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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推动民政大发展的一年。我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二次全国、第二十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为基础,着力夯实民政工作“六个体系”(即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体系、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体系、老龄工作体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体系),重点突出社会化养老示范工作。抓创新、求发展、创品牌,推动我区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关注民生,保障民权
1、规范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低保救助为核心,以医疗救助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做好“为民解困”工作。一是健全区、街、居社会救助工作三级网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二是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认真核定困难户的家庭实际收入,严格把好进出关,三是按常补、非常补对象,及时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并对常补对象和特殊困难对象实行全额保或分时段性全额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分类救助”。四是完善低保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工作,实现“数字低保”。举办一至二期低保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程序,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继续做好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采取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救助。基本医疗救助,确定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发放基本医疗救助卡,按家庭人口数分类救助;对于大病医疗救助,确定六种大病救助病种,特殊病种,酌情救助。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细化操作程序,完善签领手续,及时张榜公布。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区、街、社区三级医疗救助档案。
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文明和谐社区
1、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统领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通过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社区建设“六大和谐”,即建设自治型社区,促进自我管理的和谐;建设服务型社区,促进居民各类需求的和谐;建设学习型社区,促进居民素质与时代要求的和谐;建设平安型社区,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建设生态型社区,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建设保障型社区,促进社会群体关系的和谐。每个社区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创建和谐社区特色,制定创建和谐社区方案,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街道为单位,将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情况,列入年终区三文明社区建设单项考核。
2、积极探索和建立社区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推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全面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适应社区建设发展需要的社区干部队伍。按照“分级负责,分批培训”的原则,对全体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在社区干部中组织开展“我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演讲征文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干部服务水平,在街道和社区服务窗口实行文明办公、微笑服务、首问责任制度,建立社区干部每周“一日、一情、一手册”(服务走访日、民情调查、干部走访手册)制度,开展“重民意、虑民情、系民心”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使社区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3、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达标基础上,大力培育新的精品社区。重点打造七里街、环湖路、南湖等精品社区,力争全年完成三到五个精品社区培育工作。继续加大投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国债项目资金,配套投入用于街道、社区推行“一门式服务、敞开式办公”等项目的建设,结合“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等项目的实施,区、街配套投入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抓好区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服务信息建设,建立区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三级信息网络,以社区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人性化为切入点,促进社区建设发展。
4、以民主自治为目标,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继续完善居民自治,切实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社区要成立社区协调议事会,制定和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完善社区论坛、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等制度,探索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调动社区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畅通民主渠道,做到社区自治有组织,实施自治有人抓,执行自治有人管。
5、大力加强社区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建设标准化、队伍职业化、居民自治化、服务社会化、管理智能化”为特色的社区服务新格局。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领域,健全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手段,完善服务网络,培育精品亮点。完善区社区服务中心12343市民生活服务热线功能,促进社区服务向纵深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引导辖区单位内部生活设施,向居民开放,辖区单位生活设施开放率不低于80%。积极组织开展社区自愿服务活动,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每个社区的志愿者队伍人数要不低于居民总数的10%。重视培育和发展职业化与专业化的各类社会工作组织,拓展服务项目,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首先是突出服务对象,以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失业人员、优抚对象为重点实施社会保障的无偿性服务,以面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开展政务服务、居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的低偿、有偿性服务;其次是拓展服务项目,立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依托社区服务站、援助站和便民服务点,针对社区环境整治、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生活救助、困难援助、学习教育等8大类居民需求,在每个社区建立起5个系列10个以上服务项目,基本解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服务需求。
6、积极抓好村民自治和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市民政局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村落社区组织建设,抓好村落社区的建设。
