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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21年统计工作思路具体可概括为“坚持一个主题,突出一个中心,加强四项建设”。即:
(一)以服务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为主题,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是统计的灵魂,是统计价值的完整体现。统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理念,增强统计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创新统计服务的内容、手段、方法、方式,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反映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努力把统计部门建设成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领导决策的参谋部、群众生活的信息库”。一是做好统计数据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普查资料汇编和统计信息等有效载体,及时准确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做到“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二是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奋斗目标任务及“十四五”规划总体安排,认真做好统计分析监测,创新统计系统经济形势分析活动,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力度,准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提高为党委、政府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服务的质量与效果。积极开展各种制度外的、党政部门亟需的统计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反映自主创新、资源环境、和谐社会、乡村振新、可持续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民生建设等的统计监测,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完善统计系统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开拓新的统计服务领域和项目,及时满足党政领导的决策需要。三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围绕领导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的调研优势,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提供有深度、有份量、可操作的调研报告,打造统计服务精品。积极采取领导圈题的方式,把党政领导最关心的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课题,提高统计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四是加强统计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政府统计的公益性,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通过新闻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统计网络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统计数据、普查资料、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成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广泛、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日益增多的统计信息需求。五是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背景,主动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相关统计数据的解读和释疑解惑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促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统计指标的理解和认识。
(二)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工作信誉。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提高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搞好统计服务的前提条件。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可信、不出假数。一是认真组织做好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进和规范GDP核算和数据,建立健全全县各级、各专业重要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二是精心组织做好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其他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创新工作方案,提高调查技巧,全力攻坚克难,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准确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各项基础数据,并做好数据衔接工作,全面夯实数据基础。三是加强实践探索,有序推进四大工程,创新统计调查流程。建立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行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报表制度,构建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积极探索推进统计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加工环节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依法治统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要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运用法律武器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统计报表布置、出版统计刊物、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重大普查宣传等机会,不失时机地进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监督检查、各种专项检查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尤其要做好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通报和宣传工作,坚决纠正和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为开展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司法部门的领导和支持,提高统计执法效果。三是抓好统计法制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报表签领、催报、查询等制度,规范法律文书,完善案件审议机制,做到证据齐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公正合理,树立起统计法律权威。四是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统计人员自身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全员执法,增强工作合力。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统计现代化的集中体现,是统计未来的发展方向,直接决定着统计工作的水平。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县统计信息主干网络,推进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和住户通过互联网与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扩大网络环境在日常统计工作和各项普查中的应用,开发、完善统计基础数据库和大型普查数据库,推广应用遥感技术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站建设,改进栏目设计,增加信息内容,提高信息上网时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打造统计门户网站形象。健全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统计数据灾难备份系统,确保网络安全。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层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各级统计机构建设。积极协调县、乡(镇、街道)加强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实专业统计力量。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的指导考评,推进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指导、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档案资料,依法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理顺部门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与经济、社会主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构建沟通联系平台和机制,指导推动部门加强自身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力量,提高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疏通资料收集渠道,建立面向全行业的部门统计。加大行政记录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强化部门行政记录信息的整合。四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管理和培训,抓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考评等工作,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