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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城乡规划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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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城乡规划发展计划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城乡规划法》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20*年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精神统领全局,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大都市区南翼中心城市,深入实施“三打造一构建”的战略部署,通过科学编制和“阳光规划”,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强化规划先导作用,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设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深化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宣传贯彻,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

(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年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好《城乡规划法》宣传年活动。要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使广大城乡群众、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了解《城乡规划法》,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为实施《城乡规划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梳理确定已编规划和需编区域。将历年来编制的所有规划进行梳理,经取舍留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规划,并分别以市政府或镇政府的名义进行公布,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依据。同时,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修订各类制度规定。重新制订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确定规划编制的主体,审核、公示等内容。修订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做好和其他部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划行政许可。修订“阳光规划”实施方案,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制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并定期向人大报告。同时,制订《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历史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标准和《城乡规划法》实施后违法建筑没收操作程序。

二、科学编制,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

(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一是在总规方面。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编制市域总体规划,作好“两规”衔接,争取年内完成上报审批工作,实现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二是在近期规划方面。年内要编制完成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2012),以明确今后五年我市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三是在分区规划方面。要根据市域总体规划进度,组织编制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区规划。四是在控规方面。年内要争取编制完成滨江三期、南滨江、*大道两侧地块、马屿镇区、湖岭镇区、高楼和龙湖镇区、阁巷围垦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开展编制塘下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五是在专项规划方面。要积极配合市广电局,年内编制完成城乡广播电视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围绕新型工业化,积极促进“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扎实推进我市老工业点改造和老厂房流转改造。围绕新型城市化,积极参与调研城市发展方向、沿海产业带、温瑞塘河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修订出台*市旧村改造管理指导性政策。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化“千百工程”,完成80个整治村、创建5个示范村和5个农村新社区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要完善公示工作制度,推进规划进村(居)活动,并丰富规划进村(居)的内容。要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成立“*规划建设局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规划建设决策中的先期审查和咨询作用。

(四)强化测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基础测绘“*”规划,启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成果质量监管职能,强化对测绘单位的成果质量管理,以及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与地图市场监管工作。

三、强化监管,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一)扶持建筑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向集团型发展,并积极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出*开拓外地市场。出台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鼓励成立劳务分包企业,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用工纠纷问题。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严格外地企业进瑞条件,加大行业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要求,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整顿施工和监理市场秩序,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施工和监理主要人员指纹打卡管理制度,抓好施工和监理管理人员的到位管理。要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招投标市场的串标行为。要严厉打击建筑市场挂靠行为,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及其他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此外,要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提升城市建筑品位。要积极推行重要地段、重要建筑物的规划建筑方案竞选制度,完善建筑方案专家评审机制和内审机制,不断提高设计单位建筑方案设计水平。同时要以建筑方案竞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住宅性能认定等为抓手,引导开发商推出精品楼盘,提高我市住宅小区开发档次及品质。

(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施行差异化管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要在严格基坑支护方案论证的基础上,大力推广SMW工法,预防基坑坍塌事故的发生。要扶持市质监站下属的检测公司,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开展新项目计量认证工作。要加强精品工程的管理,以“创优夺杯”为抓手,今年争创“钱江杯”工程1项、“瓯江杯”工程4项,不断地提高工程质量。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村镇民房质量的监管,并进一步扩大民房施工图设计标准图册的应用范围。

(五)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争取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增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安全培训宣传、巡查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不间断,并实现淘汰模板木支撑、淘汰装配式门型脚手架支撑系统、单列安全生产措施费、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编审备案、加大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监管等五大工作目标。

(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要深入宣传贯彻《浙江省节能管理办法》,提请成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选择开展65%设计标准试点工作。要开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出台建筑节能质量管理措施,全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同时,贯彻执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努力推广新型墙材的运用。

四、巩固提高,进一步遏制城乡违建态势

(一)加大违建整治力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关于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运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手段,整治违法建筑,尤其是要加强对违建棚屋出租房的整治。要加大对现行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力求杜绝增量。要加大拆后监管力度,防止拆后的违法建设死灰复燃,摸清并遏制去年4·23之后的回潮现象。

(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出台切实可行的历史违建处理方案和农村违建联建房管理方案,减少因违建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修订完善《*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违法建设案件经济处罚标准》,以增加违建成本。同时,取消基层所(分局)违建经济处罚30%的自由裁量权,特殊情况由基层所(分局)提交市局研究商定。

(三)强化内部执法管理。要完善和落实《*市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市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内部行政管理,有效消除麻痹大意思想。要加强对各基层所违建管理监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全面提高各基层所违建管理的制止率、拆除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五、强化自身,大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提高政治理论修养。要围绕《城乡规划法》加强业务培训,并将《城乡规划法》学习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要加强工作调研,要求各局班子领导和各科室、基层所(分局)、事业单位在结合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二)深化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全市深化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并结合《城乡规划法》要求,修订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始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对于涉及我市中心工作的各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要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创建文明站所活动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同时,创新符合自身实际的各类服务载体。此外,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局领导班子成员今年要继续结对一家有建设任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好承诺评廉、现身保廉、读书思廉活动,筑牢防腐抗变的思想防线。制定《*市规划建设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0年工作要点》,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突出对规划建设工作各项环节的责任跟踪,从预防、服务角度做好工作。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并严格执行好“三条禁令”,坚守住“五条底线”。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成立规划信息中心,在局系统全面推进OA系统的应用,实现对机关日常化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无纸化办公。加快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审批项目数据、业务数据的信息化管理,为下步开展规划建设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打好基础。此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