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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思路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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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思路和计划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力克肺炎疫情影响,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体系建设,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要求,切实发挥好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总体工作回顾

(一)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1.编牢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一是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标提补保障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字〔2020〕6号)。全区提标提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4月份全面落实到位,并从1月1日开始补发。二是及时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发放2020年1—12月份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和2020年1—8月份困难群众的临时物价补贴,每笔资金争取在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及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街道、场)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使用临时救助金救助城镇贫困群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子女学习教育支出助力城镇脱贫解困、农村脱贫攻坚提高脱贫质量的通知》等文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民政局向各乡镇(街道、场)及时下发了90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可用于排查发现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也可用于发放口罩、消毒酒精等个人防护用品等,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今年1-12月临时救助及备用金,救助人次2346人,发放金额172.7011万元。四是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及时发放了2020年1—12月份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照料护理费。并及时将自愿入住的农村失能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集中到区普亲福利院进行机构供养。目前全区有23名农村失能特困人员、8名城镇特困人员入住区普亲福利院集中供养。五是疫情期间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家庭走访慰问。加强对长期照顾的特殊群体的关心帮扶,对排查发现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米、油、面条、米粉、口罩及慰问金。在疫情期间,区民政局2次共走访慰问5户排查出来的特殊困难群体。在疫情期间7月份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了一个月的城乡低保金,共计7544户12127人456.2095万元。在疫情期间8月份对城乡特困人员增发了一个月的特困供养救助金,共计1009户1058人69.999万元。六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规范了乡镇(街道、场)在城乡低保授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了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纠正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纠正了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纠正了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了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整治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及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1-12月份新增了城镇低保对象83户142人;在已纳入城镇低保对象户内调增了城镇低保共同生活成员172户226人;停发了104户115人;调减了25户26人。1-12月份新增了农村低保对象407户835人;在已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户内调增了农村低保共同生活成员734户1074人;停发了172户182人;调减了117户128人。新增了城乡特困人员110户112人。七是积极开展城乡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大排查。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保障全区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在全区开展城乡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大排查工作,对全区387人失业人员进行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大排查工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生活出现困难未纳入低保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按现行城镇低保标准3倍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八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落实经费保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对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情况进行评估认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区将学习借鉴赣州市于都县等县(区)做法,着手准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城乡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统一照料护理服务。

2.稳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2020年4月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城镇贫困群众2019年脱贫情况进行了评估认定,对已脱贫户印发脱贫光荣证书,对仍未脱贫户已通知各地加大帮扶力度及各地各部门和结对帮扶干部要做到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到位。全区2020年4月份共有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对象1310户(其中机构供养20户未纳入评估范围),第三方机构需评估对象共1290户,实际入户评估认定对象1287户。通过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脱贫解困脱贫情况评估,已达脱贫标准的有1245户,占96.51%。42户还未达到脱贫标准,占3.26%。未见面上户有3户,占0.23%。42户未达到脱贫标准和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在7680元-10000元之间脱贫质量不高的407户已脱贫易返贫致贫对象,是困中之困、难中之难,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区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调度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脱贫解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康路上城镇贫困群众一个都不掉队。截止目前,全区42户未脱贫户8月份将全部落实兜底保障、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到位。未见面评估3户,经区城脱办进行脱贫评估3户均已达到脱贫标准。

3.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持续关注低保户、特困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筑牢民政兜底保障扶贫防线。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短板、狠抓落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扶贫部门开展兜底保障对象信息比对,全面摸排全区未脱贫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摸清家庭情况、致贫原因、收入状况、扶持措施等底数,找出其中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截止2020年12月份,全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1人纳入社会救助322人,占97.28%,9人已说明原因不需要纳入农村低保。全区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人数4928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60人的88.6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1296人,已纳入社会救助1285人,占99.15%,已说明不需要纳入低保1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患者196人,已纳入社会救助194人,占98.98%,已说明不需要纳入低保2人;已脱贫易返贫户74人,已纳入社会救助75人,占98.65%,已说明不需要纳入低保1人;建档立卡贫困边缘户176人,已纳入社会救助144人,占81.82%,已说明不需要纳入32人。

特色亮点:2020年6月区“多措并举 真抓实干 全力推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在全省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书面交流材料;2020年7月区“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扎实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在全市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2020年8月区区委书记曾春同志在全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视频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并在人民网、日报、江南都市报、《民政》杂志、新闻联播等多家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了我区城镇脱贫解困先进经验。

