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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机构编制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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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机构编制发展计划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央编办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创新,进一步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体制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一、研究“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24、继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研任务,严格落实调查研究计划。

25、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充实、维护好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网站,进一步提高宽带网、局域网的使用效率,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26、继续关注全省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机构编制部门把握政策、协调处理机构编制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