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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二年,也是完成“十五”人口计划的关键一年。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紧紧围绕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这一根本目标,突出抓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启动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安全套推广使用和出生缺陷干预两项工程,抓好服务网络、信息化、干部队伍三项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创建、无计划外多孩县市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三项活动,完成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计划外多孩控制在200人以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三项任务,全面提升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统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体目标,用党的十六大精神总揽全局,凝聚人心。要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宏观调控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能,制定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落实好州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的“黄牌警告”制度,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向考核制度,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开创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突出抓好少生奖励、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成年度人口控制目标
20*年,省人民政府下达给州人民政府的人口出生率控制指标为16.07‰,比20*年17.77‰低1.7个千分点,计划外多孩控制数200人,比20*年547人少347人,全州人口控制任务非常繁重。要完成全年的人口控制目标,一是要全面开展农业人口少生奖励工作,进一步降低农村自然增长率。从20*年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20*年2月对4个省级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县市的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党政领导、计生部门的同志对贯彻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是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认识不足;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不够;对少生奖励政策界限把握不严,养老保险与“奖、优、免、补”政策衔接不好;管理不够规范,审批把关不够严格,档案记录和印章不全,资金运作不够规范;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查找困难;部门协调配合差,工作主动性不够。各县市要认真总结20*年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的成功经验,高度重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严格按*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明确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奖励对象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夫妻及其独生子女。奖励条件是夫妻双方及其独生子女都是农业人口;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放弃再生育,与乡镇人民政府签定了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业人口家庭。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的优惠政策,通过对比算帐的办法,采取独生子女父母现场演说等方法,鼓励引导农业人口自觉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办理程序,把“奖、优、免、补”的兑现执行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和教育政务公开的范围,确保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消除农民群众的思想疑虑。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档案管理,领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合同书、手术证明等要全部归档。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引导鼓励更多的农业人口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千方百计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使全州农村领证人数与当年农村一孩出生之比达15%左右,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1.5个千分点。二是要实施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的人口控制工作。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计划生育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人口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相对较弱,计划生育外生育率相对较高,是计划外多孩控制的重点地区。州计生委今年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无计划外多孩县市创建活动,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北部地区要在抓好规范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山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人口控制;南部地区各县要强化对乡村两级工作的指导,把计划外生育控制作为考核各乡镇工作的一个硬性指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死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抓死计划外多孩的控制和间隔年限不到的抢生,严格婚姻登记,控制早婚早育,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南部地区各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新的突破。三是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继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之后全州计划生育工作的又一难点和重点。据统计,“九五”期间,全州30%的计划外生育发生在流动人口当中。今年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9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各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为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实行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列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要切实加强暂住户口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等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义务,与其建立相关的协议管理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或社区查验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向社区反馈有关信息。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出具查验工作,加大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流动人口躲生、超生。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级组织的优势,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按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启动艾滋病防治项目中的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要认真抓好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开展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落实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提供的各类技术服务项目,实现基层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以创建合格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以村为主的工作网络和服务网络,是巩固发展“三为主”成果,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方法,实行工作重心下移,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以创建合格村为载体,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责任,使村计生组织及服务网络,能真正担负起村生育计划落实、育龄妇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村计生协会对村计生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组织村民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月走访管理对象、定期监护随访、双月服务制度等为核心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管理操作规范,认真落实二查、四查对象,提高二查、四查对象检查率。要严格按《*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一孩《生育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批准;再生育的《生育证》由县市计划生育局审查批准。实行生育证发放专用章管理制度,一孩生育证统一盖乡镇人民政府生育证专用章,再生育的统一盖县市计生局生育证专用章,建立再生育《生育证》审批发放公开公示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台帐,提高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基层统计人员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要按《*州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州计生委在建水西庄镇试点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全州基层工作现场会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州基层基础工作。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州计生委和各县市计生干部联系各县市和乡镇计生工作的制度,把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计生干部身上,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加强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要坚持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州级补助为辅的原则,严格按省计委、省计生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州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内容界定为县、乡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的业务用房(含附属用房),生活用房由各地自行另筹资金解决。建设规模根据项目所在县、乡的常住人口数确定,常住人口总数在20万人以下(含20万人)的县级计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控制在1100平方米以内;20万—50万人的控制在1300平方米以内;50万人以上(含50万人)的控制在1500平方米以内。常住人口总数在1万人以下(含1万人)的乡级计生服务所的业务用房控制在180平方米以内;1万—3万人的控制在250平方米以内;3万人以上(含3万人)的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人口基数大且已建立了乡级计生服务所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要按有关规定,加大对服务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乡级服务所的硬件设施。今年,州计生委将采取州、县、乡三级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为乡级计划生育服务达标所配置更新一批设备,各县市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对乡级服务所的投资力度,提高乡级服务所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大力推进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20*年、20*年,州计生委采取乡筹一部分,县筹一部分,州补助一部分的办法,为*、*、*、*、*、*等县配置了计算机,今年将采取同样的办法,为积极性高的县市配置计算机。各县市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快计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加强育龄妇女的微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计生系统的工作效率。
(六)重视计生协会工作,支持协会多开展适合协会特点的活动
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的实践证明,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协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协会的特点,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紧紧抓住活动和服务这两个关键,围绕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积极开展服务,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重点,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努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重视协会的组织建设,关心和支持协会的工作,尽力帮助和解决好协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协会多开展适合协会特点的活动。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没有一支好的队伍,计划生育工作就无法得到落实。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人才强国、人才兴业,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激发人才干大事业的生动局面。要进一步加强计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行政管理、事业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的作用,树立计划生育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抓学习,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努力在学习中增长才干,开阔眼界,增强动力;要抓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要抓调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