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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处西北内陆,位于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新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分属内陆河、黄河、长江三大流域,境内气候干燥,降雨稀少,全省大部分地区年降雨量300mm以下,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尽管多年来国家对我省的水利建设给予了很大的扶持,省上也尽最大努力增加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仍存在着投入欠账较多、水利设施发展滞后的问题,水利建设已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日趋突出,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我省特殊的省情和水情,加快水利建设步伐,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为了更好地指导今后5到10年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在系统分析我省水利发展现状和今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编制了《甘肃省“十五”水利发展规划》,它是《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全省水利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一、水利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建成了*电力提灌一、二期等一批大型水利骨干工程和一大批中小型水利工程,为控制水旱灾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初步形成了以供水、发电、防洪、灌溉为主的水资源保证体系,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初步解决了部分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困难和病区改水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全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九五”期间,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全省水利事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阶段,是50年来水利建设发展的最好时期。引大入秦灌溉工程、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景电二期延伸(民勤调水)工程、东乡南阳渠灌溉工程及盐环定扬黄工程等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引大入秦工程已发展灌溉面积50万亩,开始初步发挥效益;景电二期延伸(民勤调水)工程已基本建成通水。农业节水灌溉发展迅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启动良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121”雨水集流及集雨节灌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初步探索出了我省旱作农业发展的路子。
“九五”期间,全省水利工程年供水量净增3.29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8.73万亩;兴修梯田535.7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3万平方公里;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435.3万亩;发展集雨节灌面积336万亩;解决了228.1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建成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22个、小水电站23座,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10.8万千瓦;建成标准堤防158.09公里。
预计到*年底,全省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库300座(其中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25座,小型水库268座),总库容达90.2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达59.66亿立方米;兴建引水工程4182处、提水工程6187处、配套机电井42827眼。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121.89亿立方米;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了1856万亩;梯田面积达到了2357.4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9万平方公里;集雨节灌从无到有,面积达到336万亩;累计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990万亩;城市人均供水量达到了180升/天;累计解决了92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使全省76%的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建成标准堤防2432.09公里,保护城乡人口300万多人、耕地200多万亩的安全;建成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28个、建成小水电站460座,使小水电装机容量累计达到了33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2亿千瓦时。
我省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特殊的省情、水情和自然条件,决定了我省水利建设任务仍很艰巨。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我省水资源的特点是,水资源短缺,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地区分布很不均匀。全省多年平均自产地表水资源量只有286.207亿立方米,仅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的1.06%,居全国第27位,人均仅1149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居全国第22位;亩均占有量只有394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3。河西内陆河流域地多水少,水资源严重不足,现状缺水量达7.41亿立方米;中部的黄河流域地区自产水资源极少,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洮河的水量虽然充沛,但可分配的水量有限,加之地高水低,开发利用困难,现状缺水量达4.39亿立方米;长江流域地区地少水多,土地分散,水资源难以充分利用,现状缺水量达0.14亿立方米,目前,全省现状总缺水量达11.94亿立方米。由于水资源的严重短缺,每年的农作物受旱面积都在1000万亩以上,土地沙漠化程度日趋严重。而且随着全省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缺水量将越来越大。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将严重制约全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土流失严重,水环境不断恶化
我省是全国水土流失、荒漠化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达38.9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5.73%。尤其是我省中东部的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这不仅造成了该地区土地贫瘠,人民生活贫困,而且导致大量泥沙淤积中下游地区水库、河道,加剧了洪水威胁,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之长江上游森林植被遭到大量破坏,水源涵养林面积不断减少,造成滑坡、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加剧。与此同时,由于我们对保护环境,尤其是保护水环境的认识不够,在经济建设中存在着只强调水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却忽视了水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存在着边建设,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另外,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水的污染问题日趋突出,水环境的不断恶化,不仅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加剧了水资源的紧缺程度。
