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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委、安西市委的要求,结合安西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09年--2010年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不断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逐步铲除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西市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通过1到2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得到健全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三)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建立。
(四)党的先进性进一步体现,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安西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农村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及《安西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把体系构建向农村基层延伸,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依靠群众,求真务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务求取得实效。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确定教育计划,深化“月廉政教育日”制度,并向村级延伸。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
2、不断丰富教育内容。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和党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筑牢党纪国法的思想防线。
3、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按照《***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安西市纪委、市农办《关于推进廉洁文化进农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廉洁文化进乡镇街道、进站所、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等贴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实际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先进文化在基层的传播,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2、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严格执行《***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要针对当前本市基层机关干部和村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良行为;分别制定切合实际的行为规范细则,不断提高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健全基层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镇、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与村主要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信访谈话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承诺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公布干部廉政承诺内容,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4、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制度。镇、村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策,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村党员、干部岗位责任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实行农村工作专职指导员制度,深化乡镇“民主恳谈”活动,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和办事平台,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积极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每年进村入户的时间作出具体规定。
(三)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1、强化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强化民主理财各项制度建设,开展村级账户清理工作,实行一村一个基本账户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处理流程。加强财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会计在村级财务使用和管理上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镇、村(居)公务接待管理。
3、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市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全面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租赁,应严格按规定实行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开结果,并接受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做好村级集体债务的清理和化解,有条件的地方可稳步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已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4、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并完善规范有关制度。对进入区级招投标中心限额标准以下2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也实行统一招投标。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构建从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的监督机制。
(四)不断推进查纠工作向纵深发展
1、加强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
2、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开制”,街道、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严格执行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和监督。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务工经商和专业合作社经营等涉农事项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取消各种名目的非法押金。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移民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款等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执纪,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群众反响强烈的街道、村、干部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风粗暴以及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以权谋私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职责。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相结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本部门的业务,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协调。市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助市委、政府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街道、村“两委”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工作,努力形成组织监督检查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