(二)落细社会事务工作,落实惠民利民政策

1.科学规划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一是打造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2019年我区成功打造孝岗镇大富社区、金峰街道办东铜社区、凤凰社区3个城市社区,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示范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同步进行。2020年计划继续打造龙山、师水、北门、芙蓉、东磷5个城市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同步进行。二是做好农村社区省级示范建设。2019年我区选择了马圩镇的桥西、荷拓、新溪村委会;杨桥殿镇的山下、文七位、愉怡村委会;孝岗镇的长林、坪里、河山村委会;小璜镇的洋湖、下湖、孙墩村委会共12个单位进行试点示范,其中孝岗镇河山村社区、杨桥殿镇山下村社区2个社区被省厅命名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2020年计划选择12个以上单位进行农村社区省级试点建设。三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自治建设。结合我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际,拟订了《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自治试点工作方案》,并以区委政法委名义下发。整个试点工作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5年底结束,分夯基垒台阶段、全面达标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三个阶段完成。四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并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今年6月底我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已达100%。五是合理调整和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针对我区部分社区居住人口密集,区域管理范围偏大等问题,对现有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合理调整和增设,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便于发展,辐射范围在2平方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上,对孝岗镇管辖的大富社区、金峰街道办管辖的北、东门、凤凰社区管辖范围进行了适度调整,财时新增设汝河、幸福、西门、城北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由原有的13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增设到17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并进一步落实了办公用房,面向全区招聘新增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0名。

2.提高社区治理能力。通过依法厘清自治组织权责,规范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丰富社区服务内容,促进民政服务元素在社区融合,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出台了民政服务元素融合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社区服务对象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工作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下发了社区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减轻村(社区)行政事务负担,清晰界定社区职责边界,稳步推动民政资源要素向基层下沉。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要求我区170家社会组织到我局接受2019年度检查,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对其开展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四个方面标准化、六个方面规范化和一张网络信息化内容,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

4.巩固绿色殡葬改革成果。按照“聚合力、凝共识、控源头、保需求、优服务”的思路,从保障机制、引导机制、治理机制、服务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全市率先启动绿色殡葬改革,丧者遗体火化率、棺木收缴处置率、城乡公墓覆盖率、城乡骨灰入墓率、城区丧事集中殡仪馆办理率实现五个“百分之百”。一是实现公墓建设“全覆盖”。按照“公墓选址科学化、公墓设计便民化、公墓建设标准化”理念,优化公墓布局,搞好绿化美化,强化设施配套,总体要求做到“六个一”:一个生态停车场、一个焚烧点、一个洗手间、一个办公用房、一个吊唁厅、一个骨灰堂。投资8000万元,在16个乡镇建成16座公益性公墓,累计建成墓穴1.6万个。今年又投入600万用于城市公益性公墓扩建,现已建成墓穴2300个。二是构建精准惠民“服务链”。制定《区乡镇(街道、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划拨4万元用以乡镇聘用专门公墓管理人员。同时,从2019年1月1日起,区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丧属减免火化、接运、骨灰盒、冰棺及吊唁厅三天、骨灰存放一年等相关费用,直接可为每户丧属减免丧葬费用1800元。三是打好管控源头“主动仗”。围绕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这一目标,由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山主、坟头分类登记造册,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搬迁每座补偿1000元,并免费提供墓穴,同时,从2019年6月1日起,区域内死亡人员骨灰全部安葬到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率达100%。

5.认真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边界管理工作。8月份完成了地名普查档案管理收挡工作,积极推动地名成果转化工作,9月份在市、鹰潭市两市民政局指导下完成了余(江)东(乡)线、金(溪)东(乡)线实地联检工作,并向两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联检报告。

特色亮点:殡改改革典型经验在省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简报、民政、大江网、信息日报宣传报道。11月26日省殡葬协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在我区胜利召开,得到领导和同仁们的肯定。城乡社区治理典型经验在信息日报、《民政》杂志、大江网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三)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着力改善农村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规定,与湖南普亲集团签订敬老院公建民营合同协议,累计投入400万元对社会福利院室内装修改造,目前全区共认定特困失能人员42人(城镇4人,农村38人),其中31名失能特困人员入住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托养。失能特困人员集中托养率71%。

2.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级保障”的原则,以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全力打造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互助服务点三级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党建+道德讲堂+幸福小屋”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围绕老年人服务的需求,有效整合农村幸福院、颐养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空巢、独居、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日间照料、助行、助购、精神慰藉以及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2019年,全区共建设有城镇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幸福之家61个,并投入使用。2020年将继续投入约1800万元,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设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农村具备助餐的居家养老服务点39处。

3.创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模式。今年年3月份以来,在区政府的主导下,我区启动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区民政局与银河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针对全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难、资源利用不足等农村敬老院突出问题进行了调研,为解决我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问题难点,打造具有特色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模式,区委办、区政府下发了区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东办发〔2020〕12号),对全区敬老院进行资源融合,分片区将全区13所公办敬老院整合为4所区域性特困人员集中医养护理中心,将全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分片区进行集中供养。区财政投资1500余万元对整合的4所特困人员集中医养护理中心和社会福利院进行提升改造。实现为全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医疗、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目标,以大型养老机构为依托,医疗机构为支撑,智能信息化平台为纽带,实施集约化乡镇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场、街道),开创我区特困人员供养特色亮点。

