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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税收经济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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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税收经济发展计划

20*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要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遵循税收工作的规律和特征,积极探索适应发展要求的新思路、新途径,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国税事业的新发展。具体来说是要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中心的“税收五观”。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始终不愈地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实现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

按照省局的计划安排,20*年全市国税收入计划为131344万元,同比增长12.77%,其中,增值税117540万元,同比增长12.71%。总的来看,20*年国税收入计划略高于市委确定的12%的GDP预期增长目标。为此,我们要按照“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分类指导,严格管理,努力发挥征管优势。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按照“抓紧、抓早、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要求,开好局,起好步,力争实现“一季开门红”,为全年收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局下达的税收任务。稳步提高税收GDP负担率,努力实现弹性系数不低于1。

1、进一步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税收实际征收率。要加强税源监控,开展宏观税负分析,通过确立行业税负标准模型,建立行业税负预警体系,加强不同行业税负的横向和纵向比较,特别要加强汽摩配行业、机械电子行业和高分子合成材料及其制品等*重点行业的税源变化和监控。要将宏观税负变化情况及时向市委市府反映,当好参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各税收管理部门要提高税源监测和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反映税源变化的趋势和程度,市局将对基层提交的分析报告进行追踪反馈分析,并进行考核。

2、建立微观经济税收指标体系,开展企业纳税能力和实际纳税情况的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征管措施,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做法,突出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业户的日常管理。

3、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树立“不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优化服务、支持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做好各类税收的退免工作,继续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简化出口退税手续,及时办理退税和预免预抵的审核工作。要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作用,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4、大力开展优质高效服务。继续实施“效能革命”各项措施,落实纳税申报“一窗式”服务和办税大厅延时工作制;开展文明创建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方案,塑造“全程服务”金品牌;规范管理与征收、评估、稽查部门的业务衔接和征管信息传递,切实减轻纳税人工作负担;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为载体,进一步引导国税服务规范化、程式化、科学化;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和注册税务师行为的监督指导,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鉴证类业务和纳税申报、记账等类业务方面的作用,为国税征管改革服务。

(二)坚持税收经济观,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税收经济观,就是要让税收工作科学准确反映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标准,改进管理方式,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抓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申报制度》、《发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的落实。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在深入开展企业登记信息核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的交换工作,强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确保把属于国税征管范围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正常管理。加强税源管理与业务重组、简化流程的结合,真正把加强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切实把税收管理员制度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纳税人分类和分片管理,做到管事和管户结合,真正把全市2万纳税户的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工作规范,切实把税源管理、征管质量和欠税管理责任等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税收管理员,加强对机外税收管理信息的采集归档工作。突出对税收管理员的责任考核,发挥目标考核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实现税收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跟踪管理转变,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3、继续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总结实践经验,改进纳税评估的手段和方法,把计算机评估、案头资料分析和必要的下户调查结合起来。加大评估力度,增加评估指标,选准评估重点,把企业销售、库存、增加值、利润、投入产出等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完善信息传递制度,理顺评估与征收、管理、稽查的关系,针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评估建议,改进日常管理,提高评估效力,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4、强化各税种管理。继续抓好流转税管理,以“一四六小”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货物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等“四小票”管理。严格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强化现场核查,认真执行纳税辅导期用票管理制度。按上级局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广与应用。落实车购税政策规定,确保车购税征管工作顺利开展。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宣传推广工作,大力提高查账征收比率。进一步建立各种台账,对企业减免税、广告费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实行动态管理。积极落实以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基础,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涉外税收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5、进一步强化欠税管理。建立欠税档案,落实以欠抵退、用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加强稽查查补税款和汇算补缴税款的责任管理,严格杜绝新欠;全面实施新的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加大陈欠清理和欠税考核力度,推进呆帐上报核销工作,确保欠税规模继续下降。

(三)坚持税收法治观,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坚持税收法治观,就是要牢固树立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理念,将依法治税的原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要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对税收执法的监督能力,共同促进税收法治水平。

