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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发展产品质量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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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发展产品质量管理计划

*市人民政府:

自9月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肇庆和我市政府及各级工商部门的部署,以关注民生、维护安全为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采取成立机构、制订方案(详见附表)、宣传发动、督导结合、统一清理等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11月5日,全市县城以上城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共31个,全部已开展索证索票管理,索证索票率96%;共有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608个,其中已经建立台帐的有1511个,占总数94%;共有县城(含)以上城市猪肉市场和销售猪肉的超市18个,其中13个市场内的145户猪肉经营户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准入协议,5个超市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准入协议,即其所销售的猪肉全部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行动以来,我局共查处无照经营35宗,查获销售假伪食品案16宗,捣毁地下猪肉屠宰场4个,引导办照127户。

11月5日下午,省政府、肇庆市政府及我市分别召开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级工作会议。为迅速贯彻落实三级政府的会议精神,推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会后我局立足职能,在认真总结梳理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下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及早部署和安排。

总的来说,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单靠某个部门动和做是不科学和不实际,社会的整体收效也是甚微的。从现时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看,受其他职能部门的认识度和协调性的影响,我局在开展工作中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和阻力,直接影响了工作的实施进度,甚至有部分工作处于被动制约状态,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意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市政府开办的市场存在多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主体资格不合法,全市由市政府开办的24个市场(其中集贸市场21个和专业市场3个)全部没有通过市场年检,不符合合法经营的主体资格。第二是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识未到位。第三是没有落实市场开办者为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场内经营户的入场资格没有进行审查,容许场内多个行业无照经营现象的存在,同时对食品经营户开展索证索票工作没有及时督促和检查。第四是市场的内部管理未能到位,场内硬件设施没有更新改造,环境脏乱差。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建议市政府督促市场开办部门要进快理顺和解决主体资格问题,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场内经营者合法经营,在年度市场档位招投标时,对所有中标者必须要求持《营业执照》办理缴交投标款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消中标资格。

二是城区市场周边街巷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尤其是高观市场及新沙田园市场更为严重,其中清塘沙田园二、三街仅猪肉无照经营户就达20多档,而鱼、蔬果等其它市场行业更挤满整条街道,群众意见很大。对于市场周边街巷无照经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有历史遗留的原因,也有部门利益的潜在影响,要彻底解决这一现象,我局认为必须按照疏导和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区别处理。首先是,对市场周边确实符合经营条件,且存在多年的猪肉、三鸟、鲜鱼无照经营店档要尽快发照。今年6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场外的猪肉、三鸟、鲜鱼等经营户的发照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此,我局建议市政府尽快协调市政、卫生、环保等部门,对该部分符合条件且经营多年的经营户给予审批发照。其次是,对市场周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户,尤其是对沙田园、高观市场等顽固部位要坚决清理取缔。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政、城监、工商、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清理。

三是大沙市场管理相对混乱,对321国道沿线的整治带来压力。本月底国家第三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将在我省召开,大沙段是我市迎检的重点部位。一直以来,大沙市场的管理相对混乱,市场内外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有:一是市场外街道被当地市政部门划分投标,且全部无照经营,对市场内正当合法经营带来极大的冲击,并引发市场内部分经营户不办照经营,甚至搬出市场占道经营。二是当地市场物业管理部门没有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疏于管理,没有审查场内经营户的合法经营资格。三是地方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依法经营观念不强,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出现。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市政府督促当地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清理市场外无照经营户,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尽快理顺和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审批发照;对不符合条件的,采取统一清理取缔措施。

四是个别部门的职能分工未明确。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而作为市政府开办市场的工作部门,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对该项工作介入严重不到位,主要表现有:市政府整治领导机构未有将该部门列入成员,且相关工作会议也未有通知出席,致使该单位对该项工作认识不深、对本部门的职责未清晰明确,并直接影响了市场内相关整治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局建议市政府尽快将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纳入本次整治的成员单位,一方面明确其开办职责,另一方面有利协调解决市场内无照经营问题。

现在距离国家第三次工作现场会的召开还有二十多天的时间,所有工作迫在眉睫,如何按时按质完成4个100%工作目标是我们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想方切法,迎难而上,对本部门力所能及、能理顺解决的,要分步骤、分阶段尽快解决。具体计划如下:

1、总结摸查(11月6-7日):组织各单位认真总结前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和原因,讨论研究解决措施,并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分层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巡查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反复摸清底数。具体分二步开展:第一步重点摸清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第二步摸清其他相对零散的经营户。通过“拉网式”的反复摸底排查,再次调整和确定本辖区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城市社区、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确定为重点区域,形成重点区域名录。

2、提交计划(11月7):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将梳理出的问题和措施形成工作计划提交市政府,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和协调。

3、继续宣传教育(11月8日—11日):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加大宣传的有利机会,继续加大对基层一线工商人员的再动员和社会群众、经营户的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认识,确保将各项整治任务家喻户晓。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既要报道好的典型,发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又要对制假售假恶劣的企业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

4.集中整治(11月12-21日):继续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场周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为重点清理对象,以大沙沿线、沙田园二、三街、高观市场为重点整治地段,切实解决市场内外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市所有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三大任务

4、督查巩固(11月22-24日):在局食安办的带领下,抽调经检、市场、企管、登记、商广、督察等股室负责人组成督查组,以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局予以通报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奖惩,确保工作落实。

5、整改提升(11月25-28日):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印发至各单位,督促各单位针对督查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专项整治的成效。

另对非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我局将及时、全面向市政府汇报反映,希望市政府能站于全市的大局,给予积极协调解决,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和国务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