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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普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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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普法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的要求是“围绕一个中心、明确两项任务、突出三大建设、抓好四项活动、实现五大提升”。即“围绕不断深化‘平安*’、‘法治*’建设这一工作中心,明确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两大任务,突出‘基层司法’、‘活力司法’、‘形象司法’三大主题建设,抓好‘法律六进’、‘调解质量’、‘服务基层’、‘争先创优’四项活动,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效果、法治理念素养、法律服务水平、法律保障能力、司法行政形象”。按照上述要求,今年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以完善机制、创新载体为立足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普法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要按照“*”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的要求,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分解机制。认真抓好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和“*”普法工作任务分解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归责体系,明确责任归属,切实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二是深化“*”普法试点经验推广和“法律六进”,推进全社会普法工作。要认真抓好乡镇(街道)“*”普法督促和检查工作,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年中对全市“*”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继续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基地,不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就相关案件的庭审进行旁听,以案析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部署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培训基地,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认真落实“一乡镇(街道)一示范”创建工作,整合司法行政资源,配齐配强村(居)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并组织他们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楼道电视、新闻媒体、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传媒阵地,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定期播放或刊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节目,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校园法律讲坛”、企管人员分期培训、村(居)干部集中培训、外口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普法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规范和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和健全村级“一章程两规则一办法”等配套制度,联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村居新“两委”班子、村居民代表和村民党员等农村各类骨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法治理念素养,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政法机关的神圣使命,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以乡镇(街道)司法所机构建立为契机,按照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基础设施*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立完善司法所保障机制,加强对司法所业务指导,规范运作,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锦湖、上望、*、平阳坑、*等乡镇(街道)司法所要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其他未达标司法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年有75%乡镇(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目标要求。二是以“调解进民企”为载体,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思路,推进“调解进民企”和毗邻跨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联同市综治办、市社工委和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在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年内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结合村级换届,进一步健全村级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员,将一批有能力、有威望、懂法律的人员吸收到村级调解组织,提高村级调解组织的战斗力。以规范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为重点,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组织司法助理员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20*年重点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在乡镇(街道)积极推广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做好人员招聘,落实好报酬,力争年内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配置率达50%以上。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政策,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分类给予适当的奖励,以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探索创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行流动调解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各级调解网络队伍,建立重大矛盾纠纷报送、防控、调处机制和维稳信息研判例会、社会疑难复杂纠纷调处“专家组”等制度,重点排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群体性纠纷发生。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有效衔接,加强与人民法院联系,总结和推广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经验,借助法院的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公安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的联动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创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今年,我市已被省列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县市,这项工作目前还没有成熟可借鉴的经验,任务重,难度大,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必须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度。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办公室成员例会制度、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员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者联合培训制度等八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各成员的分工,促进各成员间的工作衔接,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并建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考核制度,将考核标准内容纳入综治目标考核和司法所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建立网络,开展培训。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为主体,按照矫正对象人数和实际工作量,招聘适量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补充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村居(社区)要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形成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以适应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三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选择汀田镇作为示范创建点,制定示范点创建工作计划,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接收、报到登记、建立档案、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矫正终止、考核奖励等系列流程进行规范,制定相应的规范办法,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同时,坚持社区矫正试点与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加大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帮教安置工作基础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归正人员专项大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归正人员底数。完善与发展以企业家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参与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机制,吸收更多的企业家、社会志愿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帮教安置工作,适时组织企业家赴监狱开展用工招聘活动,力争构筑一张完善的社会化帮教安置工作网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以拓展服务领域和优化服务为重点,深化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着眼大局、服务社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要继续紧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一主题,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新机制。深化与法院、社会和劳动保障局、信访局等部门的联合维权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以制度化形式完善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吸收更多职能单位参与社会化维权,努力实现民工维权一家受理、多家内部协调、共同维权的新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监督、评估,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和奖惩制度,明确监督程序,完善评估机制,通过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对象条件的门槛,畅通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展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在仲裁和诉讼两个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开展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发挥调解的“经济、快捷、便民”的优势,有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作用,使之成为收集民心民意的主渠道,使弱势群体真正享受便捷法律服务。

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引导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协助化解社会疑难重大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继续组织和选派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和随访,充分利用律师自身职业优势,协助相关部门化解社会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政府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争取为市级领导配备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律师与你同行”系列主题活动。继续组织律师深入农村,通过开展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和调解、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等形式,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三是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法律维权工作。挑选优秀骨干律师组织成立*市中小企业商务法律顾问团,建立中小企业法律辅助制度,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创业创新。四是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业务运行机制。根据“一法三规章”的要求,落实错假证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证处主任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优化办证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提高公信力。五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管理。继续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业积极配合参与基层政府开展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为基层政府和村居的依法行政、民主管理提出法律建议。

五、以打造“基层司法、活力司法、形象司法”为目标,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

要紧紧按照市委、市府的总体部署,以深化作风建设为目标,以服务基层为根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机关与基层司法所结对挂钩活动,打造“基层司法”。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活动,建立局机关干部挂钩乡镇(街道)司法所制度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制度,即局机关干部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结对司法所,通过挂钩结对,不断提高司法所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司法所整体的法律素质,增强司法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干事创业、奉献司法”大讨论活动,打造“活力司法”。通过组织大讨论活动,激发干警爱我司法的热情、奉献司法的精神、干好司法的干劲。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拓宽干部职工视野,提升队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打造“形象司法”。加强信息的报送和挖掘,继续办好司法简报、普法依法治市简报和*法治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开设栏目,建立栏目报道组,全方位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知名度,树立司法行政的新形象。四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省、*市“十佳司法所”和“十佳优秀司法所长”的评选,组织开展“优秀司法所”、“优秀司法所长”、“十佳调委会”和“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用争先的精神激励队伍。五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按照市委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体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奖惩机制和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督查工作,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