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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方向,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始了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体系发展的重大转变。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经济制度,具有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拉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历来成为中央、国家重视,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县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当前,我县政通人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县上下社会保障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已具备了较好的社会物质条件和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努力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县基本形成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但覆盖面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各类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但城乡统筹不是城乡统一,城乡生产力总体水平和各方面条件、情况不同,城乡居民在现阶段享有的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也有所区别,不可能一下子实现同一个标准、同一种待遇。在城镇,应当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同时抓紧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加紧研究制定城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企业职工和无工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在农村,应当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当前,要特别注重解决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建设而降低。
第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取决于覆盖范围的大小,而且取决于保障水平的高低。近年来,我县GDP年均增长10%以上,财政收入增长接近20%,职工工资增长较快,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的标准也都较低。因此,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从制度层面讲,一是要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参保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人们参保缴费;二是要改变目前主要依靠基本保险、保障形式单一的局面,推进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要建立保障费用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和提高保障水平。当然,保障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保障过高,就会超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实际上难以做到;保障过低,又难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作用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第三,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不断提高支撑能力和安全程度。加强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是当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我县自*年开始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开始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生活统筹,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地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保险参保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初步实现了“五费合征”,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管理方式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养老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基金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完整。截止20*年12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数4455个,参保人数1*428人,滚存结余43233.88万元,基金支付能力为24.82个月;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44万人,滚存结余27*.7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统筹参加人数32853人,有21256人已享受养老生活待遇,基金积余38932.3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231个,参保人数55398人,基金滚存结余9328.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572个,参保人数51080人,基金结余686.4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数3567个,参保人数5*80人,基金结余699.3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865个,参保人数52*7人,基金结余1562.27万元。这种收大于支和积累逐年增加的形势,为确保社会保障支付提供了资金保证,但基金总量与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当前,我县要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征缴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近年来,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金安全程度逐步提高,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仍然存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现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社保基金安全、重视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是长期积累型基金,能否做到保值增值,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也关系到未来的基金支付能力。随着个人账户的逐步做实,要制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既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又确保获得较好的收益,避免基金贬值。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以人为本是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原则。各级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在镇、社区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在社区建立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搭建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提供贴近基层、贴近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服务。二是发展养老服务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发展,必须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从现在开始,我们应当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选择一些镇、社区进行试点。三是增强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建设。其核心是推进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险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改善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真心、真情、真诚的服务,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总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德政工程。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社会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一线真情,掌握一手材料,动脑筋,想办法,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谋求新突破,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制不健全、监察手段不足有关,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积累了许多经验,已经具备了较好的立法基础,当前需要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步伐,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尽快上升为法律,出台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保险法列入立法计划。同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企业年金条例等配套法规,也正在积极研究、制订中。相信,随着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一系列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的配套、完善出台、体系化,将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