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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控制违法生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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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控制违法生育计划

2009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全区人口、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今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户籍出生人口数控制在39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6‰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1%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例数兑现率55%以上,金额兑现率45%以上,往年例数兑现率30%以上;“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违法生育,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孕前管理,紧紧抓住孕环检这一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落实力度,尤其要抓好重点对象的跟踪管理,严格查处孕环检假证明行为,提高孕环检质量。认真落实四项节育手术,既要通过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不断引进和应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更要把它作为控制违法生育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健全服务管理的网络和机制,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堵塞可能出现的违法生育漏洞。积极应对户籍制度改革,主动探索人口流动、人户分离和“城转农”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落实。特别要加大对富人有钱买着生、公职人员利用关系偷着生、头脑活络人员跑到境外躲着生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并扩大案件的宣传教育影响面,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震慑效果,始终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高压工作态势和浓厚社会宣传氛围。要全面开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深入开展信息排查,加强日常管理,严肃生育秩序,切实从党员干部做起,真正取信于民。

(二)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一要认真实施“513”计划。今年市里提出实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513”计划,也就是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先进村(居)和自治村(居)等几个层级的创建活动,至2013年,使全市计划生育合格村达到3000个。市政府还将从2010年开始将实施“513”计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每年100个先进村和后进转化村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用于改善村级管理服务设施。我区也要根据市里的要求,抓好“513”计划的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使村(居)民能够通过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大会依法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管理计划生育事务。要指导各地制订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作为村(居)民义务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促进管理对象自觉落实节育措施。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和倡导改革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引导基层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反对瞒报出生人口、规避低征社会抚养费、假孕检等行为。二要继续把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要把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作为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措施,大力弘扬和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宣传和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要结合民风民俗,打造地方特色生育文化;结合景点景观,构造绿色和谐生育文化;结合优质服务,构建人文关怀计生文化。特别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培育新型生育文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并将生育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新型生育文化作为乡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并部署、推进和评估。要建立一批风格各异、个性鲜明的生育文化园区,通过生育文化园区、生育文化长廊、生育文化街等载体,促进新型生育文化的传播,并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的生育文化品牌。

(三)优化工作方式,推进优质服务。要按照“强化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创建特色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面落实出生缺陷干预的各项措施。省政府去年底已经出台了文件,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今年初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扩大到六项免费措施,除省政府提出的“两免”之外,还包括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病残儿家庭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患唇腭裂等疾病患儿每年安排一批予以免费诊治、孕妇免费营养素补充。我区从去年8月份开始就率先开展了“三免”服务。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要达到60%以上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区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提高免费婚检率和优生检测率。要加快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队伍职业化的进程,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增强服务能力。今年区计生指导站和仙岩等四个镇、街道的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被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五个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坚持多管齐下,治理性别失衡。要按照“政策宣传造势、部门联动治理、改革审批流程、完善利导机制、达到性别平衡”的要求,从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管理和重点打击四个层面,全面加强性别比治理工作,力争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改善人口结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发挥各个宣传教育媒体阵地的优势,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二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利益导向,维护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落实和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利益倾斜力度,切实解决这些家庭的后顾之忧,从客观上降低农村家庭对儿子的依赖,淡化性别偏好。三要坚持二胎全过程管理。严格二胎审批手续的把关,全面推行二孩孕前审批制度,坚持二孩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落实孕期信息监测制度,对于查实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对象要坚决取消二孩生育指标。四要严管重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整治与源头管理,严禁个体行医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不断健全和完善B超登记管理制度,加强B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制度管理,对医务人员、无证游医从事非法B超鉴定,必须从严从快作出处理。实行地区协作,部门携手,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丰富举报形式,提高奖励额度,鼓励群众知晓并参与到性别比治理工作。

(五)完善工作格局,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直是难点和重点,省、市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越来越高。根据市里的要求,通过部门联手、区域联动,全面形成“市内流动为重点、治安体系为依托、信息网络为基础、双向互动为要求、责任落实为保障”的工作格局。首先要抓好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信息采集、互通共享、传递交换,实现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之间及时全面地了解情况,从而落实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协管员队伍职责,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严格责任考核,提高数据质量,形成公安、计生等部门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绩效统一考核的工作局面。其次要加强区域协作。深入开展点对点的双向互动协作,加强信息的排查和核对,在互信互谅互助的基础上,就免费技术服务、信息采集和通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共同遵照执行的契约。再次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施“双责考核”机制,落实属地管理服务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村居(社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企业和房屋出租户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善出租房登记、产妇分娩时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通报制度,实行户口迁移时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实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手术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外来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六)突出征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严格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既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导向措施。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加强人口计生、纪检监察、法院、税务、工商等单位和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省定上限标准,及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要加大高额征收力度,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做到依法足额征收,再行突破一批典型征收案件,进一步提高征收的震慑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异地合作,坚决制止规避政策异地低征行为,对已经征收的要通过联系,沟通协调,依法取消,重新足额征收。随着民众的法制意识和参政意识日益增强,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畅通诉求渠道,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使群众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等,增加计生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要及时把有关人口计生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收费和免费标准及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和项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生育证的发放以及违法生育的处理处罚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开,并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让群众作计划生育政策的“明白人”,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七)落实利导政策,完善维权机制。要将建立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治本之策,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加大投入和落实力度。确保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通过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取得关怀一人、感动一片、宣传一方的良好效果。根据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要重点落实好三项工作:一要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去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对独生女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必须抓紧启动,组织实施,年内全面落实政策。二要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集体收益双份政策。农村独生子女享受集体收益双份政策,是《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项法定政策。要发挥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坚决阻止一些地方“多生多分多得益”的反导向作用。三要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在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联合妇联、司法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维权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权利得到维护和保障。加强企业、社区及驻外商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获得各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益。同时,要通过开通维权服务热线等,建立和完善各种维权机制及其实现平台。

(八)加强部门互助,共享信息资源。在继续优化网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的基础上,注重规范,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管理,强化育龄妇女数据信息的源头管理,做到数据录入以村级月报告单为依据,实现数据库信息与报告单信息相一致,并强化权限管理,杜绝人为的瞒报、迟报和漏报。完善优质服务系统,以指纹认证开展孕环检工作,基本实现跨镇、街道参加孕环检无需证明证件,减轻育龄群众负担,提高孕检工作质量。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系统,做到统一文书制作、统一数据上报、统一查询管理,规范征收执法行为。全面推广运用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实现流入、流出人口婚、孕、育信息的有效掌握和管理服务互动,推进“一盘棋”格局的全面形成。继续完善人口计生网站,将其建设成为集信息、存储备份、系统管理和网上办事为一体的政府网站,充分发挥“宣传国策、传播知识、动员群众、营造氛围”功能。要抓好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5个单位信息联网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