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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建立我市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关键年。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充分发挥领导垂范、制度规范和监督防范的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龙头”,突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纪律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两个重点,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和惩防体系构建,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生活*、生命阳光”和谐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到责任制范围,全面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抓住责任制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制定和完善责任制巡查、督查、回访的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践行“八种良好风气”,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纪律建设
坚持领导垂范,以整顿作风纪律为重点,在5-8月集中时间开展“树新风、创新业,争当阳光官员,争做阳光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倡导、自觉践行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对“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健全权益保障机制,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认真执行中央、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以促进廉洁从政为重点,继续抓好市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三支队伍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特别是*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努力探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纪条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结合行业、部门特点,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计划,抓住岗位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依托,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在巩固原有宣传教育网络的基础上,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廉政网站的作用,拓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新途径。全面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以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培育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和幅射作用,使廉政理念深入人心,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廉、崇廉、敬廉的氛围。
(三)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
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四廉工程”建设。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清理工作,加强对土地、财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以典型示范、案件解剖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村帐镇管制度,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实时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以保障民主权利为核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和乡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及厂务公开工作。要严肃党纪政纪,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的,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开展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开展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基层站所进行行风民主评议,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加强支农惠农政策、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巩固治理公路、水运航道无“三乱”成果。要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继续推行《纪委主要领导和基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认真落实市委规范公务活动、学习考察、达标评比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干部廉政鉴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实施细则。
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发挥派、无党派人士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努力创新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机制。
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展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继续严肃查取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事业单位或临时机构的兼职行为。
(五)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欺压群众、以权谋私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自查自纠,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规范“两规”措施的使用,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试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加强信访分析、预警工作。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完善机制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加强对乡镇、部门办理案件的督查和指导,提高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
(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监察和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起草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营造廉洁施工的氛围。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失渎职行为。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整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种环境污染违纪违法行为。做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围绕整顿作风纪律,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创建“优秀服务窗口”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巩固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级为民办事全程制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应急救助等公共服务系统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的效能监督,严格执行效能告诫措施,加强对行政不作为、纪律松懈、态度粗暴等效能投诉件的查办力度。加强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和效能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效能监督和明查暗访。探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和交叉督查机制。
(七)坚持改革统揽,进一步构建惩防体系,健全防范腐败体制机制
根据中央《实施纲要》精神和省、市的要求,以领导垂范、制度规范、监督防范为重点,深入构建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意见》,完成20*年构建工作重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
进一步促进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财政预算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听证、公示、后评价制度,推进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和完善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制度措施;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机制,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规范工作,建立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制定出台《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研究工作。
(八)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塑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的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带头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做到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刚直不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依法执纪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宪法以及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开展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各级纪检组织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轮岗、交流和使用,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纪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创新,创特点、出亮点,全面提升全市纪检工作总体水平。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工作。加强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和效能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发挥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