三、夯实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1、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继续抓好“三个纳入”,即:将双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具体范畴,纳入考核系统、街道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五大体系”,即: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和武装部、双拥办组成的组织协调体系,由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组成的优抚安置体系,由卫生、教育部门组成的优抚对象医疗、驻区部队子女入学、入托的卫生教育保障体系,由驻地供电、供气等部门组成的基础建设服务体系,由驻区各部队组成的拥政爱民体系,从而有力的确保双拥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抓好六项活动:举办一次区班子领导参加的“军事日”活动;举办一场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国际形势讲座;举办一次双拥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次双拥演讲比赛;举办二次优抚对象座谈会;举办一次“八一”军民联欢会。三是不断促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不断扩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残疾军人的服务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抚对象享受廉租房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四是努力提高科技拥军、科技助民活动层次。充分发挥辖区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较多的优势,利用各种科技平台建立教学培训、技术开发等科技拥军基地。今年为驻区部队官兵和我区退役士兵举办二到三期两用人才培训班。要依托区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建立就业指导服务网络,为待业的驻区部队随军随调家属和驻区部队官兵,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五是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工作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在新型经济组织中开展拥军活动的新路子。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和手段,为优抚对象提供服务,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拓宽领域,大胆探索,积极开展社会化拥军,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阶层拥军,积极创造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需要,满足广大军民需要的新内容、新经验。
2、认真做好退伍士兵安置工作。
一是做好*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置安置改革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三是积极为退役士兵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四是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协同有关部门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和公共职能介绍机构,为他们举办人才交流活动。拓宽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使他们能够走上就业岗位。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示范活动,促进社会养老家庭化,养老服务社会化,大力建设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形成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养老社会化进程。从完善“五个机制”入手,形成关注和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氛围。一是完善工作宣传机制。加大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采取社区板报、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养老服务,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以国家、集体投入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兴办社会福利事业。落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床位补贴,扶持他们的发展。*年,拟在*年的基础上把社会化养老服务、爱心门铃再增加一倍,送时服务达到200户,春风牵手卡再扩一倍。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坚持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的有机结合,推动社区养老、照料工作的开展。促使辖区现有的老年服务设施和卫生、体育、文化等设施向社会开放,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团体和社会性中介组织,形成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完善队伍培训机制。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依托民营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培养一支养老助理员队伍,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福利院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后上岗,入户服务,实现了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五是完善机构管理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开展“星级老年之家”、“星级养老机构”评选活动,探索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对办理中的违规行为的监控、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等,制定管理办法。
2、区福利院拟筹建新楼,满足老人入住需求。目前,区社会福利院占地面积7.8亩,建筑面积为8栋5000平方米,床位300余张,相对兄弟县区,已显落后。打算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A类一级福利院的标准,打造一要占地面积100余亩,设置床位数1000余张,寓老人入住康复、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A类一级福利院,以确保全区三无老人及社会各界老人入住需要。
五、完善老龄工作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为老服务工作,确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确保老年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把全区所有贫困老年人都纳进了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为加大对“三无”老人的供养服务,对孤老实行集中供养和居家供养。二是通过发放慈善医疗卡和临时性医疗救助的方式,对生活困难老人实行慈善医疗救助。三是发挥社区老年人协会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退休人员书画、棋牌比赛、等形式的文体活动,使老年人在社区就能有所为、有所学、有所乐。四是搞好民巷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和马家池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的经营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五是做好对全区百岁老人元旦、春节、端午节三节的走访慰问工作。六是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优质的服务迎接老龄社会的进程。
六、构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体系,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坚持培育发展、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经济犯罪,取缔无登记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使我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宣扬典型,倡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社区,鼓励举办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好社区民间组织,在一个街办进行试点。四是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管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作,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的运作,引导其健康发展。(全年)
2、抓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区婚姻登记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程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操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文本,争做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排头兵。
3、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扫之风。在清明节、“七月半”、冬至期间,在全区开展了“破陋习、树新风”宣传月文明祭扫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以集体追思会和家庭追思会为形式的文明祭扫新风。大力倡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海、骨灰植树、深埋不留坟头等做法,保护环境,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