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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们将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找准*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努力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今天召开的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会议,所以2009年全县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我在这里只侧重讲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一)更新观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展“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满足于过去取得的成就,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限制,大力推动新的思想解放,树立档案工作是“一线”的理念、“人的档案最重要”的理念、走出档案发展档案的理念,推动档案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乡村两级档案的保管安全
一是要创造条件改善乡镇和村委会档案保管条件,增强基层档案室防风险抗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健全档案应急工作体系,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和极端情况时有应对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三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坚决避免把制度讲在嘴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在管理上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四是要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有条件的乡镇要有计划地添置扫描仪等设备,逐步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尽早实现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利用网络化。
(三)夯实基础,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乡村两级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关系到农村档案资源到底全不全、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关系到农村档案工作将来能不能很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服务,能不能很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我县各乡镇已于20*年完成了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但多数村委会至今还没有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按照以人为本的新思想,抓紧制订并完善乡村两级各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家档案局在20*年在同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中,重新明确了村级档案的归档范围,各村委会在制订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可参考执行。制订和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时,一是要把新产生的一些门类或内容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二是要把涉及广大农民各方面利益、特别是有关民生的土地、林权、房产、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并延长保管期限。另外,今后还要不断地与时俱进,根据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新发展,及时增补新的内容,从而确保农村档案资源体系不断完善。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加强监督。县档案部门将在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把对涉农单位特别是对乡村两级档案工作情况的检查作为重点。重点检查该归档的是不是都归档了,保管期限定得是不是合理?确保把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都收集齐全、完整归档,为提供利用打下基础。
二是抓好指导。加强对村委会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途径。重点是指导各村委会开展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升星级工作计划,县档案局已印发了泸档字〔2009〕5号文件。在今天的会上,王副县长还将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村委会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共有81个村委会和5个城市社区,至20*年底,已完成5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其余76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完成。
(五)提升质量,强化乡村两级档案利用功能和服务功能
乡村两级档案利用的重点是乡村两级的干部和群众,要把利农便民,方便本乡、本村利用作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来考虑和安排。一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档案价值与作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利用档案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要修改不利于各方面特别是普通农民利用档案的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降低利用门槛,方便群众利用;三是要主动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介绍档案信息,让普通农民知道哪儿有什么档案,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利用档案去解决;四是档案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利用者热心解答问题,热心提供档案,开展深入服务;五是要主动服务,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向有关方面提供档案信息。
(六)丰富馆藏,加大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力度
县档案部门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一是采取措施加大依法接收档案的工作力度,将涉及民生的档案、反映本地特色的档案以及撤并乡镇档案接收进馆,为档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好基础;二是广泛征集流落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防止资源流失。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关于征集领导干部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的通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名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征集方式和渠道,对散存、散失在民间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珍贵档案、历史档案、名人档案开展征集工作,防止珍贵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重视重大活动档案,切实落实《云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参与重大活动(事件),现场拍摄收集活动(事件)档案。
(七)以人为本,重视加强民生档案工作
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保险保障、食品安全、信访、宗教、婚姻、土地承包、山林延包、房产、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破产企业等民生领域的档案工作,重视、发挥这些民生档案在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对馆藏档案及现行公开文件中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把档案中含有大量民生信息,与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如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知青档案、军转人员档案、土地承包与流转档案、林权档案、移民档案、土地征用拆迁档案、房地产档案、就业档案、医疗档案、保险档案、计划生育档案、学籍档案等等,优先整理,优先数字化、信息化,优先开发利用。
密切关注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方面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措施、开辟的新领域、开展的新工作,为这些新领域的工作及时建档,及时把各种新形成的与人民群众有关的各类档案建立起来、收集起来,如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就业培训档案、居民健康档案、民情档案、土地流转档案等多种类型的民生档案,把它们列入归档范围、收集范围、进馆范围。
(八)广泛宣传,开展家庭档案管理知识咨询和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档案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抓紧抓好家庭建档工程的实施。深入各立档单位宣传家庭建档工作的意义、整理方法和家庭建档工作中的突出典型,广泛增强家庭建档意识;开展家庭档案管理知识的咨询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家庭档案规范管理方法;积极探索和注重总结开展家庭建档工作的成功经验;力争建立一批特点突出和规范的家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