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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党风廉政计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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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党风廉政计划县

各中小学、直属各单位、中心园:

2009年*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办违纪案件,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积极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一、加强教育预防工作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教育系统总体工作部署,融入全县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宗旨观、权力观、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服务群众、服务学生、敬业奉献的意识;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勤政廉政、艰苦奋斗意识。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教育局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并指导联系点单位按要求抓好各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地听取直属单位、学校关于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各单位要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杜绝形式主义。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始终,积极探索符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统筹安排工作,把学习教育、解放思想、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以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来推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来衡量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深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政主要领导、新提任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党政领导机关和涉及人、财、物的部门为重点领域,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把反腐倡廉的内容纳入行政干部、校长培训的教学内容。

4、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德育体系建设之中,要按照《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庆教普[*]9号),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各校要举办以“廉洁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小学师生班会、征文等各项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深化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

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局班子成员每年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分析检查一次,直属单位和学校每年要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年终进行考核。

2、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深化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益保障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认真落实纪检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落实直属单位、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制度。

三、强化监督制约体系建设

1、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以加快创业创新为动力,围绕县委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加强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束缚创业创新、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①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与集资、投资入股。②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③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④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汽车,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汽车等问题。⑤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⑥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

继续深化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工作,巩固治理成果,不断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纠建并举,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①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制度。②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幼儿园的收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上级规定取消的教育行政事业收费项目。③规范学校各项收费使用管理,完善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④完善教育乱收费惩处机制。坚持教育收费巡查制度,实行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⑤落实各项治本措施。清理整顿各种假日活动机构,规范学生假日活动。认真清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五、深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和完善预防、发现、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两圈”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

2、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机关部门职能转变,增强服务责任,严查推诿扯皮等问题。积极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促进行政许可办理依法、规范。积极推进责任型机关建设。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及公示、听证制度,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扩大教育采购分中心的采购范围和规模,实行“管采分离”,强化采购监管措施,规范采购程序,完善采购办法,提高采购质量。

六、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络咨询、投诉和举报,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建立健全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妥善解决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经济上贪污受贿等以权谋私的案件;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渎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在工作和生活中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案件;在各类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的案件;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性质恶劣的案件。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