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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全市商贸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战略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商贸经济工作全局,按照“创业兴市,创新强商,注重民生,加快发展”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破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大力开拓城乡市场;进一步培大育强,提升层次,加快推进现代商贸业发展;进一步关注民生,重视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商贸业监管和服务水平,促进商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0亿元,增长13%以上;
2.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12%;
3.全市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18%;
4.完成招商引资10亿元;商贸流通建设项目26项,完成投资20亿元;
5.生猪屠宰进点率县城以上达到100%、乡镇达到96%以上。县区首位镇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管理;
6.商品交易市场年成交额实现460亿元。县区首位镇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7.完成3家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试点,全行业能耗下降5.5%。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1.营造有利于扩大内需的消费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对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的预期,不断提高消费信心。倡导适度消费、提前消费、绿色消费理念。推广信用消费,引导积累型消费向信贷型消费转变,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和信贷消费商品种类。加强银企合作,降低银行卡费率,开发潜在消费,引导未来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提高最终消费比例。
2.积极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强消费市场调查监测,掌握消费需求变化趋势,引导商贸企业组织适需商品。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引导消费需求,继续加大对住房、汽车、家电、电子信息和通讯产品等消费热点的培育,加快推进我市消费结构从满足型、生产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不断拓展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性消费,努力扩大非商品类消费规模和比例。支持商贸企业加大设施投入,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档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3.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城市为中心,以乡镇为接点,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针对农村市场消费特点,组织更多的适销商品供应农村市场,大力支持品牌和优势农副产品通过连锁网络进入城市。引导、支持农资、医药、建材等商品配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推动汽车等高档消费品逐步进入农村市场,保障农民便捷、安全、放心消费,提高农村消费能力。
4.努力扩大消费规模。紧紧抓住“奥运经济”、“世博经济”机遇,加强长三角区域协作,进一步推进商旅互动、商文融合,培育消费热点,吸引外来消费,努力扩大新一轮消费需求,做大消费规模。
(二)围绕流通现代化,加快商贸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5.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按照“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强化功能、提升层次”的原则,加大商贸中心培育力度,加快专业街改造建设,促进专业批发市场组织、经营和管理创新,支持和引导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6.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发展中小型超市、便利店、折扣店等社区便利连锁,积极发展家电、食品、建材、服装等专业连锁;引导发展经济型酒店、中式快餐等餐饮连锁。进一步推进连锁经营向多行业、多领域拓展,从中心城市向县城、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延伸。做大做强连锁经营规模,确立连锁经营在我市商贸流通业中的主导地位。
7.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以提高配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为重点,支持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商贸企业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运作能力。
8.全力打造会展经济。围绕“迎奥运、促消费、扩内需、抓亮点”这一主题,周密部署,制定方案,计划于8月—10月份,组织举办“首届*购物节”和“*美食上海展示周”活动,推进商贸与旅游互动、商贸与文化的融合,培育一批品牌企业,提升商贸会展经营理念和水平。
(三)围绕新农村和社区建设,加快构建农村和社区现代流通网络
9.积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千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乡镇连锁超市、村级连锁便利店”工程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巩固提升乡镇连锁超市发展质量,确保覆盖率100%不降低;加快发展“村级连锁便利店”,新增60家,总数达到700家,“村级连锁便利店”占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6%。
10.加快发展社区商贸服务业。按照商务部“双进”工程要求,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县区中心镇社区商业发展,积极引导连锁龙头企业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全市社区连锁便利店新增10家,总数达到68家。进一步完善社区商贸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商贸服务水平,大力培育社区连锁商业示范企业,重点培育1家省级商贸服务示范社区。
(四)围绕培大育强,不断增强商贸流通业竞争力
11.继续实施“外引内扩”带动。积极参与对外交流和合作,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做到外资内资一起引,全市商贸业完成招商引资10亿元。加强长三角城市商贸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各种展示展销活动。
12.继续实施大项目、大企业带动。加快在建项目进度,重点突出中心城市爱山广场、衣裳街改造、亿丰国际建材城、*蓝宝石家具广场、南浔国际建材城、南浔时代广场商业中心、德清沃尔玛购物广场、德清五洲大酒店、*“月光经济”、*建材城二期等重大项目跟踪和协调服务。认真规划落实好20*年市重点项目,启动*国际小商品城、浙江佳得利自行车(电动车)交易中心、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改扩建等新建项目。围绕培育“1050”工程,致力于培大育强,采取措施,落实目标,出台培育重点商贸企业认定办法和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集团型流通企业,进一步增强我市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
13.继续实施商贸品牌带动。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落实国家、省名牌培育计划,积极开展中国商业名牌认定申报工作,弘扬商业文化,不断创塑名店、名品、名菜,培育和发展新品牌。振兴中华“老字号”,对已认定的王一品、丁莲芳等“中华老字号”和组织申报中的周生记、诸老大等老字号,引导其规范发展连锁化经营,不断提升“品牌效应”。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在中高档酒店推行酒店酒家分等定级工作;继续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家活动。
