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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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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计划

一、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护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护林防火工作,经过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全县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毁林案件。但认真分析今冬明春我县的护林防火形势,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入秋以来,全县范围内虽然降雨较多,雨量充沛,对森林防火工作比较有利,但可能出现的冬干春旱将会使森林火灾系数进一步增大,特别是历年退耕还林地块内杂草丛生,抚育管理后堆积成山,极易引发火灾,防火难度进一步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同时,天保工程实施后,使得木材市场供需矛盾加剧,木材价格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进入林区非法盗伐、盗运林木问题日益突出,林区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护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护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把护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搞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常抓不懈。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播放录象、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林业法规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在重点林区路口和易发生火灾的薄弱地带要树立醒目防火标志,设立永久性警示牌,真正使护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对人员活动频繁,乱开滥垦,毁林复耕比较严重的重点区域,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切实增强林区、林缘区群众“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使干部群众能够自觉参与防火,积极参加扑火,为护林防火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落实防范措施,严格火源管理

严格林区火源管理,下大力气控制一切野外用火,堵“源头”、抓“根本”是防范森林火灾的根本措施。因此,林区、林缘区各乡镇和护林站、检查站要在重要路口布岗设哨,严密防范,重点监控,坚决杜绝无证人员入山作业,尤其要加强对林区痴、呆、傻和未成年人的监护,同时要千方百计制止林区内上坟烧纸、野炊和观光旅游过程中的用火行为,坚决禁止烧山灰,烧糟炭等行为,严格执行各种用火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火源进入林区,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要严防死守,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昼夜巡查,防止人为引发各类森林火灾。同时,各乡镇要尽力组织群众改灶节能,大力推广太阳灶、蜂窝煤等节能技术,以减少生活用材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四、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

近年来,由于受高额利润的诱惑,一些不法分子深入林区非法收购、贩运木材、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的活动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林业、公安部门要紧密配合,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综合治理活动,要把林区盗伐、滥伐、非法收购、乱捕滥猎、乱占林地和退耕还林区毁林复耕作为严打行动的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县林业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久禁不止,影响极大的森林案件。要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和综合治理,有力的打击无视《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分子,使林区、林缘区社会秩序有一个明显的好转。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防”重于“救”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经常深入重点林区乡镇,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调查和检查。护林防火办公室要严格加强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全日制值班,保证电话、电台畅通,信息反馈迅速。防火紧要期和节假日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上岗。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传递信息,掌握动态,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在防火期间,哪个乡镇和部门思想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