步发展鉴定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鉴定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快建立司法鉴定执业监督网络,杜绝假证,防止错证,更好地满足司法活动的鉴定需求。抓紧组建司法鉴定专家咨询小组,为成立全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打好基础,确保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主动介入全市经济社会改革,介入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好安定团结的发展环境。要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当前,要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抓紧出台全市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和统一全市“三项标准”(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要进一步提高援助服务质量,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学者顾问团制度,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简化申请和审查手续,从而确保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关爱,树立法律援助的“*品牌”。
(三)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劳教工作。(略)
(四)着眼于搭建一个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摊子大,底子薄,比起兄弟省市来说,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看到基层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抓出实效。
大力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司法所大多地处老城区,资金投入多,工作难度大。要抓好市里建设资金的督促落实工作,各区(县级市)司法局也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抓紧筹措资金,尽快启动建设工作。对已启动的建设项目,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要通过努力,使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有明显的改善,做到“五个具备”: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的司法所标识和衔牌、实用的工作设施装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整洁的文件档案橱柜。
积极推进司法所软件建设。要花大力气抓好司法所人员的落实,确保用于配备司法所助理员的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今年要全部用满,并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要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等九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司法所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做到所务公开,实现“五上墙”:司法所业务职能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工作服务标准上墙、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紧紧围绕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以司法所为依托,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整体思路,把司法行政各支队伍、各种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
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外来员工、青少年学生、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集中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促使形成崇尚法制、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的“五进”专项主题活动,在各行各业兴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总结推广“深化法律进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快小坪安置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层创建安置实体的指导,逐步实现安置点建设的集约化、连锁化和规模化,增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的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全市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优化升级,建好各区(县)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监督和管控。改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帮教质量,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平稳回归社会,确保今年安置率达到90%,帮教率达到95%,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探索筹办一至二个吸毒人员刑释解教后的康复性基地,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降低复吸率。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要按照省《关于在全省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在明确职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保障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此外,还要加强对新设立的南沙、萝岗区司法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
(五)着眼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普法规划。
党的*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的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认真贯彻*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好*司法行政工作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是我们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本单位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出台打好基础。制定好“*”规划,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国“*”规划中的位置,把握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方向。二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期间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努力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利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利时机,多做工作,多方协调,力争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十一
五”期间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顺利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和可靠的保障。
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一直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中央关于“*”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做好普法工作”,在前不久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罗干同志也将“更加注重全民法制教育”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八大任务之一,要求制定好“*”普法规划。我们要认真总结“*”普法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普法规划草案,为推进全市“*”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无论是“*”规划还是“*”普法规划,今年都要开始实施,要起步。因此,制定工作一定要抓紧,一季度要全面完成。制定这两个规划,既要遵循部里、省厅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更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突出工作特点,体现自身特色,使规划更具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此外,还要继续做好法制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工作,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高有力保障。今年全国法学会年会在我市召开,我们一定要认真承办好。
(六)着眼于巩固发展有力的组织保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在全部司法行政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扎扎实实抓好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党建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方法,发挥好党组织对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司法行政党员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政务公开、所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狠刹收送红包、跑官要官、赌博和铺张浪费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政法专项经费使用的检查督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是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年”,要全面落实省厅《关于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继续深入抓好律师行业惩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求取得新成效。
要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一把手”工程,落实好对“一把手”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人事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执政、执法和服务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将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选好配强区(县)司法局长、乡(镇)司法所长和劳教所长。加大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协管力度,做好年度考评工作,推动区(县)班子干事创业。
要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劳教干警的革命化、职业化和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省级统考”的原则,择优录用劳教干警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建立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律师、公证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队伍的培训和交流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好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好培训,尤其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机关与基层的双向交流。
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发现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从劳教所、律师所和司法所等基层和一线成长起来的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在全系统兴起勇挑重担、争当先进的高潮,推动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排头兵”地位。
要大力加强机关建设。培育机关良好的用人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促使形成蓬勃向上、振奋人心,讲正气、比贡献、兴学习的机关风气,真正把司法行政机关队伍打造成有战斗力、出业绩、出品牌的优秀团队。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
此外,还要做好市局律师公证管理处的分设、司法鉴定管理处编制落实、乡镇司法所编制核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