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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区继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之后,又荣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并连续获得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先进县区称号。彭家桥街道光明社区获得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区宪法广场获得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累计建成法治主题公园(广场)15个、法治教育基地9个和法治宣传长廊共18个,制作依法治国主题大型户外公益广告8块;举办法治讲座、报告会、培训班1000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700余场次,咨询群众达20万余人次。
十三五期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社区矫正官试点为引擎,在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着力破解机制运行不畅、人员队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监管手段滞后、矫正效果不强等难题,摸索出了“1+2+3+4”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实现规范执法“管的住”,精细矫正“教得好”。2019年12月,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获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表彰;并先后获得省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市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在全省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深化年活动中连续三年获得规范执法奖和创新突破奖;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在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调研时,对社区矫正官改革、队建制改革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省司法厅长王国强等领导也先后亲临大队指导工作。
“十三五”期间,区司法局按照“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的要求,打造“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区推出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2018年,我局荣获“全省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
“十三五”期间,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基层工作)硕果累累,连续五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其中,公园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蓝天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八一桥司法所、公园司法所、滕王阁司法所和百花洲司法所荣获“全省五好司法所”,彭家桥司法所荣获“全省‘校所合作型’特色司法所”,八一桥司法所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我局副局长李乓同志荣获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曾晓芳等四名同志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2020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推进,组织架构日臻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顺利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常态进行;市域社会治理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高频推进;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2020年,区司法局继续塑造特色品牌、孕育普法亮点,极大地提高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极大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极大展示了新时代特色普法新成效。
1.“政府+社会”模式构建法治新体验。区政府投入近千万元在区青少年宫建成占地面积约为1600多平方米的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除政府投入外,区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依托儿童社会体验中心“星期8小镇”,打造了又一家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我们还依托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了区社区法德教育基地。利用法德引领孵化社会组织,飞宏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仁爱之家、幸福大妈法治文艺宣传队等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线上+线下”模式确保阵地全覆盖。线下,建成区宪法广场、星期八小镇;在扬农管理处、彭家桥街道光明社区、扬子洲镇庙后村建成了一批社区(村)法治文化广场(阵地)。百花普法生态园、扬农管理处法治广场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线上,利用现实虚拟技术,制作了VR游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区宪法广场、区星期八小镇、光明社区和百花普法生态园),群众可随时随地畅游普法阵地、接受普法教育。改版升级推出“区掌上法宝”微信公众号,打造了一个集法治资讯、学法用法、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形成了以区掌上法宝为中心的,多家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参与的普法微信矩阵。在抖音平台开通“微普法”官方政府账号,创新探索抖音普法,并开设看剧说法、大状说法等栏目,受到大家的普遍欢迎。与新法制报合作开辟宣传专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截止目前,区普法办已经联合多家普法责任单位共同开展宪法、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线上线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场次,覆盖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居民、老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及相关重点企业及沿街店面。
3.“文化+服务”模式补足法治新养分。播放法治电影。依托区文化馆惠民影院展播项目播放《救火英雄》《反贪风暴4》《湄公河行动》等法治电影12场次;建设“智慧法治书屋”。在全区智慧书屋投放法治书籍,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创造便利条件,目前已在12个智慧书屋投放法治类书籍1000余册。开发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司法局是干啥的》《隔夜醉驾小知识》《宪法关系你我他》《做战“疫”时期的法律明白人》等微动漫普法视频,深受群众喜爱;结合群众常见法律问题设计制作“法治袋书”向群众免费发放。
4.“党建+法建”模式扩大法治朋友圈。探索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的“党建+法建”基层治理模式。彭家桥街道光明社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创新探索建立了“三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即以自身组织建设为内环,依法办事,提升社会满意度;以驻区单位共驻共建为中环,依法治理,维护社区稳定;以周边农民公寓及辖区外单位互帮互助为外环,法德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民崇法尚德,为社区基层治理筑牢法治基础。豫章街道聆江社区与新法制报社共驻共建“法睦邻”社区,整合利用新法制报社律师资源,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社区家庭邻里和睦,努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熊万村组建“佬倌俚工作室”,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些有德行、声望高的“法律明白人”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村情民意联络员,鼓励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百花洲街道引入第三方机构调解矛盾纠纷,构建了社区事务自治、社区管理共治、社区文明德治、社区秩序法治的“四治”并举社区治理新格局。大院街道充分发掘辖区法治资源参与社区治理,与省司法厅共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创建“党建+法建”基层治理模式。
(二)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高标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截至2020年10月,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769台,数码照相机48台,红外摄像头15台,摄像机12台,移动硬盘等数据储存设备63台。全方位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2020年10月,我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41人,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共有90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2020年1月-10月,我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共计2787件。“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要求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2020年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2020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同时组织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机构改革后,我区新设立行政执法单位2家(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已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其中,区医保局新增执法人员12人,法制审核人员1人,购置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2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人员配置等原因,尚未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未新增执法人员。动态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重点抓,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公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应急局等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动态。
