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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发展和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继续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紧紧围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目标
——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保持适当的经济增长速度。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继续稳步回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达到3260亿元。
——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以内。
——文明机关创建走在前列。在市级机关第五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中,进入“标兵”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围绕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开发、社会事业、高新技术等领域,加快梳理生成一批投资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库,尽快形成新的投资热点。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做好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和省的衔接协调。做好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保障项目建设中水、电、资金等要素供给。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引导资金投向农业、水利、交通、生态保护、社会发展领域和薄弱环节,抑制高耗能、高污染、技术含量低的项目,以增量调整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投资考核体系。
2、努力扩大居民消费。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支出预期,整顿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继续落实房地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完善廉租房制度。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盘活农村住房消费。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文化、健身、旅游等消费。
3、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做好全市重点对外招商项目的编制推介工作,积极参与、认真筹备全市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引进、协调、推进外商投资项目和内资项目落户我市。强化招商选资力度,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双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库,扩大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利用外资,做好奇美等外资企业的报批工作。力争超额完成与市里签订的开放型经济工作责任书内容。
4、努力保障要素供给。一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盘活土地存量,提高项目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二是保障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重点抓好周公宅(皎口)水库引水及城市供水环网、大工业供水、东钱湖水厂和曹娥江至慈溪引水等项目,积极推进钦寸水库等境外引水工程的前期工作。三是保障电力和能源供应。继续抓好500KV网架建设、220KV和110KV变电站项目,努力消除电力传输瓶颈。四是抓紧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加强气源平衡。
5、努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密切跟踪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继续加大重点工程协调服务力度,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前期项目的催报催批,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稽察。
6、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以经济形势、价格形势、改革形势三大报告为主体的监测分析体系,做到反应灵敏、见微知著,及时做好月度监测和季度、年度报告,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市级部门经济形势分析例会、发改系统经济预测网络和委内经济形势专题分析会等制度,建立监测信息及时反映的渠道、制度和组织体系。尤其要加强对粮食、蔬菜、副食品以及重点建设的钢材、水泥、石油、煤炭、运输市场等方面的监控,确保并维护绝大数群众的利益。启动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系统,更好地为经济形势分析服务。
(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
1、大力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开工建设华虹日银芯片制造、宁波锂电子电池生产基地、浙江中欧亚太环保技术中心等项目。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高”的中心型企业。三是优化整合产业空间布局。抓好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开发区(园区)的升级和扩区工作。主要做好“一个升级、二个扩容”。四是加强对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控引导。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工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政策措施,推进国家级高技术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抓好19个在建和续建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的管理工作。
2、积极推进港口和临港大工业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重点建设石化、光电、修造船三大基地。积极做好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申报工作。依托奇美电子等项目,启动光电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奇美电子等项目的报批,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我市修造船业的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修造船业的合理布局,促进修造船业快速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做好服务业发展的基础研究。抓紧编制中心城区服务业集聚区块的专项规划。研究具体措施,发展金融、信息、中介、现代物流等知识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方案。二是加大服务业功能区块开发力度。加快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三江中央商贸区、南部商务区等的开发进度,抓好万达国际商务中心、中信泰富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以“一主六副”物流项目为重点,继续做好明州现代物流中心、北仑主物流中心二期前期和宁波保税港区的申报工作,开工建设空港物流中心,推进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余姚中国塑料城物流基地等项目进度。四是促进海港、空港与服务业联动发展。发挥港口比较优势,大力发展以港口为龙头的进出口贸易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大宗物资交易中心。
4、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抓好我市列入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修改完善《宁波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制定《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好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抓好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工作。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继续落实“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生态建设工作。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建设力度。
5、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大会精神,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和优势制造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发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及联合攻关项目,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开发投入。着力抓好创新平台、工业设计、创新环境三大环节。
(三)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宁波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落实粮食扶持政策,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快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完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实施种子种苗等农业八大科技行动和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增强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力。
2、继续抓好农业大项目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曹娥江引水工程、周公宅、宁海西溪、象山上涨等重点水利工程和百库保安流域治理、城防扫尾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标准海塘除险加固、百万农民饮用水、滩涂围垦等项目,抓好已启动建设的21个农业产业基地和3个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口投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支农投资协调整合工作。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建立以农村低保为基础,以五保集中供养和灾害、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就业、法律、科技援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加强各类城乡养老保险办法的衔接。
4、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以中心镇为重点的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工作,有效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制度改革。
(四)加大社会事业发展力度,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结构平衡。加强对全市就业情况的监测。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稳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探索建立灾害快速救助制度。
2、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特色学校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提升劳动力素质。按照控制规模、提升质量、化解风险、服务地方的原则抓好高等教育建设。推进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外事学校、慈溪市杭州湾中等职业学校、象山第三中学迁建等项目建设。
