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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全国教育大会筹备工作。总结和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绩与经验,动员和组织全国教育系统与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教育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把规划纲要的制定过程作为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过程。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制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展要求的规划纲要,对未来十二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
2.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部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抓好直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配合各地推进大中小学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确保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3.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以服务“三农”为方向,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以强化政府责任为关键,推动形成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的合力。
4.认真落实中央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要求和部署,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继续增加教育投入,集中力量办一些让社会公众满意、给教育发展添动力的事情。保质保量完成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继续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争取三年内基本化解历史欠账。开展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和监测,依法推动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坚持勤俭办教育、办学校,加强规划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5.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继续做好《考试法》的修订;加快起草《学位法》、《终身学习法》,深入落实我部制定的教育立法规划。加大教育法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加强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材建设,在学科教学中进一步加强德育。总结、交流和宣传班主任工作经验,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改革方案,着力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7.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为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和社情教育。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推动优秀网站建设,普及辅导员博客,引领高校网络文化。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8.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材修订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标准和程序。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范围。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9.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切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抓好预防近视和科学营养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10.深化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全面推动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改革。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发挥高考命题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指导和推动10个省(市)积极稳妥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积极推行平行志愿等录取方式改革。扩大和规范重点建设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
11.学习、宣传和实施《教育督导条例》。继续做好部分省(区)“两基”国检工作。推动各地开展“两基”巩固提高督导复查。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专项督导检查,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试点。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学生数学学习、心理状况监测标准与指标体系,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科学学习质量测试。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基本标准,开展评估试点。做好第八届国家督学换届工作。
三、大力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2.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在全国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加强和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责任,建立健全经费拨付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完善中小学预算制度。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做好关心农村下一代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13.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和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实验装备水平和学校图书、体育器材配备质量,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建设。
14.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国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尽快维修改造,经过若干年努力,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15.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努力实现“班班通、堂堂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16.全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力度。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逐步推进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推广把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完善素质教育的评价、监测和督导机制。深入推进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17.坚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战略突破口。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开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试点。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现年招生840万人的目标。创新办学模式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东西部和城乡之间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8.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深入推进“一网两工程”。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村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建设覆盖县、乡、村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
19.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学生实践能力。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深入推进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制度。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
20.全面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启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引领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
21.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继续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力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支持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和改革。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加强高校教学科研能力建设。
22.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划和启动新一轮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建设全国高校教学质量信息数据库和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教学状态数据、专家进校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认证试点。
23.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高校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完善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加强医学、法学学位体系研究,完成专业学位总体设计工作。深化以初试、复试和推免生为重点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推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改革,做好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工作。
2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的组织、培育和协调,推动高校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推动高校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和引导开展自主科研。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入推进行业产业创新联盟和省部科技创新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又好又快发展。
25.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与宣传。扎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重大专项。完善高校社会科学基金体系。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数据库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26.加快创建高水平大学步伐,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竞争力。坚持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使更多的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支持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
六、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27.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农民技能培训,特别要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3000万人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6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成人继续教育。
28.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形成学习型社会。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教育面向全社会、实行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抓好试点和完善政策,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努力使人人享有终身学习机会。
七、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9.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这项重点工作。开展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和调整农村学校编制。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启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和住房建设试点。30.创新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大力推广并逐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计划,探索教育硕士培养与特设岗位计划相结合的新机制。全面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城镇教师下乡支教。
31.深入推进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落实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示范性举措。支持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推进教师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师范教育类专业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32.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大力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光盘培训、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培训和班主任培训。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
33.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全面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政策与制度,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特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力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规模,加强骨干学校校长培训。
34.启动新一轮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等项目,培养和汇聚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开展与地方共建引智基地和创新团队的试点。
3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八、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6.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完善国家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37.贯彻落实《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时大部分学生回到新建校舍学习生活。配合地震灾区地方政府,加大地震灾区教育对口支援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继续实行地震重灾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
3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国家助学体系。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好解决北方农村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39.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和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办好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完善教育对口支援机制,做好支援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工作。
40.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做好高考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高校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监督。
41.依法从严治教,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与规范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研究和制定幼儿教育收费政策。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教育行风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2.积极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普遍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学校公共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大力开展校园植树活动,积极建设绿色校园,努力使各级各类学校绿树成荫、鲜花盛开。深入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学校、热心公益的优良校风,形成蓬勃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
九、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验,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44.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民办学校管理,继续规范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督促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
45.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与外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的教育高层磋商机制,构建区域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历学位互认。做好俄语年各项工作。完善跨境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涉外法规体系,加强对教育涉外活动的监管和引导。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深入推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改进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力度。支持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47.制定《汉语国际推广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球孔子学院布局,注重提高质量,鼓励探索创新,促进平等合作。加强汉语学习读物和文化产品开发,创新汉语教学资源推广模式。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举办汉语夏令营和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加强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国外本土汉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48.加强教育服务与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和教育涉外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应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
49.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促进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学生汉字书写。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继续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加强汉语汉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启动新世纪普通话审音。建设语言生活监测与中国语言资源库。加强网络语言监测与研究,年度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50.加强高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5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52.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做好普通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和落实工作。认真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加强中小学党支部建设。
53.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机构完善和职能调整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件归档、会议管理和督察督办职能。全面加强保密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54.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强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严肃查办案件。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55.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认真排查和整改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大净化网络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