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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职教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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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职教发展计划

根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结合我市职业教育的实际,现制订六项行动计划如下:

一、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为解决部分职业学校学生生活困难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施职业教育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一)扩大资助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

资助对象:就读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①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②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人数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资助标准视困难程度为免交学费或免交学费、代管费。

(二)减免就读农业种养技术类及紧缺工科类专业学生学费

减免对象:就读职业学校的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和紧缺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可免交学费或部分免交学费。

(三)设立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奖励总量为在校生总数的5%。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元-1500元。

二、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为强化职业学校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一)建设目标

20*年前,创建1个省级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到2*0年,争取创建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及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及技能型劳动者紧缺状况规划。市职教中心创建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类为主体专业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市综合中专创建以社区护理为主体专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市技工学校创建以机电数控类为主体专业的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2、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应在全市范围内向其他学校、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要通过校际联盟、校企合作等形式建设好实训基地,逐步实现与合作企业的资源共享。

3、注重效益。实训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加工生产和学生勤工俭学活动。

(三)建设要求

1、基地学校应建设好与我市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若干专业。

2、学校应与4家以上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紧密和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在专业教学、设施建设、学生实习和就业、企业职工培训、专业师资共享等方面有实质性合作内容。学校要为企业培养培训大批技术工人,使企业因合作而获得利益;合作企业要有实质性的行动支持学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

3、学校应创造良好的办学基础。有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梯队,具有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达到80%以上。有充足的实训场地,实训设施能满足技能训练的需要。

4、形成一定的培养规模,相关专业年招生300人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7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其中专业对口就业率在85%以上。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年培训规模达到500人次以上。

5、基地学校应设立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鉴定机构,以方便职校学生及社会培训人员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为加快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施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一)增加专业课教师数量

各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应满足专业设置的需要。到20*年,专业课教师配备班师比达到1∶1以上,到2*0年,达到1∶1.5以上。要通过高校引进、文化课教师转行、从企业选聘等多种途径,增加专业课教师数量。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事、财政等部门拟订有关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引进、招聘、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增加师资数量、改善师资结构、提高教师待遇,为加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二)实施专业课教师培训

1、专业课教师全员培训。全员培训以师德规范、职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能力。培训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培训要求按省规定执行。到20*年,全市80%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中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年达到85%以上。

2、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开展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选拔一批中青年专业课教师,培训70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努力形成一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坚力量。每年选派1-2名中青年骨干专业课教师攻读相关专业的在职硕士学位。

3、专业负责人培养。在每个市级以上示范专业中,选拔1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熟悉本专业知识体系的中青年骨干专业课教师参加培训,作为专业负责人。并通过理论研修、专业调研、技能培训、名校挂职等多种培训途径,培养10名左右*市级专业带头人。

4、专业技能比武。全市每年选择若干个专业或项目,举办2-3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技能大赛。

5、课程教材改革,专业课题研究。我省将启动课程教材改革,这是职业教育适应企业行业需要的有效途径;也是鼓励专业课教师参与课程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学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抓手。要鼓励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开展专业课题研究,开发校本教材。每个市级以上示范专业,至少编写1本适应企业形势,适合学生操作的校本教材。

四、骨干职业学校和示范专业建设行动计划

为了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为发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实施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和示范专业建设行动计划。

(一)骨干职业学校建设

在2*0年前,市职教中心创建成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市综合中专按省级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要求创建、市技工学校创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二)示范专业建设

市职教中心要创建以纺织服装类、电子信息类为主体专业的国家级或省级示范专业;市综合中专要创建以社区护理为主体专业的省级示范专业;市技工学校要创建以机械机电类为主体专业的省级示范专业。另外,各校应创建1-2个*市级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专业方向要体现为我市经济服务,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为导向,向机械、数控、电子、医药化工、汽车维修、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专业倾斜。到2*0年,全市的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数达到10个以上。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的招生量达到中职招生总量的70%以上,在校生达到8000名左右。

五、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和学校双方积极性,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1.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参加。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分析社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力需求;提出本行业人才培养的知识目标和能力要求,提出专业设置标准;评价和指导专业教学工作;制定行业准入资格标准;推动校企合作。各学校应相应建立由行业、企业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建立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几个校企合作良好的企业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1个,大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1-2个,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5-6个。通过实习基地建设,加强校企合作,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实习场所,提高师生的职业技能,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基地企业优先培养技能型人才创造条件。

3.建立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依托重点职校、省级示范性成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好3个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其中省级职工教育培训基地1个。要鼓励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与企业合作,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形成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新机制。

4.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校企合作在学生实习、专业教师实践、毕业生录用、职工培训、技术咨询、产品开发等诸方面有广泛的合作前景。职业学校应积极主动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争取尽可能多的企业的支持与合作;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或参与合作办学、合作办专业以及共建实习车间。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一批示范性的实习车间(工厂),既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又为企业加工生产服务,实现校企“双赢”。

(二)政策和措施

1.做好项目认定工作。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必须是与职业学校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为师生实习实训提供服务,装备先进、创新能力较强,生产水平领先,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为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的企业。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实习期间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坚持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除市区外,重点在中小企业比较发达,职工教育任务相对较重的中心城镇建立。培训基地要配合当地政府和职工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本地中小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做到制度健全、管理严格、信誉度高。

2.职业学校的实训车间(工厂)可以注册公司,承接对外加工和生产业务,其营业税、所得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39号)办理。实训车间(工厂)取得的利润用于学生实训的消耗和实训车间滚动发展。

3.对校企合作行动计划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根据企业承担学生实习任务的数量、质量、技术水平、条件保障等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省、大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市财政平均每家奖励5万;本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平均每家奖励3万。职业学校自建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

六、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及企业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实施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

(一)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以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务工农民和专业农户为重点对象,以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到2*0年,全市完成10万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任务。

(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

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对全市回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不同专业、不同等级职业资格,分别进行6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由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学校或省示范性成校承担,受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经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

(三)职工就业能力培训

对在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大比武活动等多种举措,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

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现代教学手段,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鼓励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高学位课程,选派企业家和优秀中青年管理骨干赴国外培训,依托高校、行业协会和培训中介建立培训网络,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表彰奖励优秀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逐步培养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按照“六项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由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局、市农经局分别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对各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与控制、资金管理的约束机制和使用绩效考核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经费使用效率,确保计划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合理安排资金,以“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