1、强化依法征管,切实规范征管行为。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职能,明确和制定征收、管理、稽查机构职能分工和工作协调制度。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规范征纳关系,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五个具体操作办法和公示、听证、告知、申诉、监督、举报、追究等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简并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

2、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坚持评估-自查-检查的工作程式,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提高专项检查的质量,今年要按上级局部署开展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20*年底前有期末留抵税额的企业、企业所得税100%汇总缴纳就地监管的金融和保险企业、20*年度开始连续亏损两年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等6项税收专项检查。要严格控制税务稽查的规模和次数,同时也要突出重点,加大对税收违法犯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偷税骗税、制贩假发票、虚开或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利用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偷逃税的违法活动。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典型个案分析,加大曝光力度。完善限期初查和检查交换制度,进一步健全首查责任制和案件复查制,强化稽查内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监督与制约,规范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行为。

3、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把执法监督贯穿于税收执法全过程。在管理环节,要健全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措施,避免因税源管理不力而酿成重大案件,今后凡发生重大案件的,必须查找管理环节有否失职行为;在稽查环节,要加强稽查案件的日常监督,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稽查案卷进行复查;在审理环节,要防止出现避重就轻、处罚不到位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执法责任制内容,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对严重违纪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把内部执法监督与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权监督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发挥监督制约机制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功能,促进税收执法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4、加大税收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国税网站建设,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规范政务公开和税法公告制度。开展向市四套班子领导、特邀监察员和市重点纳税企业赠阅《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活动,拓宽政策服务渠道。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送税法下乡、税收知识专项培训等方式,进行经常性宣传。认真组织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注重实效。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大力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坚持税收科技观,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坚持税收科技观,就要加大税收管理科技投入,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程度,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1、积极做好全国综合征管软件的推行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推广税收电子自助系统、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存储管理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废旧物资管理系统、征管信息监控分析系统、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四小票”审核监控系统等7项应用系统及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2、切实做好金税工程、公文处理等系统的信息数据管理。不断完善现有软硬件功能,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系统运行效率。要推进税银联网建设,实现与3家以上银行建立实时扣税关系。

3、挖掘和利用现有计算机设备和信息资源。一是要做到物尽其用,对计算机硬件设备不求最好,但应合理调配充分利用;二是完善征、管、查环节的信息传递、交流、共享和反馈制度,切实加强现有信息的分析、归纳、综合和比对工作,实现征、管、查信息数据的快速调阅与实时共享,建立税案通报和征管动态分析联席会议制度,使信息归集向信息综合的转变;三是加强计算机在目标考核工作中的作用,把目标考核和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提高计算机考核的比重,增强考核刚性。

(五)坚持税收人文观,推进国税队伍建设

坚持税收人文观,就是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培育税收文化,为新时期国税工作提供保障。

1、做好机构到位后各单位班子调整和配备工作。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基层班子“六种能力”建设,即提高基层班子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

2、深入开展*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教育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实践“聚财为国、执政为民”工作宗旨的自觉性。保持先进性教育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税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针对干部队伍不断老化、思想政治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的队伍建设现状,加强调研,理出新思路,找到好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使干部交流制度化、刚性化。加大干部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开源节流,想方设法,多为干部职工办实事,逐步改善福利待遇,分步实施在职干部职工货币化分房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认真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

4、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单纯追求提高学历层次的在职教育转向专业化培训,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梳理出与税务工作直接相关的税务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效果。重点抓好“五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和统计分析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抓好群众团体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激发国税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自豪感,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学习竞赛活动,把每次知识竞赛结果与各单位和个人目标考核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重视税收调研工作,成立调研课题组,对在指定刊物发表和获奖的文章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干部职工参与调研,多出科研成果。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国税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继续推进税收档案管理工作,争取20*年通过省一级达标验收。

6、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干部队伍平安也是政绩”的观念,确保队伍平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清廉文明、平安国税”的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组长约谈制度以及两权监督预警告知等各项措施,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考核。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国税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