(三)水利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我省水利建设投入欠账较多,水利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难以支撑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方面,现有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不够,不少流域缺乏必要的骨干调蓄工程,水资源的调配和利用还不尽合理,供水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已建成的水利工程仍延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自我发展能力和效益都不高。加之受农民收入低的制约,水价不能到位,各类工程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严重不足,老化失修严重,效益难以全面发挥,防洪安全缺乏保障,洪水威胁依然存在。
(四)节水力度不够
在水资源严重紧缺的同时,我省浪费水的现象仍很突出。一方面,占全省总用水量近80%的农业灌溉用水,由于灌溉设施配套不完善,灌溉技术落后,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不够,灌溉定额偏高,水资源利用率低,用水浪费相当严重;另一方面,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万元产值耗水定额偏高,城镇生活中,用水缺乏节水意识,节水措施还不很普及。
(五)管理机制不健全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涉及各部门各方面的切身利益。一方面,由于流域水的管理以地方与部门分散管理为主,流域统一管理薄弱,协调的力度不大,流域机构没有足够有效的执法地位和行政监督、处罚权,缺乏强有力的协调管理能力,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水资源管理的混乱现象;另一方面,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管理粗放,缺乏有效的良性运行机制,致使部分水利工程配套不齐全,水利设施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改造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项目效益的足额发挥。
二、“十五”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水利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贯彻除害与兴利结合、抗旱与防汛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水利投入。继续走大中小并举、“三水”齐抓、突出节水的路子。以骨干工程为龙头,中小型工程为重点,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标,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强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统一调度,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深化改革,依法治水,依靠科技,强化管理,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水利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速度相适应,统筹兼顾各行业对水利的需求。
2.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与保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提高抗旱能力。在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要加强对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在重视工程建设的同时强化管理。
3.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的原则
区分工程的不同效益类型,建立和完善水利的建设与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水利建设。
4.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部门间、城乡间、区域(流域)间的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关系。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以及生态建设要符合流域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5.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
优先安排续建工程。根据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要求,适时开工建设一批重点骨干水利工程。
三、“十五”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目标
1.水资源开发利用
到20*年,使全省各类水利工程供水量达到130亿立方米;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人均供水量达到200升/天;“十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累计达到2*6万亩;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到2010年,使全省各类工程供水量达到141.63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4万亩,累计达到2210万亩。
2.节约用水
(1)农业灌溉节水。“十五”期间,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75万亩,使全省总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465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5提高至0.58,通过节水措施,使农业灌溉用水在社会经济各部门用水比例由现状的76.98%降到70.76%。发展集雨节灌面积250万亩。
到2010年,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97.6万亩,总节水面积达1962.6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2,使农业灌溉用水在社会经济各部门用水比例降到62.2%。发展集雨节灌面积250万亩。
(2)工业与城镇节水。“十五”期间,积极倡导生活用水的重复利用,加大污水处理力度,使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由现状的141.3立方米下降至117立方米,水的重复利用率由现状的40%提高至50%;到2010年,万元产值耗水量下降至90立方米,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56%。
3.水土保持
“十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万平方公里,兴修梯田600万亩,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治理初见成效。到2010年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平方公里,初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4.防洪
“十五”期间,完成19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1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使全省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水闸达到部颁防洪标准,河道农防险段工程达到10~20年一遇设防标准;城防工程中,一般城市达到20~50年一遇设防标准;大中城市达到50~100年一遇设防标准。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洪保障体系。
5.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
“十五”期间,新增小水电装机7.9万千瓦,使小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40.9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4.4亿千瓦时;建设临洮等33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
到2010年,使全省小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75万千瓦时,年发电量达到25.75亿千瓦时。
(二)建设任务
1.骨干水利工程
积极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快引大入秦灌溉工程,东乡南阳渠灌溉工程、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及盐环定扬黄工程等大中型骨干工程的建设进度,力争在“十五”期间,全面完成引大工程、东乡南阳渠工程及引硫济金工程的全部建设任务和疏勒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水利骨干工程。加大引洮工程和张掖梨园堡水库的前期工作力度,力争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做好引大济西、引大济黑等大中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和酒泉洪水河水库、武威杂木河毛藏水库等中小型水源工程的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适时上报国家,争取早日立项。同时,加大干旱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勘察和河西地区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地方中小型水利骨干工程。