2.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更高。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标省、市要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实现2020年度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录入平台率100%。受肺炎疫情影响,截止2020年10月,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其中4件被申请人为区教科体局,5件被申请人为区市监局,1件被申请人为区应急管理局,2件被申请人为大院街办。投诉举报类案件占比开始下降。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区司法局在收到法院相关应诉材料之后,向被诉行政机关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提示函,应诉行政机关于开庭前一天书面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回复函。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显著提升。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涵更足。2020年,区司法局代拟了区常务会学法计划并以区政府的名义公布,学法计划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常务会学法安排进行讲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开展区法律顾问团换届工作,从市法律顾问团中选择7名成员作为区法律顾问成员,其中包括专家学者、高校教授和律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区司法局草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顾问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智库”职能作用的通知》,并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
(三)大力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模式
截至2020年10月,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共进行审前社会调查88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9人,解除矫正77人,目前在矫105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共计4场200余人次。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50人(其中解矫人员转入76人、监狱167人、看守所107人),落实安置帮教人员350人,帮教率达100%,共发放刑满释放人员临时过渡性生活补助费84.28万元,发放刑满释放人员接送费8.08万元;新入监信息核查206人;实现远程视频会见429人次。
1.创新特殊人群管控“9+3”模式
“三个必须、一个加强”,压紧压实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责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各司法所中队、直属中队充分发挥“队建制”优势,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创新运用网络高科技,做到社区矫正对象“三个必须”,即每天必须定时报告所在位置、必须定时视频签到、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同时在特殊时期提升矫正对象的管控等级,升级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严防疫情期间管控风险。加强网上学习,依托学习强国app以及联合区普法办、新法制报、道善律师事务所开展钉钉学法,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教育。
“三个摸清、一个跟进”,切实做到对安置帮教对象心中有数。“三个摸清”,即摸清帮教对象在哪里、摸清帮教对象身体状况、摸清帮教对象的想法及打算。为疫情期间精准地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外出打算提供了较好的遵循。同时做到“一个跟进”,严格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政策,开展“保姆式”帮教帮扶。对安置帮教对象的合理需求及时进行跟进。
“三个一张,一个联动”,严丝合缝织好特殊人群管控网。密切联动公检法各部门及街道、社区,发挥综合优势、凝聚部门力量,切实落实好“三项措施”:掌握一张“花名册”,和公安分局及特殊人群所在街道、社区实时共享特殊人群“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利用街道、社区防疫卡口及公安大数据监管平台实时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落实一张“走访表”,检察院和矫正大队对特殊人群进行定期巡查走访,及时掌握其各方面动态及各项管教措施的到位情况;签订一张“承诺书”,被法院判处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必须在法院签订认罪认罚及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承诺书,大大加强了疫情期间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
2.“线上+线下”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社区矫正法》出台以来,区司法局采取“线上+线下”双模式,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在极大提升了《社区矫正法》宣传效果,扩大了《社区矫正法》社会影响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开展分类教育,提升管理质效
区司法局有机整合辖区内教育矫正资源,启动了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试点工作,推动交通管理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打击与矫治并举,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着力构建预防和减少两类犯罪“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做到“矫正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2020年,我局与交警大队联合下发《区危险驾驶类、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区司法局和交警大队将在建立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宣教基地、专项教育引导、考核管理、信息互联等四个方面协同合作,提升两类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强化教育矫正效果。
(四)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020年,区司法局扎实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并在5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宣传月活动,累计共开展活动20次。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依托“法润”公益律师志愿团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切实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退役军人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创特色、争一流,打响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截至2020年10月,区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167件。区11个镇(街道、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7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完成。截止2020年10月,全区各工作站、工作室共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00余人次。办理公证业务11070件,其中涉外514件,涉港澳台15件,共收费473.09万元,累计减免公证费26000元。
1.深耕“法润”公益值班律师团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益律师志愿团的人员管理,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复工复产等相关法律问题。也充分发挥对接司法所“法润”公益律师志愿团的作用。
2.加强“区掌上法宝”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掌上法宝微信平台的在线法律咨询、线上普法申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办理等功能,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导群众选择电话咨询、微信办理等方式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安排专人线上解答、线上审查、线上受理,避免人群在接待场所聚集,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普惠,便民,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截止2020年10月,线上解答法律咨询110人次,受理纠纷调解申请15起,受理公证预约40余件。
3.深入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组织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工单系统为中枢,连接法律服务网、热线和实体大厅,联通各业务系统,实现三大平台和各法律服务机构一体服务、一体监管、一体保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道、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齐配全“满意度评价器”,让办事群众在服务中做到即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评价一次。自平台运行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设置的运行服务流程,规范流转办理工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并及时准确录入工单,截至10月份共录入工单560条。
(五)全面夯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基础
1.全面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司法所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动员全区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力量,主动协助镇(街道、管理处)和村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涉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等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2.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持续推进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力推广使用“区掌上法宝”微信公众号,打造线上调解品牌;选聘了第二批五位区级人民调解专家,成立了五个调解工作室。截止2020年10月,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8个,其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镇、街道、管理处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社区、家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1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0个。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876件,其中简易纠纷862件,疑难纠纷14件,涉及金额398.73万元,开展纠纷排查361次,预防纠纷346件。
