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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入新发展时期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嘉兴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充分履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中心”:继续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实现“两大目标”:充分履职,创新业绩,求新发展,力争司法行政工作在更深层次、更高标准、更广领域发挥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深化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实现第二轮质量管理体系为契机,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更强、更好发展。
——深化“三个理念”: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推进“四大工程”:以深化“基层基础年”为主题,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四化工程;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精品工程;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为抓手,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工程;以社区矫正四化为重点,积极推进“矫正文化”建设工程。
三、工作重点
(一)做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
1、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抓好*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按照“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直管所建设。进一步抓好“名所名长”工程,充分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
2、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大调解体系。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组织网络化、人员专职化、薪金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的四化工程,从制度层面解决存在的问题,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根据省厅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鼓励、扶持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实体、基地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做精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和“法律七进”现场推进会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办好“*市司法行政网”,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突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工人)、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重点在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争创工作特色上下功夫。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推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针对普法的实际需要,通过“法制宣传进家庭、法律服务进家庭、法律保障进家庭”的系列活动,着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结合*特点,重点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居民普法工作中创新特色。
3、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做优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指导职能,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引导律师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面向基层,深入农村(社区),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加强对公证工作考核的指导,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发展业务、提升公信力。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深化公证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探索实践行政执法证据保全公证,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
3、积极探索,完善“两结合”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管理机制。
(四)做深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
1、提高援助质量。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规范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2、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建设成果,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与市长电话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功能。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效能。以开展全省“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10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提升整体水平。
3、整合援助力量。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各站、点的功能和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形成工作合力。
(五)做实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
1、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社区矫正规律探索、总结、研究,边实施、边总结、边规范、边提高,深入研究各类矫正对象的矫正模式以及各阶段的教育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2、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加强面上工作指导,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丰富教育矫正的措施、方法,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突出社会效果,减少重新犯罪。
3、探索“矫正文化”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工作模式,探索“矫正文化”建设。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开展文体活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人文化教育,体现社区矫正人文关怀,丰富矫正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六)做新队伍形象,提升工作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
2、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创建目标,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系统联创共建和形象(效能)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党、工、青、妇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信访、档案、保密、安全等规范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不断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深化文明所创建,形成“争先创优、树新形象”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加大队伍教育、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健全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牢筑拒腐防线。加强财务内部审计,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廉政监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5、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扩大“市级文明单位”、“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成果,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迎接省级文明单位考核。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6、加强综合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及时准确的报送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继续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加大网站内容的检查和更新力度,提高网络建设标准,美化页面,拓展功能。提高信息报道和调研工作的水平,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高质量、高效率地反映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亮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