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畜牧局网格化管理模式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全面推行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新型模式,进一步加强部门行风政风建设,树立畜牧人新形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域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和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统揽,以实施“6115”工程争创省级现代畜牧经济强县为核心,以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与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三大职责为重点,着力提升行业工作效能,加快现代畜牧经济强县创建进程。
二、工作目标
本着依法行政、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建立起“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工作效能管理网络,建立起科学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全县畜牧系统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三、具体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效能管理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整合,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二)管理对象: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
(三)责任落实: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按照“定人、定责任”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管理职责,建立网格管理公示制,层层落实责任。
(四)职责
1.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系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管理方案,对影响网格化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违反工作效能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局工作效能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建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对全县畜牧系统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如有违反管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如:工作执行力、工作成效等)的行为,提出拟定处理方案与整改意见报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监督处理决定执行与整改措施到位。
3.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对所分管的工作具有效能监督管理与提出处理意见的职责。
(五)政策依据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号)、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委发〔2011〕4号)、县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规则>的通知》(罗畜食发〔〕25号)、《关于印发<县畜牧食品局工作规范>的通知》(罗畜食发〔〕27号)、县畜牧食品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系统内在职职工统一着装的通知》(罗畜食办〔2010〕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作风建设规定实施监管;二是依据年度综合目标工作和各项专项工作,实施效能督查督办。
四、要求
(一)工作效能管理办公室每周要开展一次工作效能明查或暗访,每月发出一期通报,对违反管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的可提出扣当事人0.2-0.5分绩效考核分并处罚50-100元现金的处理意见,报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在网格化管理中,所有人员既是被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被管理者出现违反管理规定或履职效能不佳的行为,上级管理者可向局工作效能管理办公室提出建议处理意见,经核实后报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下一级出现两次以上的同类违反规定情况或履职效能不佳,其上一级管理责任人连带承担同等责任,如同类违反规定情况或履职效能不佳出现三次以上,还将扣所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分;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当经当事人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如出现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可注明情况并签字。
(二)局工作效能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具有对工作效能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权力,如发现在网格化监督管理中出现监督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可对其负责人和有关成员作出处理。
(三)本实施意见自2011年7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