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司法所业务用房内部设置自查整改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司法所内部功能设置和办公场所整体布局,营造温馨办公环境。完成董家窑司法所新业务用房内部装修、规范外观标识。
4.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对接沟通,牵头制定了《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和提请任命等选任工作流程。2020年4月底,我区全面完成了新一届15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5.启动第二批“校所合作”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第二批高校教师到司法所挂职有关事项的通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王裕根讲师挂职担任贤士湖司法所副所长,积极发挥法学博士专业特长,大力在贤士湖管理处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在省厅、市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短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不多、方法不活,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总体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智能化水平距离“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共法律服务独立服务功能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不够专业化,工作方法较单一,依法调解、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
1.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召开全区“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根据国家和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做好全区“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普法工作专题调研。
2.围绕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五中全会精神。依据“十四五”时期的发展重点,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围绕建设“生产更加高质、生活更具品质、生态更为优质”的“三生融合”发展目标,全面抓好立法调研、行政执法、司法公正和守法普法工作,紧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在高质量发展中扛起责任担当。
(二)法治政府建设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我区将有数十项行政执法相关事项下放至街道(镇)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下一步将着眼于合理厘清各层级、各单位间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职责,构建完善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管理。
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1年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将围绕基层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多元化化解行政纠纷能力靶向解决应诉答辩不积极等问题。
(三)特殊人群管理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2021年,区司法局将建立和健全培训机制、培训计划和相关考核制度以大力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学历教育、进修等方式提高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犯罪学等相关知识水平;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资格考试。
2、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智能化建设。2021年,区司法局将全力打造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执法规范、运行智能的“智慧矫正中心”。同时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全面推进人脸识别仪和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深度运用,执法数据实时上传、自动留痕,网上网下一体融合。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强化数据分析研判,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数据支撑。
(四)公共法律服务
1、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挖掘“法润”公益律师志愿团专业力量。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志愿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公益活动,为公益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更大的平台,为法治建设增添更多精彩。
2、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举措。重点做好农民工、困难职工、困难信访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驻昌外籍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等群体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宣传法律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加大“掌上法宝”网上服务大厅宣传力度,继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深入乡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活动,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进一步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拓宽选任专职调解员的渠道,发掘并聘任一批具备较高政治素质、良好职业修养、扎实群众基础、热心公益事业的执业律师、社会工作者、退休政法系统老干部、退休老党员等人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
四、十四五期间工作总体考虑
(一)全面依法治区
1.提炼特色,不断增强法治文化软实力。大力总结“党建+法建”的成功经验;深入探索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积极对接广告公司、影视公司共同创作MG短视频、法治漫画、法治电影等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继续强化“区掌上法宝”微信公众号、“法润”抖音账号普法功能,面向广大群众投入一批轻松幽默的优秀作品,增强法治“融媒体”的公众影响力。
2.分类指导,着力强化全民法治教育。进一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紧紧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这个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抓牢特殊人群普法教育,继续加强对涉军、民办教师、企业改制人员、征地拆迁户、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律宣传和帮教引导力度,找准切入点、直击关键点、把握风险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逐步构建政府各项职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沟通联动,不让联合行文成为备案审查的薄弱地带,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特殊人群管理
1.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工作职责,明晰执法边界,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全面提升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2.探索优化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立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室)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力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落地见效。
3.深入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大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加强示范基地运行管理,以示范基地为枢纽,辐射对接安置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实现集中教育、集中服务、过渡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常态化。
4.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加强专职执法队伍建设,突出社区矫正执法属性,配齐配强专职执法人员。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基层执法模式,明晰各类人员法律地位、工作职责,在社区矫正官队建制的基础上,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公共法律服务
1.规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公益律师驻点值班制度,设立公证业务联络点,确保实体平台能够真用实用管用。在此基础上,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在有条件的地方建成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定期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送法进村(社区)活动,发放服务联系卡,开展点对点即时法律服务。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分层次、分专业、分标准、分岗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管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1.重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社会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2.重点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3.重点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和“一所一品”建设。
4.重点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