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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规范化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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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规范化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年,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换届之年,也是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省级文明单位为创建目标,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立新功”。

——发挥“两个作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创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助外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

——深化“三个理念”: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实现“四个一流”:建一流班子,育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

三、工作重点

实施“五个深化”。

(一)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

以“五个一”、“五个要”为目标,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坚固平台。

1、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队伍更精更强、机制更活更优、作用更大更好”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职责,不断拓展领域,深化“名所名长”工程,力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配套基层调解组织,不断提高整体素质,积极探索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激发整体活力,完善各类矛盾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力求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构筑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帮教组织,突出重点对象,落实各项措施。

4、高标准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实现“队伍规范化、工作制度化、管理人性化、考核科学化”。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工作

1、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2、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针对性,力求实效性,着眼长效性。

3、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继续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

不断巩固和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成果,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创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法治,构建和谐中的作用。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开展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评查,加强律师诚信档案建设。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深入农村、社区。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依法履行司法局对公证处的监管职能,建立司法局对公证处的年度考核制度。

(四)继续深化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通过抓规范、抓提升,实现“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目标,关注民生,促进公正。

1、抓规范。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导,规范接听、接访、受理、指派等工作程序。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深化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协作,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监督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2、抓提升。加大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咨询平台作用。借助咨询服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政府反映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方面的动态和信息,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继续深化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联系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五种理念”,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不断激发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精神。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拟于上半年召开领导干部学习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2、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树立“廉洁务实,文明高效”的机关作风,结合效能建设年、形象建设年、党风廉政建设年等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教育,勤奋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夯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体现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强化督查,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围绕创建目标,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系统联创共建和形象(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党、工、青、妇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信访、档案、保密、安全等规范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不断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深化文明所创建,形成“争先创优、树新形象”的良好局面。

4、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局长办公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健全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牢筑拒腐防线。加强财务内部审计,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廉政监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6、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为契机,围绕素质强效、作风促效、管理增效、科技提效的“四效工程”建设,结合实际,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勤奋、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7、加强综合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及时准确的报送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继续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社区矫正档案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加大网站内容的检查和更新力度,提高网络建设标准,美化页面,拓展功能。提高信息报道和调研工作的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地反映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亮点特色,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