(五)围绕消费安全,着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
14.进一步推进粮食安全体系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新型粮食购销机制,健全粮食安全体系,确保粮食供应安全。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切实加强储备粮油管理。开展“星级”粮库的创建活动,确保粮油储备安全。继续开展政策性“订单粮食”,引导和鼓励粮食企业提高深加工能力,开发新产品,做大做强粮食企业,发展粮食经济。完善和理顺军粮供应机制与操作办法,完成军粮供应机构新一轮认证工作,积极筹措军供粮源,确保军粮供应质量的稳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军供站争取列入全国200家骨干军供站。加快推进全市“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
15.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程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向深层次推进。进一步提高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连锁便利店食品配送率,促进农村消费安全。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打击私屠滥宰,提高进点屠宰率,县以上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全面推进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星级资质认定工作。继续抓好牛、羊进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各县区首位镇农贸市场全面推进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巩固和提升“放心早餐”工程。
16.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努力改善城镇居民买菜条件,抓好太湖路农贸市场、南浔世纪商城农贸市场和浔东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建设。重点抓好猪肉、食盐、食用油等密切关系群众生活的副食品供应,完善猪肉储备制度,确保猪肉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稳定市场供应。
(六)围绕行业规范,不断提高商贸行业监管水平
17.加快调整完善商业网点规划。根据《*中心城市建设纲要》、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和“三区三中心”建设要求,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在已有《*市“*”商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及文化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对城乡商业网点进行宏观规划,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促进商业网点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8.规范发展特种商贸服务行业。认真贯彻有关市场准入和和行业标准,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办法,规范发展煤炭、成品油、报废汽车、二手车、拍卖、典当等特种商贸服务行业,依法加强对特种行业的指导、日常监管和行业规范。
19.完善相关行业备案制度。加强直销经营、特许经营、酒类经营等行业监管和服务,及时做好特许经营、酒类经营等备案工作,规范流通秩序。进一步完善商贸企业促销活动备案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0.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能降耗工作。切实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网络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重视商贸行业节能降耗工作,认真落实商贸行业节能降耗推进计划,创新商贸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方式,做好商场、市场、餐饮、粮食等节能评估试点,促进节能降耗工作上新水平。
2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大型商场、专业市场、人员密集型场所及重要危化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督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节日市场安全、消防检查,确保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督查工作到位,确保全年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
(七)围绕宏观调控,加强商贸经济市场运行监测分析
22.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健全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规范商业促销行为,营造“诚信兴商”氛围,推进“信用商贸”建设。
23.提高市场预警和调控能力。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和节日市场运行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趋势。加强对市场供应应急、重大市场波动的预警,健全预警机制,提高预警监测质量。有效实施粮食、成品油、猪肉等应急预案,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4.完善商贸运行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信息网、长三角市场信息协作网监测、分析、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网络,整合信息资源,扩大样本企业,增加监测覆盖面,把一般市场监测和重要市场监测结合起来,一般商品监测与重点商品监测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市场监控体系,提高市场监测时效和分析水平,为政府调控市场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和决策依据。
(八)围绕创新强商,不断优化现代商贸发展和谐环境
25.深入推进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努力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积极破解商贸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创新思路,提出创新创业对策,为上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6.加强商贸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和秉公办事能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切实增强把握全局、指导发展的能力,增强创新破难、勇于探索的能力,增强服务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的能力,增强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能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抓好商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27.切实加强系统稳定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落实解决信访问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军转企干部、政调企人员、各级劳模等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认真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关心困难职工,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全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