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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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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从20*年到20*年,街道顺利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度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街道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保障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温州”的决定》,结合街道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街道“提升经济实力、激发发展活力、展现城区魅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顺利实施街道“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街道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加强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服务于“平安*”“法治*”建设的顺利实施,服务于街道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坚持宣传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努力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

——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的依法执政能力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加快依法治街道进程,使街道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2、加强以“法治*”建设为主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法治*”的重要指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广大公民是建设“法治*”的直接参与者,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实践,要通过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3、加强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运用法律途径和手段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

4、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生产安全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权利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开展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拆迁安置、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以及事关利益调整而出台的改革措施等问题,及时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

5、加强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整治违法办企业、违法经营、公职人员入股等突出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打击非法“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6、加强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树立正确的程序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诉求;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7、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加快依法治街道进程。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开展以建设“法治*”活动为载体的地方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要围绕“平安*”、“和谐*”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8、以“六进”为抓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级机关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好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机关要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推进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农村,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法治社区建设。积极学习宣传与社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办好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室(柜),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居民法制讲座、法治论坛和法制文艺等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政教老师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单位组织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阵地和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所属人员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广场、公园、市场、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通过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形式,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街道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五五”普法的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

1、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培训制度、领导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

2、着力于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实行专业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制度。

3、着力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小学阶段应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在青少年中还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自护意识,分辨是非的能力,自觉养成守法习惯。

4、着力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诚信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国际经贸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信用观念,努力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外来务工人员,要从实际需要和快速易懂出发,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劳动法》、《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5、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制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突出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同时,组织培训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0*年下半年至2*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年度部署安排工作,确定学习宣传内容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街道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2*0下半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本规划实施完毕后,由区普法办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并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党工委领导、办事处实施的领导机制。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2、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街道司法所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各方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策划、组织规模效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各科室、各村居、各行业承担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和从业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和实施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与奖惩机制。要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表彰和奖励工作。要定期审议、听取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切实加强检查、监督。

4、落实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区的有关要求,普法经费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要每年按街道总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不少于0.4元钱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款专用,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专项经费的落实。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落实专人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并报普法主管机关备案,在业务上接受普法主管机关的指导;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以增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做好讲师团成员分工和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以党校、公民夜校、青少年教育基地、外来集中处为阵地,开展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引导其向特色化发展;加强传媒阵地建设,以简报、网络、广电为平台,积极宣传法制宣传工作动态,交流普法工作经验,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厅(室)、政务中心、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工作部署和工作方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