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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完善目标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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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完善目标管理计划

2009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决定》为主线,从强化和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入手,着力实现“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实现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的奋斗目标,力求二个突破,实现三个转变,坚持四个创新,抓好五项重点,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一)认定一个目标,力争保一创优

2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全新的理念、扎实的作风,坚持机制创新,实行科学管理,注重细节整体推进。按照省、市两级总体工作部署,真正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细放管理的跨越,确保一类县,争创省优县。

(二)围绕全局工作,力求二个突破

2009年在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村室为主的基层基础建设和以台帐资料为主的软件建设,确保村室建设和台帐资料两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制定行政村分管管理标准,对不合格村室限期整改,并由县、乡包村人员跟踪管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实现三个转变

1、围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在工作作风上实现新的转变。在全系统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计生干部廉洁自律和“十不准”、“九要九不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在计生系统内开展争创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活动,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创新机制,促进工作,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深入开展**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大对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专项治理力度,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行风评议位于前3名,真正使全县计生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

2、围绕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决定》精神,在工作思路上实现新的转变。通过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决定》精神,把全县广大计生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中央《决定》和省、市重大决策上来,实现工作思路的转变。即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全面推进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转变;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3、围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在工作方法上实现新的转变。全县人口和计生干部要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制约为主转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的转变。

(四)激发工作活力、坚持四个创新

1、在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制上创新。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注重平常工作的同时,对20*年单项工作分别进行细化、量化、标准化,每项工作进行分项排序计分,实行年终综合排序计分,真正做到考核客观,评估公正,过程透明,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县基层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激发基层队伍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动,进而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在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上创新。(1)建立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长效机制。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重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并根据各行各业的职能、性质和特点,科学制定相关部门在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中的工作职责,年终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奖优罚劣。(2)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阳光普照工程”。通过深入开展“以“三建、三减免、六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阳光普照工程”,重点培育一批计划生育家庭和婚育文明标兵,真正让全县计生家庭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实惠。(3)全面深化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建设。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有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澄清各类计划生育家庭底数,分类健档,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政策,整合社会资源,落实对各类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规定。

3、在开展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上创新。(1)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严格依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建立由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征收,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支付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机制,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实行一案一委托,户交户开票。规范管理、使用人口发展基金。(3)县计生法庭、县计生执法队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参与对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处罚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执法环境。(4)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打造“阳光计生”、“透明计生”。加强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立案查办工作,构建“和谐计生”,树立*形象。

4、在人口计划生育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上创新。(1)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的机制。全面推进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大力推行公开选聘制,竞争上岗制,绩效挂钩和服务承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规矩,真正建立一支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计生干部队伍。(2)加大对基层计生队伍职业化培训力度。在全县计生系统开展集中培训月活动。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增强培训效果。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并依法取得职业医师资格。(3)围绕村级计生管理员正规化建设推出*品牌。充分发挥村级计生管理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明确工作重点,抓好五件大事

1、抓好宣传教育,继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2009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决定》、“一法三规二条例”、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采取的措施是:(1)在县电视台开办《人口与家庭》专题栏目,在县《龙湖》报开办《人口与计生》专栏,重点进行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2)全县各乡镇结合中央《决定》精神,利用乡、村人口学校,对育龄群众定期开展培训。(3)利用一年一度的羲皇故都朝祖会,开办计生宣传一条街,对广大群众进行新型生育观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4)全面推进和规范人口文化大院建设。针对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文化搭台、计生唱戏的形式,组建计生文艺演唱艺术团,以相声、小品、戏剧等文艺形式自编自演计生文艺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文化大院作用,打造宣传教育的平台。

2、抓好经常性工作,强力推动单月康检制度落实。2009年我县在抓好经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3月、9月康检工作,利用康检逐次澄清各行政村已婚妇女底子。在澄清底子基础上,按固定康检时间,分村排日逐村康检。对经康检查实的应上环对象,应立即在乡所内上环,对查实的结扎、流产、引产对象,一律送往县计生服务站采取措施。同时,在坚持康检四术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各乡镇都要借助康检完善已婚育龄妇女3+x证件,健全各类计生台帐资料。

3、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堵塞流动人口管理的漏洞。(1)建立和完善以“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2)继续开展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活动,澄清流动人口底数,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率。(3)加强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协调与合作,及时掌握流出人员流入地点,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特别是重点对象,要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创建异地维权、区域协作、跟踪服务组织、加强与流入地计生部门的信息交换,确保在当地纳入管理。(4)培育和推广在流入人口集中地设立流动人口协会的经验,加大对外流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抓好性别比的治理工作,遏制性别比升高的势头。(1)充分发挥计生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县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实行不定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私人接生,违法引流产和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2)县药监部门应加强对药品零售网点的教育和执法检查,禁止随意向社会出售流引产药品和器械;县计生部门对持证怀孕妇女全程监控,实行严格的流引产审批制度。(3)卫生部门要做好个体诊所的排查工作,个体诊所不得配备b超,凡发现违法鉴定胎儿性别、违法引流产、违法接生的,除对施术医务人员经济处罚和取消营业资格外,还要对其所属单位和主管部门给予“一票否决”。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一是努力提高独生子女户领证率,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全县农村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5%以上。全县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钱奖励费和对其子女在中招考试时一律加10分的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2000元奖励费全部兑现;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一次性落实1000元的奖励费达到100%;对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落实每年每人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保证达到100%。二是深入开展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通过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国家项目扶持,保证完成2—3个乡镇的试点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县、乡两级要在成立“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同时,要积极推行目标责任承包制,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县人口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各分包1个乡镇或2—3个行政村,并结合各自职能实施驻村帮扶;县直涉农、银行等部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新农村试点乡镇村计生贫困户予以倾斜,力争20*年底使全县1000家计生贫困户达到新家庭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