2.节水工程
建立节水型灌溉制度,降低灌溉定额,全面普及常规节水技术,积极示范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把水利工程在引水、输水和田间灌水过程中的各类损失水量减少到最低程度,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单方水效益。因地制宜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并压缩耗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实现自流灌区常规节水化,提水灌区和井灌区管道输水化,高效农业区积极推广微、喷灌。大力发展集雨补灌面积。以实施景电一期、靖会、党河、梨园河等15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为重点,努力加大全省老灌区的改造力度。全面完成利用日本协力银行贷款实施的甘肃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加强工业用水目标管理及考核,促进工业节水新技术的推广和节水改造,大力开发和推广城镇节水器具和设备的使用,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减少跑、冒、滴、漏,加快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和回收步伐,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城镇及农村人饮工程
基本完成现有供水设施的改扩建工程,建成*等6个供水扩建工程,实施天水、白银等城区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同时,根据国家关于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的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认真实施好甘肃省人饮项目,解决我省剩余258万人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
4.水土保持
认真实施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综合治理工程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项目和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及内陆河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积极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5.防洪工程
努力完成双塔水库、巴家嘴水库、锦屏水库等19座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完成黑河草滩庄渠首、讨赖河渠首等1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新建或改建堤防296公里。
6.水电及电气化建设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积极筹措资金,建设临洮等33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适时开工建设一批中小型水电站。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极强的基础设施,政府行为是主体,各级政府要从规划、政策和投资入手,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把缓解干旱缺水、减轻洪涝灾害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内容列入各级领导的考核目标,促进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按照推动和适应水利建设和流域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建立健全既有流域统一管理,又有地方行政区域管理,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事权划分清晰、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强流域上下游,地表水与地下水、需水与供水、用水与防污的统一规划、配置和管理;建立适合我省省情和水情的水权(使用权)分配制度,加强需水管理,完善监督和处罚机制,实现水资源的有效监控管理。
按照水利产业政策中规定的供水价格逐步到位的要求,根据满足运行成本和费用的原则,重新核定不同区域的农业用水价格和工业、生活用水价格。农业用水争取3年内达到成本水平,工业供水水价在3年内达到生产成本加税金加工业企业平均资本金利润率的水平。进一步完善供水的计量设施和计量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节约用水。
(三)加强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管理
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决策、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水利前期工作管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阶段的勘测、论证和分析工作,有条件的项目要推行勘测设计招投标制度,抓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科学论证和比选工作。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审批建设。
项目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严格项目的验收管理以及审计监督、稽察。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投资效益。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科学的管理机制,精兵减政,强化管理,确保各项水利工程的足额发挥,实现水利工程自我维护,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体系。对效益明显的项目要尽快实现企业化运营管理。
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参加水利建设,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水利设施,有条件的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四)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体系
西部大开发、水利要先行,投资是个关键。各级政府要根据水利发展规划,按照事权、财权划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所需经费,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拓宽外资利用渠道,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促进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对防洪工程,包括重要河段干堤加固、河道整治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水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的大型工程,应以积极争取国家给与适当补助,省地县各级予以积极配套的方式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应以地方、灌区自筹和受益区群众投工投劳为主进行建设;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应按国家投入、地方配套、群众投劳的多元化投入方式进行建设;对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应以地方政府、受益部门和农户投入为主,中央和省上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建设。对水电开发、城镇供水和水利综合经营等生产经营型投资项目,要以受益地区或部门为投资主体,国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的方式建设。
(五)建立健全水利建设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为适应水利改革的需要,在继续完善《水法》配套法规的同时,结合水利体制改革,研究切实可行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利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体系、投资体系、价格体系、水法规体系,制定促进水利产业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治理、保护水资源的有关法规。尽快制定《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统一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政策,合理确定征收标准,全面开征水资源费,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制止随意取水、滥用水资源的现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水利产业政策》,尽早出台《甘肃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水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