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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卫生保健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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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加强卫生保健发展计划

未来几年,我市卫生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优先、民生为重、公共服务均等”目标,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建立符合我市城市地位与功能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具体有如下措施:

(一)加强宏观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和行政区划调整,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人口迁移和卫生资源供需等因素,通过制定和实施《卫生十一五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逐步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空间布局,加快卫生资源相对薄弱区域的配套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促使资源从医疗领域向公共卫生领域流动,从大型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从城市向农村流动。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办医,营造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确保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市、区(县级市)所属现有的医疗机构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原则上不增加床位数。结合白云、番禺、南沙、*等区域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各规划建设一所大型综合医院,促使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跟上城市和人口发展的步伐。在都市区以外的花都片区、从化片区、增城片区、南沙片区各建设1所区域性医疗中心,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集散和辐射能力。

加强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和从化、*各指定一间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院收治传染病病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感染性疾病科,中心镇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二)坚持公共卫生公益性质,加大卫生投入,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加大对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对急救欠费、紧缺人才培养、医疗支边(支农)、离退休人员费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等给予定项补助,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幼保健等医疗保健机构给予适当倾斜。

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安排农村卫生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困难地区农村公共卫生补偿经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有农村的区(县级市)要增加农村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费补助;按照本地区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的标准安排镇公共卫生补偿经费;建立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机制,对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元。逐步增加对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加大社区卫生投入,加强社区卫生事业基本建设,夯实卫生基础。逐步把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经费与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挂钩的管理机制。落实社区预防保健补助经费安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和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完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

(三)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按计划抓紧完成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八人民医院等正在动工或已立项的建设项目,迁建市中医医院,建设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市传染性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市精神病医院江村综合楼、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市南沙中心医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二期工程改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楼等工程项目。加快各区(县级市)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步伐。加强采供血机构网络建设,各区、县级市设立固定的献血站,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对看病问题的关切。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将符合设置条件的现有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城市二级医院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市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确保每个街道至少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逐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服务中心与服务站相结合,互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到每个社区,方便居民就近就医。

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收入标准和财政补助政策等。试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帮扶、协作制度。通过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补充和帮带,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做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诊疗目录、常用药品目录。委托医药生产经销机构统一配送药品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轻社区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五)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心镇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中心镇建设一所二级以上规模的医院。“十一五”期间,完成第一批中心镇的配套医疗机构建设,启动第二批中心镇的配套医疗机构建设。

加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调整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每镇至少保留1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村卫生机构按农民步行半小时到达的距离设置,并按镇村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建设标准,完成所有镇村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强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建设,大力提高镇卫生院的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传染病救治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家庭账户、慢性病门诊报销等扩大受益面的做法,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番禺、南沙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合作医疗制度;增加对合作医疗基金的投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六)加强重大传染预防防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优化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大力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快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健全和完善由市、区(县级市)预防保健机构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高效运行的预防保健工作体系。加强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提高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完善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精神病防治、皮肤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建立大疾控工作体系,提高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的效能。

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防控机制,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加强社区综合防治,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逐步实施美莎酮维持替代疗法等干预措施,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hiv)感染上升趋势。

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进一步落实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到2*0年结核病dots策略覆盖率达到95,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结核病患者的督导治疗覆盖率和治愈率均达到85,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十一五”期间,脊髓灰质炎、麻疹、卡介苗、百白破、乙型肝炎和乙型脑炎疫苗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以街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病例状态”,力争10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携带率低于1,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五”期间有所下降。

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加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危险因素和意外伤害的综合防治干预力度,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完善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的社区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居民生命质量。

整合全市卫生检验检测资源,加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及若干区域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快速检测能力。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病源微生物检测能力建设。

(七)大力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用房和监督执法条件。

加强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对中小餐饮业的整顿力度。探索开展中小餐饮业餐具集中洗消工作。

以医疗服务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清查取缔无证医疗场所和无证游医,保证群众就医安全。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保证用血安全。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职工健康权益。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八)扎实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逐步理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工作职能,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监测网点组成的传染病监测系统,建立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立传染病监测数据和疫情数据等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传染病的实时监测、预测和预警。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加强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建设,升级指挥调度通讯信息系统,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加强化学中毒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市十二医院建立核辐射医疗救援中心。在白云机场附近选择一所医院,支持其加强院前急救和队伍建设。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建立区域性急救医疗救援机构和网络,指挥调度系统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网。合理设置和延伸急救网点,逐步把镇卫生院纳入急救网络,缩短院前急救半径。

(九)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促进中医事业持续发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与*中心城市功能地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实施“三名”战略,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到2008年底,有农村的区(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县级市)行列。推进中医进社区工作,发挥*有中医药特色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辐射作用。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将中医药特色全方位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六大功能”中,逐步建立以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络,综合性中医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有的优势和作用,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老年病、慢性病、肿瘤等的研究。

(十)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加大卫生科技投入,建设一批重点专科及相关学科群,支持*国家呼吸疾病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开展新发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控研究,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综合防治研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疗卫生科技的整体水平。

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实施《*20*-2*0年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卫生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按照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聘用制度,探索建立既适合医疗服务行业特点,又具有良性竞争机制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探索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理顺财政补偿机制。

采取各种灵活措施,引导卫生人力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卫生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以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引进具有高级职称的专科学术带头人。注重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制定培养计划,创造有利于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资源,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不断提高卫生人员学历层次。

(十一)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服务发展模式,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发展医疗服务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卫生领域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到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办医,举办精神卫生、护理、康复、特需医疗服务等医疗机构。政府集中力量办好代表区域医疗发展水平的医院和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一些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改制、改造,逐步建立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制,促进社会多元办医和服务结构的调整。

开展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使城市医疗网由三级架构向二级架构转变。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估制度,使医院成为自主管理、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法人实体。

(十二)转变卫生行政职能,加强政策调控和行业监管。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切实转变职能,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向政策研究、政策调控、规划引导、行业监管和信息服务等职能,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卫生的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医院文化与诚信和谐医患关系的能力、解决重大卫生工作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制、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引导和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健全行业准入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制度,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保护群众健康权益。逐步探索建立属地化、一体化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积极推进《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实施,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行为、管理、经济运行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完善医疗机构行业评价、群众评议办法,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十三)加强卫生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抗非精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药品回扣、器械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