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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加快文化建设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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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加快文化建设发展计划

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切实推动文化大县建设,特制定《*县“十一五”文化建设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文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提高文化管理和生产能力,促进文化事业繁荣,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2、工作方针

--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多出好作品。

--坚持以繁荣群众文化为主,延伸文化功能,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软实力”。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确保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健康有序。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坚持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培育网络优势地位。

--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建立和完善出版、版权的长效管理机制。

3、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是:至2010年,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合理,重点文化广电设施及其功能进一步改善,文化、宣传主阵地的特殊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级文化网络巩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较为健全;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参与面日趋广泛;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各门类文艺创作精品逐年增多;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居民文化消费大幅度增加;文化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文化产业发展初步形成规模;全县文化事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力争迈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

具体目标是:

--改善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在镇乡(街道)兴建或利用一批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争取每个中心镇﹑街道有一个文化活动中心。到“十一五”期末,争取达到全国文化先进县的硬件标准。

--提高精品文化创作水平。充分调动文化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的创作积极性,在文学、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等领域创作文化精品50件以上,各门类艺术作品至少要有1-2个优秀代表作,每年有优秀作品入围省级奖项,获省市级奖项不少于5个。

--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内容。积极组织重大节会活动,逐步推进文化活动节日化。努力创新,大胆实践,与时俱进,努力创出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村落文化、家庭文化和旅游文化的建设,把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搞得更加丰富多彩。

--强化基层文化阵地功能。充分发挥文化馆作为群众文艺的培训中心、创作基地和活动阵地的作用,积极培训文艺骨干、指导文艺团队、辅导文艺节目、策划和组织各类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图书馆信息储藏量,提高服务水平,争取藏书量达到人均1册,成为服务群众的知识文化中心和知识信息中心。不断完善镇乡(街道)、村(社区)文化服务功能,在全县上下形成阵地分布广泛、功能各具特色的文化服务网络。

--加强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实现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使之布局科学、准入严格、项目合理、城乡兼顾。切实抓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文化单位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向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保持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增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对重点文物遗产的保护和修缮。完善文物档案史料,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以*调腔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传承工作。

--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将文化产业纳入我县总体发展规划,在对全县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用足用够和不断完善新的文化经济政策,合理配置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机制和发展道路,力争在五年内使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的轨道。

二、主要任务

“十一五”文化建设要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相适应;与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和绍兴市文化强市建设的要求相适应;与*县文化大县建设和实现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大力开展文化提升活动。

(一)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提升先进文化凝聚力

4、不断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5、大力培育和弘扬*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务实求新、敢争一流”的*精神,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精神的内涵,使之成为团结和凝聚*人民力量的精神支柱。

(二)以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为抓手,提升*文化软实力

6、开展全国文化先进县争创活动。通过实施文明素质提升、文化阵地建设、文化研究保护、文化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等六大工程,集中力量开展全国文化先进县争创工作。力争通过5年时间,跨入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和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

7、深化各种形式的文化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化示范乡镇、文化示范村(社区)、文化示范户等系列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县50%的镇乡(街道)成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50%的镇乡(街道)成为“绍兴市文化示范乡镇”。

(三)以完善文化服务网络为基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力

8、完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以县城区大型文化设施为重点,以镇乡和街道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优先安排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功能齐全、适应性强的县、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加强县本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场馆面积达到文化部二级标准(2500m2以上),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指标、馆藏标准、年购新书数量、自动化建设和特色文献数据库、网络化建设达到省先进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博物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明显改善影剧院的设施和设备条件。

--完善镇乡(街道)公共文化设施。到“十一五”期末,所有镇乡(街道)建有独立的文化站。50%以上镇乡(街道)建有1000m2以上的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其中中心镇(街道)应有1500m2的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综合文化站必须设置阅览室、培训室、排练室(厅)等活动室。

--丰富村(社区)级文化设施。力争在2010年前,村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有40%的行政村和70%的城镇社区建有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面积分别在150m2和200m2以上。村(社区)在文化阵地建设中,可根据实际需要,一室多用,实现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功能多样、效用最大的目的。

9、加强文化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实现以2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和调频广播“村村响”为目标的农村广播电视入户工程,各行政村有广播室,有线电视总户数达到12.5万户。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的延伸,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与100%的行政村和社区实现对接和共享,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网络。

10、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职能由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公开服务时间、内容、程序,创造良好服务环境,增强国办文化单位的吸引力。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创新载体,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培育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四)以繁荣群众文化为出发点,提升基层文化创新力

11、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国有文化单位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做好对基层文化活动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创新以阳光文化山里行为代表的基层文化活动内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活动,不断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以及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重视青少年文化工作队伍和活动基地建设,抓好老年文化活动,丰富外来人员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受众均衡性。有针对性地建设文化角等公共演出场所,积极培育民间表演队伍。

1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积极开展文化、图书下村,组建一批“农家书屋”,每年举办一届“农民文化节”、“农民读书周”等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做到每年放映电影不少于2500场次。加大“三农”报道份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充分发挥乡土文艺骨干的作用,建设一批文化示范村、特色村,努力实现“一乡一品”。

13、办好重大节会。积极办好大型旅游节会和茶文化节,利用“国庆”、“元旦”、“中秋”等法定和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节会活动,形成具有庆典性、导向性、示范性的节会文化。积极开展全县范围艺术、民俗文化等展示、竞赛活动,使艺术生产与节会形成良性互动态势。加大文化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展示*本土文化魅力,扩大*文化影响力。

