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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用改革的方法和创新的手段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扎实推进我县人事人才工作,服务“两创”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的实施,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改革创新,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紧密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制度的操作性、监督的针对性、改革的实用性,使整个惩防体系具有实际的约束力。
(三)工作目标
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各司其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格局、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普遍提高,对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得到加强。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行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群众对人事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机制。一是构建反腐倡廉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营造良好的从政氛围,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制订宣传教育规划,把党风廉政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二是突出教育重点。开展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规、优良传统教育、权力观教育,每年安排2次以上党组专题学习;对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及时发现并抓住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题教育。三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充分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助廉教育、“提醒”教育、廉政谈话、“读书思廉”等各类活动,丰富教育形式;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以上廉政党课,夯实教育基础。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县人事人才网站建设,开辟廉政建设专栏,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1.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便民和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人事人才审批工作制度,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实现“阳光操作”。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定期组织检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审查处理行政许可申请和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考试录用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四公开”。针对考生和社会疑虑相对较重的面试环节,要继续坚持严格选拔考官、严格抽签程序、严格纪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程序,着力打造“阳光考试”工程。
3.规范机构编制审批行为。严格坚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做好机构编制审批工作,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对机关补充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开展审核计划、发放“增人计划卡”工作。按照《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使用和管理的试行意见》,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工使用指标核定和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编外用人的管理。
4.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健全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规范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人才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购置政府集中目录内的物品,要参加集中采购。如需要自行组织采购、定点采购的,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办理。
6.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网站维护,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在局域网和县人事人才网等载体上调整和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处罚。
7.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进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度和干部评价的科学性,落实考察责任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重要岗位的人员和长期在同一职务岗位连续任职的人员,有针对性实施交流,使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抓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派人士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提高群众信访办结满意率。
(四)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扎实开展“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社会环境。
(五)建立健全廉政预警机制。
加强政务督查。定期对考试录用、机构编制审批、人才引进、信访处理等工作进行督查,听取相关部门、企业和群众对人事部门的意见;定期对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进行测评,并建立健全行风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信访工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改进信访投诉和有奖举报工作,开发和完善网络举报等载体,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下访等新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加强对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群体信访的分析和监督,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重点防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工作细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坚持党组会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责任。党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组长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
(三)完善机制。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把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纳入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绩效测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