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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以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高度,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突出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处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我们要深入贯彻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为基础,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活动制度,分析排查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落实各职能组织进行化解。对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予以及时化解或进行稳控,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或转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镇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镇调委会的建设和各职能站办的协调,加强对村调委会的指导和帮助。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民间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在95%以上,全镇范围内不发生因调处不当引起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抓突发性事件,增强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突出的调处能力。继续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完善社情动态分析制度,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继续实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矛盾纠纷以奖代补办法。
3、切实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我镇的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全年帮教率达到95%以上,农村安置率在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与有关组织的协调和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8%以内。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理。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规划时期,要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宣传资源,突出重点对象,注重特色品牌,注重普法趣味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全面落实,创新弘扬法治、传播文明的课堂。
l、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月、周、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要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年内举办一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
3、要整合资源,构筑普法宣传教育新平台。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进一步突现媒体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党校、法律培训中心、法制学校、民工之家等多种阵地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抓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读本的发行和赠送工作,满足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加强培育,树立典型。
4、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保持80%。
三、深化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要深入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进一步健全权利救济和维护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目标,提升关注民生、促进公正的窗口。
1、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导。规范接听、接访、受理、指派等工作程序。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工作思路,深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协作,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监督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2、要进一步加大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深化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促进窗口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人性化,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电话接听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咨询平台作用。全年办理各类援助案件力争较上一年度增加10%以上。
3、进一步加强便民窗口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力量,实行专职援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相结合的值班制度。整合司法所、调委会资源,加强基层援助站、点建设。密切与相关单位联系,整合社会救助职能,加强横向援助站、点工作,扩大援助服务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
4、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治村,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教育成果,推进司法行政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提高本领、树新形象的保证。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处理事务水平,加强政治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倡导廉洁自律,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
五、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
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标识形象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文书档案建设、服务能力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