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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实施“比学赶超”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率先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构建城乡统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9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机制
完善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完善以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就业扶持等为主的促进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实行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并举,在就业岗位、重点人群和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为全面落实各项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提供载体。实施分类就业援助,健全对城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机制。积极做好“两分两换”人员的就业工作,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的就业问题,确保城乡有就业需求的家庭和低保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与创业促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完善创业促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加强镇(街道)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建立市、镇(街道)二级联动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配套服务。
努力稳定就业形势。密切关注和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就业与失业统计,全面实施动态监测。探索建立企业、单位直报制度,重点落实企业工资发放、减员裁员、停产倒闭外迁等报告制度。开展“援企稳岗”专项行动,做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
全年新增就业人员85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00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70%,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到20%。
二、完善全民社保推进机制,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
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政发[2008]36号文件精神,做好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帮助困难企业减轻缴费负担。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等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继续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完善城乡一体化失业保险政策,优化失业保险在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的支出结构,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功能。加快推进建筑业等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管理社会化,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即征即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
年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8.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5.3万人;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18.5万人、18.3万人、12万人;新增农民工医疗保险3500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率95%。
三、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劳动者素质
统筹规划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能人才工作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技能人才总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技能人才结构与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探索和加强技能人才培训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健全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制度,建立技能人才新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制”。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生产实际的紧密结合。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业交流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等岗位成才活动。
加强技能人才引进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校企为主”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模式,推进职业培训学校及企业与中西部院校的对接与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重点研究引进政策,营造引进环境,同时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针对“两分两换”工作的全面展开,对土地流转人员特别是需要重新就业的人员,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创新培训方法,着力提高其上岗能力、职业工作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劳资双方共度时艰,开展稳才留才培训和下岗再培训,努力缓解就业压力。
全年开展创业骨干培训200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1050人;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200人;开展技能考核鉴定7000人;开展新技师培训115人;完成外省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4500人。
四、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维权维稳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认真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及时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抓好欠薪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建立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
稳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终止情况的动态管理。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评价活动,健全社会评价制度,对恶意欠薪、严重侵害职工权益又不整改的企业继续予以曝光。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执法,确保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制度的落实。年末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全年主动监察检查企业1300家。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全面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在贯彻法规政策、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和政策咨询服务功能,按照“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2%以上。
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按照全国和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金发放、基金管理和运营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