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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指导思想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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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指导思想发展计划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一五”规划和区委四届七次扩大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职能,保稳定,促发展,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职能,为建设“法治拱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力争二大突破,做好四篇文章”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穿一条主线。

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要把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我省“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市政法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把创建“平安杭州”、构建“和谐杭州”作为战略目标。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更是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平安拱墅”和民主法制建设,并把“争前列、破难题、促和谐”作为实现“十一五”发展良好开局的必要条件。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贯穿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一条主线”。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培养法治观念、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要充分运用行政、法律、自治等多种手段,利用自己的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法制基础,并“以创新求发展,以整合提效能,以服务树形象”,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成效。

(二)力争二大突破。

1、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抓住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我省政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区现状,及时出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施意见。重点要解决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地等基层基础建设。同时注意理顺司法所与综治办的关系,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开展对示范司法所考评活动。不断总结完善司法所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创建我区司法所品牌。力争到20*年底,全区6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示范司法所。

2、建立信息工作网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降低办公成本,更好地服务全区司法行政事业,一要根据我区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需求,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前期规划工作。二要加强与省厅、市局和区信息中心的沟通联系,在网络接入标准、技术和设备以及其它相关技术咨询等方面争取支持和帮助,多快好省的抓紧信息化建设,少走弯路。三要加强信息化投入。对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上与省厅、市局,下与各镇、街道司法所的联网。四要逐步推广无纸化办公,纸质信息简报通过局域网传递。抓好计算机知识培训,提高计算机操作能力,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四篇文章。

——积极推进“法治拱墅”建设。

1、认真制订“三五”依法治区和“五五”普法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充分体现“走在前列”要求,提出“两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确定融现实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重点对象,进一步明确各依普成员单位的职责,为“两个规划”的顺利启动奠定基础。

2、全面启动新一轮依普工作。今年是实施“两个规划”的第一年,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拱墅”的目标任务,一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巩固发展“四五”普法成果,鼓励先进,为“五五”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二要开好动员会。区依普办拟在5月份召开全区“二五”依法治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三五”依法治区、“五五”普法动员会,全区各依普成员单位在上半年完成新一轮依普启动工作。三要营造氛围。组织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拱墅”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要扩大阵地。巩固、完善和扩大法制宣传“四个一”阵地,即“一网”,党政局域网;“一报”,扩版《拱墅法苑》;“一窗”,拱墅法制宣传窗;“一刊”,《拱墅依普通讯》。工作中做到虚实结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人力资源、设施资源、经费资源,搭建多种平台,形成“我搭台你唱戏”的工作模式,从而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共建法治拱墅”的浓厚氛围。

3、继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评活动。对照创评标准,力争全区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为100%和85%。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1、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有效机制,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一是与区人民法院共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运作,加强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并向企业、新型社会组织及来杭创业者的聚居地延伸。三是完善来杭创业者调解委员会,规范运作,发挥作用,进一步落实来杭创业者服务、维权、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继续编写《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先进事迹》一书,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五是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健全组织,完善网络,摸清底数,搞好衔接的基础上,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讨会。整合辖区内资源优势,邀请懂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的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社区服务志愿者、心理医生等参与,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个案矫正理论探讨研究并指导,为社区矫正工作拟定出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按照《拱墅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完成对矫正对象矫正、奖惩、终止等各项工作,创出拱墅特色。

3、继续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推进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继续将城镇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纳入城市再就业扶持工程,将符合低保规定的归正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工作市场化。同时继续开展“高墙送温暖”、“送法进监狱”活动,在条件成熟的镇、街道司法所开设“亲情电话”。按照衔接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应用,推动对归正人员的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法律服务。

1、充分发挥“平安拱墅”法律顾问团作用。正确引导“平安拱墅”法律顾问团,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介入政府决策、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介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加大为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服务的力度。不断体现我区法律服务特色,创出法律服务品牌,力争“平安拱墅”法律顾问团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要继续发挥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增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意识,健全自律机制,引导法律服务队伍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向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向高科技、新兴产业等领域拓展。要充分利用“天平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律师服务队、法律援助辅导队等资源优势,深入社区、农村为居民群众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作用,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镇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切实维护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来杭创业者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为群众解忧、为信访分流、为社会化解矛盾。要整合律师资源和法律援助力量,努力缓解援助律师不平衡现象。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思想政治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增加团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在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开创新局面、塑造新形象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思想理念有新高度、统筹发展有新思路、各项工作有新成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科室。特别是班子成员要提高自警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带头作表率,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提高队伍素质。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争创满意单位活动,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在全局干部中大兴“三风”,即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务实之风;力促“三高”,即高效率工作、高质量管理、高标准要求;争创“五型”机关,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创新型机关、节约型机关,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一支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