特色亮点:居家养老、健康养老、医养结合等先进工作经验在新华网、人民网、日报、大江网等多家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四)加大关心关爱保护,儿童福利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夯实基层工作力量。在全区各乡镇、村(居)委会设立儿童督导员18人和儿童主任169人,共189人,做到每乡镇(街道、场)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每村(居)配备了一名儿童主任,并于2020年9月29日举办了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覆盖了87%的村居。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邀请市区公益志愿者协会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资助困境儿童完成学业,免费提供兴趣班课程,组织心理疏导,今年走访关爱孝岗完小144名儿童、六个村宣讲走访困境儿童120名,发放温暖包36名,送书包40名。四是持续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散居孤儿2020年已全面进行了健康体检,申报了“明天计划”。机构供养11名孤儿已于2020年11月27日落实了区域性养育;对年满18周岁还在大中专院校读书的孤儿,积极帮他们申报福彩助学工程,目前已有8名孤儿享受了福彩助学工程资金。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当事人申报及各级干部积极按政策找人,全区已落实130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特色亮点:儿童关爱保护典型经验在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方面。一是民政经办人员力量比较薄弱。未能按省、市要求全面落实人员到位。特别是乡镇(街道、场)民政所长换岗频繁,变动后民政所长、村(居)级民政专干对民政业务熟悉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民政工作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加大出台这方面相关政策和文件。二是因受疫情影响及上级文件要求,在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面,清理整顿力度不够大,今年比历年城乡低保清理的人数大大减少。个别地方还存在着不符合条件人员仍在享受城乡低保金问题。建议上级明年要加大出台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这方面相关政策和文件。

(二)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人才不足。我区公办养老机构无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名额,民办机构无法承担相应的人员培训等费用,有职业技能护理人员或院校毕业生大多不愿意进入基层养老机构,且服务人员流动性较强,稳定性差可持续性发展程度低。目前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人员参差不齐,大多数达到了60周岁,且自身文化素养不高,缺乏医疗专业护理知识,需要经过医疗护理等专业化培训认证后方可从业上岗、提供专业化优质服务。四是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方式比较局限。目前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集中到省里接受培训且名额非常有限(每年每县区1-2个指标),因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偏低,培训效果甚微。若由医疗机构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各养老机构对护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更有助于护理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工作总体思路是:坚定“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保障脱贫攻坚计划、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网。在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方面,利用上级社会救助资金2%,由第三方机构为每个乡镇(街道、场)聘请1—2名民政工作人员。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及监管工作;做好城乡分散特困人员第三方机构统一照料护理工作。

(二)稳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

做好城镇贫困群众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验收评估工作。统一汇总梳理各地在省、市、区验收评估及年终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督促各地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城镇脱贫解困政策落实到位。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新风

一是巩固殡改成果。继续保持六个“百分之百”。二是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礼俗好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形成厚养礼葬、丧事简办的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

(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力求村委会成员学历、致富能手比例、妇女占村委会成员比例比上届提高,年龄比上届降低,自荐率提高到12%以上,妇女占村委会比例提高到30%以上。城市社区直接选举数量提高到城市社区80%以上。二是着力推进民政元素融合。按照三年实施计划方式步骤,以点带面,在全区城乡逐步铺开,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现代化水平。三是着力推进民政元素融合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现代化,按照三年实施计划,通过试点带面,在全区城乡逐步铺开。四是继续创建“绿色社区、美好家园”及农村社区省级试点示范单位创建数量和标准比往年有所提高。五是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按照三年创建计划,2021年需创建9个(含新成立4个社区),力争年度标准化社区建设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创新创优服务模式

一是对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扩建。一是对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扩建。根据省对县区社会福利院床位数要求,我区社会福利院需达到300张床位以上,目前区社会福利院床位数为192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医养融合楼一栋,设计床位数为120张左右。

二是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根据《区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东办发〔2020〕12号)及《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抚办发〔2020〕15 号)文件,对特困人员集中医养护理中心内设医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全面促进我区特困人员集中医养护理中心及区社会福利院完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力求全区公办养老机构形成医养融合模式。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依托银河家园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医养老机构模式,按入住老年人5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省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的要求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批复4家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均在50人以上)医养融合建设。

三是完成居家养老建设。根据《区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东办发〔2020〕8号)文件,到2021年底,全区共计21个城镇社区(含新批复的城北、汝河、幸福、西门社区)、132个村委会,城乡社区和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全覆盖。2019年、2020年我区已完成4个城镇社区(红星垦殖场红星、王桥社区,孝岗镇大富社区,金峰街道东铜社区)及6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任务,2021年度,我区还需完成17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及农村6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任务。计划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打造东润华城小区、凤凰社区、东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中心建设;每个乡镇重点打造1-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如孝岗镇南边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小璜镇孙圳村居家养老服务、马圩镇港下村居家破产者服务站、黎圩镇的黎阳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虎圩乡高坊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四是提质扩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经建设完成,下步所有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需搭建智慧养老报务系统,全部融入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智慧养老服务,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监管,使我区智慧养老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是推进适老化改造。根据省、市安排,我区为全省适老化改造18个试点县(区)之一,2021年度我区需完成100户适老化改造试点任务。

六是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省、市安排我区为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购买试点县(区)之一,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为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购买综合责任险,经统计,全区目前入住所有养老机构老年人约8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