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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突出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明确内容,完善分工,落实责任。
2、严格执行《*市*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年-2012年工作方案》,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
3、党政班子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并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抓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主要领导要亲自上好党风廉政课。
4、坚持和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的办法、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工作。
5、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建立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述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和约束。
二、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1、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关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椒区委办发[2009]20号),建立节约型单位。
3、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讲话,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4、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着力深化“一线工作法”。坚持和完善医患沟通、民主恳谈、下访约访等制度,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5、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德医风教育。结合“两高”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学习教育,进行廉洁从医教育,院长和分管院长要亲自为干部职工上好廉洁从医课。利用《镜鉴录》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近年卫生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
6、深化纠风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抗生素使用、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产服务限额收费、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等制度,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政务、院务、事务公开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等行为。
7、组织开展“效率与服务年”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卫生工作部署和决策得到有效落实。组织开展全区卫生系统“效率与服务”建设意见建议征求活动、在职人员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效率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效率与服务”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书面交流推广活动。
8、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深入医院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到位,并将明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9、继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
10、大力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和谐医患关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使为重点的行政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2、强化对资金、项目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组织开展新农合资金等使用管理情况、农民健康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强化对医德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并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落实医德考评一票否决制度。
4、强化对药品等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按照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依法规范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不良记录查询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对违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对新医改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认真研究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医改政策措施落实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问题。
6、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7、建立全区卫生系统内部“每季互查”制度,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明查暗访力度。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
1、加强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重视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加强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提高信访调查督办反馈的效率和质量。
2、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失职、渎职案件。
3、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高”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中发生商业贿赂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纠风案件。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提高能力和水平
1、继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全省等级医院有关设置纪检监察机构要求,配齐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有专人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2、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
3、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学习纪检监察业务以及卫生、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完善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