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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促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展现国税部门的新作风、新形象、新业绩。注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注重规范制度,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注重融会贯通,进一步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注重领导带头,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树立干部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做到勤于思考,谋划在前;勇于实践,行动在前;敢于开拓,创新在前;甘于清苦,廉洁在前。
二、主要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在全市机关和干部中开展“六兴六建”的要求,在注重调研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倡导节约习尚、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注重学习调研。继续深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把学习调研作为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做好工作、开拓创新的基础环节和重要途径,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学习日等载体,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各基层,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二)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开展以税收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反避税人员、税收分析人员等“六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税收管理员综合知识考试。梳理、完善现有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年终总结提高。
(三)优化税收服务。建立健全税收服务体系,认真总结办税公开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全程服务品牌建设,完善“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站式”办税等征管制度。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强化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纳税遵从度。继续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大力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设立窗口岗位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对非窗口岗位建立行风综合指标评议办法,开展基层评机关活动,促进国税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基层评机关”活动,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评议的对象、重点、内容和方法,通过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公仆意识。
(四)倡导节约习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节约的习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管理,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简化公务礼仪。严格把关各项费用报销,科学合理地利用业务经费,改革计算机终端系统运用模式,明显降低税收工作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五)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部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组织观看《居安思危》、《村支书郑九万》等电教片,组织学习省局编写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编》,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在全体干部中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廉政教育,组织党政纪知识、综合知识、税收业务知识三项考试,举办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加强作风建设三个讲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构建和谐国税机关。加强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协调与配合,保持发扬全局观念强、协作意识强和集体凝聚力强的优良作风,营造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亲和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向心力;营造团结干事的民主环境,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凝聚力;营造开拓进取的创业环境,增强构建和谐机关的创造力。
三、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和载体,讲求实效的总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3月至4月)
3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讨论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对开展活动做出初步安排。做好层层动员工作,一是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二是基层各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议,三是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专题学习“作风建设年”相关文件,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营造“作风建设年”的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5月至8月)
各单位要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梳理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局监察、人教、办公室部门要积极协作,认真履行局“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要抓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指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力度。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9月至11月)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夏法鹏任组长,梁志、张立峰、陈海洪、张红阳、林玮担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对“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全面领导。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做到目标明、要求高、措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要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问题,作好表率。要认真处理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真正解决问题,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继续发挥“62577189”纳税服务热线,充分听取纳税人对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的意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各科室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