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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廉政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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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廉政教育计划

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级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深化源头治腐,抓好大要案查处,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我县“一城三地”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肃纪律、树好形象,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突出六个方面的重点,分三个阶段的步骤,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要严肃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政令畅通。要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要紧紧围绕“一城三地”建设,重点加强对发展临港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加强公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

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运用各种载体,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地查找和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拓展领域、创新求效,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研究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方式,使教育能够入脑入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继续组织开展“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和读书读报思廉等活动。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进行示范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打招呼等经常性教育;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注重发挥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四大阵地”的作用。

要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创新”方针,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注重整体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着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农村着重在扩大覆盖面上做文章,提高参与度,增强渗透力。注重氛围营造,在电视台制作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机关、广场、社区、农村设立一批廉政公益广告牌。注重示范效应,培育一批“六进”工作示范点。

三、加强监督、落实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健全完善“三谈一述”制度,加强诺廉述廉评廉工作,建立述廉情况信息库;丰富任前廉政谈话形式,提高谈话效果;继续开展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和诫勉谈话。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问题。规范党政干部在事业单位或临时机构的兼职行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行政资产和各种名目的考核奖励,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

深入推进村级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村”活动。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大力推行“总量包干、节存超赔”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开支。加强村级小型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既要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又要重视标后建设过程监管,尤其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财务结算管理制度。

四、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重点完善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代管费结算,加强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和教育投入保障措施的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展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检查的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工作,加强检查,监督涉农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和企业负担。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对基层站所进行行风评议,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认真搞好市政公用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

五、加大力度、着力规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矢志不移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严惩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资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贯彻中央和中纪委“两个文件”精神,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办案纪律和程序,规范“两规”措施使用,加强对办案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强化大要案协调小组功能,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发挥办案人才库作用,进一步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案件查处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积极推行案件公开审理。实行重大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善于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整改,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六、廉勤共进、依法监察,着力推进行政监察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廉政监察。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行政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加强对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和违法行政。

加强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开展对海盐东段围涂工程、嘉兴至南北湖(*线至*大道)道路工程、嘉于硖航道改造、经济适用房二期等重点工程、政府实事工程推进情况和廉洁从业方面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对社保资金、土地征迁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效能监察。深入开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和特邀监察员作用,变被动受理投诉为主动督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效能建设预警机制,多渠道、多途径采集机关效能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机关部门内部监督、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效能考评体系,并依据考评结果实施效能奖惩。

七、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辩证关系,不断推进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既要着力惩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又要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继续实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着重在完善责任制的落实机制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上下功夫。把抓好县委惩防体系《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作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者并进,全面推进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等构建途径和方式,确保今年底“形成体系基本框架”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做好惩防体系向农村基层、企事业单位延伸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构建网络。

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健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重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大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监管力度,规范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以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目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重探索实行“一审一核”制,强化审批服务中心功能,确保审批规范高效。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学校、医院、供水、供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作用,推进村务公开。不断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健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在非公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

八、加强教育、鼓励创新,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道德高尚、表里如一,励志精进、奋发向上,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大兴学习之风,举办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调研活动,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五个熟悉”,熟悉党章和宪法,熟悉与纪检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了解各个时期的党政中心工作,熟悉上级纪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创新的思维谋划工作,以创业的精神推动工作,以创优的态度做好工作,不断打开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县纪委今年将继续开展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奖”活动。继续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视,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