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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全体卫生管理和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贯彻县委建设“法治社会”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卫发[20*]258号)、金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金卫[20*]91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县委[20*]23号)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立足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强县”建设的总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促进卫生工作的依法治理,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强化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二)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我县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我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体医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卫生普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开展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我县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4、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营造学法、用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对象、内容和要求
“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县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其中重点对象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一)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普法教育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使其能较为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带头执行法律法规。
(二)卫生系统公务员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要掌握行政执法原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群众举报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和秉公执法,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专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各单位应当为卫生专业人员建立个人普法档案,将法制学习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我局将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各种评先表彰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步骤和方法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年)。全面、细致地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打好基础。
1、成立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和部署卫生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规划,并于20*年11月底前报县卫生局备案。规划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对普法阶段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3、培训普法宣传骨干。县卫生局于20*年年底前组织一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法教材(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基本教材和“作业本”要求做到每人一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2009年)。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方法:
1、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2、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并把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3、对全体医务人员,采取自学、辅导和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卫生法律知识。可适当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作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加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把普法教育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将卫生法律基本知识列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4、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咨询、法制宣传挂图、板报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可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生动活动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公众学习和了解卫生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维权意识,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各单位要利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消费者活动日,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按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县卫生局对各单位组织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普法办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局业务科配合做好医疗机构普法教育工作;局法制监督科配合做好卫生监督机构的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普法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及时统计、汇总上报普法工作情况。
(二)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教材
各单位要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落实,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制教育必要的教材和资料,按照“五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如期完成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开辟普法阵地
各单位要着力培养卫生普法宣传队伍,承担卫生专业法律的宣传教育任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栏)、宣传画等宣传阵地进行普法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