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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种植区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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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种植区划计划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框架;2010年度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部署,对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工作内容、组织形式、运行方式、经费安排、烟叶样品采集工作、烟区气象条件调查工作、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土壤采样培训工作典型区划研究工作、,具体材料请详见:

我国是世界烟叶生产第一大国,常年种植烟草100多万公顷,年产量达到170多万吨。我国历史上曾两次开展全国性的烟草区划研究工作,第一次是在20世纪60年代,根据地域分布将我国划分为六大烟区;第二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烟草的生态适宜性,对烟草种植的区域和适宜性进行了全国区划,将全国划分为7个一级区和27个二级区,分为最适宜区、适宜区、次适宜区和不适宜区等四个类型,并初步确立了各种类型区域的指标系统。这些研究成果对加快烟叶生产布局调整,指导我国烟叶的生产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农业区划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在WTO和WHO双重压力的推动下,我国卷烟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和卷烟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对烟叶品质、风格的需求特性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烟叶种植的环境条件、风格特征、生产水平及经济状况、烤烟流向及可用性等都也有了很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的烟草区划已明显落后于时代,因此,组织开展烟草种植区划变得十分必要。

一、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框架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在全国开展中国烟草种植区划研究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国家局今后3年农业科研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1、工作内容

通过对我国烟叶主产区的生态环境、烟叶品质、工业可用性及烟叶生产相关因素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普查和典型样品的分析评价,确定表征烤烟品质的主要指标,明确烟叶主产区和具有典型风格地区烟叶的主要品质特征;同时,从各生态环境因素与烟草产质量的关系研究入手,辅以社会经济状况对烟叶生产发展的影响分析,筛选能够正确表征优质烤烟生产的生态环境指标,建立烟草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定量评价模型;在综合分析气候适宜性分区、土壤适宜性分区、地形适宜性分区和烟叶类型及品质分区的基础上,形成烟草种植综合区划;在此基础上,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采用组件式的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建立融地理信息技术、数据库、模型技术及专家系统等信息技术于一体的“中国烟草生态适宜性及种植区划信息系统”,并提供方便快捷的系统查询功能,为烟叶生产布局调整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信息平台,为工业企业选择原料提供基础信息。

同时,经研究,在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山东和福建等7个烟叶主产区开展典型生态区烟草种植区划和GIS研究(以下简称典型区划研究)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产区具有典型风格地区烟叶的主要品质特征,即在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所提供的技术平台上,在以上7省开展更细致的工作。

2、组织形式

国家局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由部分专家组成的中国烟草种植区划技术顾问组。具体组成另行发文。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重庆、四川、河南、山东、陕西、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19省烟草公司)须成立本省的烟草种植区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由烟叶生产管理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相关科研院所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国家局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安排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省(区、市)的相关工作。

3、运行方式

国家局以科研项目形式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将《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列为2009年度国家局重点科研开发项目计划。项目由国家局科教司组织牵头,计划司、烟叶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三家单位技术负责,19省烟草公司协助开展工作。

贵州、四川、河南、湖南和福建等5个烟叶主产区的典型区划研究将分别列入国家局2004年度科研开发项目计划,由各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作为主要承担单位,组织省内的科研力量进行攻关,由中国农业大学提供技术指导。

4、经费安排

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经费由国家局和相关省局共同承担,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相关数据库及模型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科研工作经费由国家局负责安排;样品采集和气象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费用由所在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安排。

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和福建等省的典型区划研究经费主要由所在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安排,国家局给予适当补助。

二、2010年度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部署

1、19省烟草公司务于5月31日前将本省烟草种植区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组成文件报送国家局科技教育司。

2、烟叶样品采集工作

19省烟叶样品采集工作请按照2010年度烟叶样品采集方案(见附件1)执行。

3、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19省土壤样品采集工作请按照2010年度土壤样品采集方案(附件2)执行。

广西、四川、山东、陕西、江西等5省须于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开展烟草平衡施肥项目的土壤样品分析数据报送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联系方式见附件2。

4、烟区气象条件调查工作

云南、广西、广东、福建、重庆、四川、河南、山东、陕西、甘肃、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新疆等14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协助做好相关气象站点的数据收集工作,收集方案见附件3。

以上资料请于10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联系方式见附件2。

5、烟草栽培技术调查工作

开展烟草栽培技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熟制、轮作方式、习惯水肥管理、栽培措施、烟草种植历史等因素,通过进行至少每点20户以上的农户调查问卷获取数据。具体调查内容参加附件4。

以上资料请于10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联系方式见附件2。

6、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开展烟区社会经济状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烟区耕地面积、种植结构、烟草种植面积、其它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烟草生产成本、其它主要作物生产成本、农户(烟农)主要收入状况及来源、劳动力数量与质量等与烟草生产相关的社会经济状况。通过多点农户调查和收集当地统计数据相结合方法获取数据,其中家庭收支调查同栽培技术调查农户相对应。详细调查内容见附件5。

以上资料请于10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联系方式见附件2。

7、土壤采样培训工作

为保证土壤样品采集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计划于6月中旬开展种植区划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和调查技术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内容将另行通知。请各省安排具体负责土壤样品采集的技术人员1~2人参加。参加人员最好能具备一定的土壤知识。

8、典型区划研究工作

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和福建等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须将典型区划研究作为本省烟叶科研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配置相关科研力量,匹配科研经费,同时要积极与中国农业大学进行沟通,认真做好项目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并将落实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国家局科教司。山东省烟草种植区划研究项目须在统一技术平台上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