14、繁荣文艺创作。制定文艺创作规划,重视和抓好戏剧、音乐、舞蹈、摄影、曲艺、美术、书法等艺术门类的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文艺创作多样化,出台奖励政策,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省级、国家级影响力的重点文艺精品的创作,通过5年努力,精心组织创作生产50件以上的各类文化精品。鼓励文艺精品走向群众、走向市场,创作一批深受群众喜爱、市场占有率高的文化产品,实现“两个效益”的最大化。

(五)以文化保护为载体,提升本土文化生命力

15、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专项普查工作,核定登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争取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额。做好石刻、古建筑、古村落等一批历史文物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工作,建设若干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景区。抓好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加强文物管理和安全防患,健全文物管理机构,使文保单位“四有”工作符合规范。

16、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效保护、挖掘、弘扬优秀民间艺术、传统工艺和民俗文化。做大和做响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庆典、庙会等具有地域特色的、示范性的文化艺术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和传承“国遗”项目——*调腔。组织举办五年制中专调腔班,每年排练大戏不少于3台。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传播和展示活动。继续做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开展图书音像市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完善版权保护责任制,建立实用高效的文化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积极推广和实施使用正版软件。

(六)以文化体制改革为重点,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18、培育优势文化产业。重点扶持现代传媒业、文化旅游业、演艺娱乐健身业、艺术培训业、网络信息服务业,做强做大一批规模较大,核心竞争力突出的文化产业群。

--大力发展现代传媒业。始终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坚持正面宣传,推动内容、形式、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做好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摄影、名主持人和精品栏目。搭建高科技新闻硬件工作平台,实现新闻制作数字化、新闻节目直播化的目标。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整合媒体优势,完善新闻单位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加快广播电视网络资产重组步伐,积极发展数字电视,实现整体模转数平移,不断拓展有线电视网络新业务。

--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健康向上的娱乐方式,鼓励连锁娱乐企业、多元娱乐企业的发展。推进经营性演出单位的资产重组,发展演艺经纪商,组建演出公司。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提高媒体广告的公信力,促进广告业的健康成长。加强文物展览、美术展览、信息会展等产业开拓,培育*的会展业。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注重对历史宗教文化的研究,做深做透唐诗文化、茶道文化、戏剧文化、影视文化、奇石文化文章,加快天姥山景区的开发建设,打响*中国天姥山文化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鼓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充分运用我县独特的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等产业的联动发展,鼓励、支持和促进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开发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的衍生产品,形成产业规模,培育和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品牌优势的新兴文化产业集群。

19、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合理确定产权归属,明确出资人权利。电影公司、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分期分批完成转制为企业的任务,努力形成一批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20、加快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机制创新。文化馆、图书馆、文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增加政府投入,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改革人事、劳动保障分配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分配制度,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文化单位引导、示范和公益性的功能。

21、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制定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推动多元化投资结构的形成,进一步增强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活力和实力。

(七)以队伍建设为切入点,提升文化人才新动力

22、建立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注重从优秀文化人才中发展党员、培养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来选拔使用干部和人才。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限制,逐步实现人才使用市场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地引进拔尖人才,进一步加强对*籍知名艺术人士的联络、服务、协调工作。改革人才使用和管理制度,努力建设年龄梯次合理、专业分配均衡、学科门类齐全、整体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合理流动,广泛吸纳社会人才特别是文化经营复合型人才,组织更为高质高效的文化生产阵容。

23、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别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建设本土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好现有文化队伍的作用,着重培养建设五支人才队伍。一是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上坚定可靠、改革意识强、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二是建立开放型的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建设一支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文化高级管理经营人才队伍。三是采取普及与提高、培养和引进、刚性调动和柔性流动等形式,以重点剧目、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聚集和培养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四是加强对文化从业人员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提高,形成一支精通文化、策划、经营、管理、市场等某一方面的专门人才队伍。五是在城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吸纳有一技之长的文艺爱好者,培养和建立一支叫得应、打得响的基层文化骨干人才队伍。

24、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文化人才的经历、业绩、专业知识、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目标体系。建立动态的考核制度和完善的竞争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以岗定薪,以绩定酬,按能取酬,奖勤罚懒,灵活多样的多种分配制度,通过与绩效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探索建立生产要素入股和期权分配为主要内容的产权激励机制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积极推行管理入股、成果入股、技术分红等制度,大胆探索知识资本化的途径,建立文化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需要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5、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掌握党的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文化业务知识,提高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同心协力、互相支持、各司其职,保证文化健康繁荣发展。

26、加强资金支持。加大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力度,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统筹安排。县财政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在预算中每年安排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并视财力可能逐年增加。加强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工作,省财政返还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部用于文化事业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事业投入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

27、完善文化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根据我县实际和文化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和完善《关于加快文化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县文化新闻成果奖励办法》等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相关政策,通过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有组织、分阶段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向面上推开,不断引向深入。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人员分流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文化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29、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科学布局文化市场,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市场规模、档次、品位。保持和加大对文化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为责任人的整治、打击力度,保护、支持守法经营。建立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质量。形成文化市场管理联动机制,实现本辖区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

30、营造社会氛围。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化建设工作上来。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联系、组织、发动各界群众,投入到文化建设中来。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经验,提炼特色,做到文化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相结合,营造全民建设大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