3、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全面完成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抓好十大卫生设施建设,建成余姚市人民医院、市第六医院住院楼,积极推进市第一医院、妇儿医院住院楼和中医院迁建项目。探索政府统筹管理公立医院发展和建设的新机制。
4、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尽快启动各地各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宁波书城、博物馆等文体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工作。研究制订大型公共设施市、区共建共享、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运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重大社会项目公示制。
5、加大社会发展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分解,加强对社会事业、和谐社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完善社会发展水平评估制度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加快研究社会和谐评价体系。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完善区域规划体系。完成区域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对象山港区域、余慈地区和中心城区,在完成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成各专项规划和重点功能区块的控制性规划。开展梅山岛开发体制和机制研究。
2、完善统筹区域发展和政策机制。加强区域水、电、土地等要素资源的总平衡。扎实推进区域发展的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加强检查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十一五”规划明确的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主体功能区,在进一步细化方案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相关的财税、投资、土地、产业、人口、环境和绩效考核等政策框架。
3、积极推进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统筹余慈地区发展工作。加大余慈地区统筹发展力度,加强规划的空间引导,抓紧编制完善《余慈地区中心城总体规划》、《余慈地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余慈快速环线”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制订出台《关于加强象山港区域空间管制和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
4、加快建设一批区域重大项目。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港口为龙头的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发挥辐射作用。积极做好“中提升”任务分解工作。
5、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配合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长三角区域规划,加快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建设,加紧建设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积极推进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及上岙国际集装箱码头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山海协作,深化与衢州、丽水等地在产业和资源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做好挂钩扶贫工作。
(六)推进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1、做好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制订下发《20*年宁波市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要点》,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跟踪和协调指导。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探索发展、改革与稳定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做好我委牵头的各项改革,力争有所突破。
2、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和核准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继续深化和完善投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公用事业项目公示制,建立政府投资的监督机制和后评估机制。继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范合同和资质管理,畅通资金拨付渠道,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和质量。
3、推动公用事业改革。积极推进公交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机制,理顺政企、政事关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4、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理顺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深化原水价格改革。
5、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研究制订促进企业上市的支持和鼓励政策,促进企业境外上市。积极争取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申报发行。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开展培育资本市场、做好融资体制改革的研究。
6、提高法制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对我委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立法进程。推进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价格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政府定价目录。加强对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
(七)做好价格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着力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一是要改进价格调控,出台调价措施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时机、重点和力度。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的分析,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和预警能力建设,适时重要商品价格信息。三是健全和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报告情况,提出对策。
2、着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评估去年出台的水价改革方案。深化电价改革,提出优化销售电价分类和结构的建议。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促进天然气的推广应用,优化我市能源供应结构。逐步推进土地价格改革,修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办法。完善出租车和道路班车运营价格联动机制。
3、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积极推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清理规范市级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落实在全市城乡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加强对住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格政策,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管,确保农民增收减负。
4、着力规范价格秩序。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和秩序。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活动。进一步做好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继续规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5、着力加强价格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强化成本监审工作,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制度,规范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完善价格听证、群众评议、专家评审和集体审议制度。
(八)继续加强全委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和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1、坚持和完善学习和培训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理论研究,创新学习办法。系统、有序地组织委机关处以上干部、全体人员和全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和工作交流,努力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讲究学习效果,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2、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三大前期考评,研究提出重点工程考评和对委机关、系统全方位的整体工作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3、精心组织文明机关创建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贯彻落实《宁波市创建第二轮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好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把建设和谐社会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之中。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实施“委领导带队调研和服务”和各处室主动调研和服务制度。认真落实好民主评议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发改系统《工作接待守则》,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4、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我委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努力推进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要部位的监督,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5、进一步提高全委行政效率。加强内部管理,修改和完善委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文件的督办和管理,提高文件运转效率。改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内网、纵向网的应用和建设水平,加强网络安全,全面推进委机关办公自动化,提升我委电子政务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全面加强和改善后勤服务。确定预算支出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控制和降低后勤运行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服务型后勤。加大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抓好老干部的学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