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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保障有力
一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3月底,全县其有低保对象7139户11799人,其中农村低保6318户10422人,城市低保821户1377人;城乡特困553户580人,其中城市特困31户34人,农村特困522户546人。贫困户纳入低保1609户3706人;贫困户纳入特困262户277人。二是全面完成提标提补工作。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76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9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45元,达到5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355元。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提标提补工作并发放到位,并从1月1日开始补发,其中补发城市低保金5.22万元、农村低保89.55万元、城市特困0.8万元、农村特困9.19万元。三是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截至3月底,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60户32.16万元,其中发放特别救助2户5.9万元,预拨给各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105.53万元,用于做好辖区内各类急难型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累计发放小额临时救助255户23.53万元。四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照料照料护理费,失能、半失能、全自理分别按每月1200元、300元、7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护理费。六是深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试点摸底工作,出台制定了《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我县“党建+社会救助”的工作目标、具体做法。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确定了全县47个村(社区)作为“党建+社会救助”单位。
二、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狠抓县福利中心(一期)外围工程、许坊中心敬老院、孙坊中心敬老院、六家桥乡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河上、航埠、相山、马鞍、巴山等中心敬老院的PPP项目建设,现已完成平面图设计,年前已完成地勘工作。现由县幸福医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失能集中照护,将全县特困失能对象统一安置到县银心养护中心开展照护,累计接收特困失能对象13人。四是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结合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现状,狠抓各乡镇农村幸福之家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114个农村幸福之家,覆盖率达到75.5%,但是大部分未运营;巴山镇一木、西路、道南、中山、中大、胜利等六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完成总数的54.5%,但均未运营。
三、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全面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共选出2300名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夯实基层自治能力。大力实施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4+X”模式持续推进四个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和农村覆盖率稳步提高。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规范收费行为。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至3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046对,离婚登记49对。二是福利彩票销售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底,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62万元,其中电脑票144万元,即开型彩票18万元。三是老龄工作稳步推进。截至3月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证16本。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意见》(赣老龄委发〔2016〕4号)的文件精神,及时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险。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视救助工作,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结合春节等假期,多次开展街面巡逻等工作,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人。五是做好“三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助学等信息及时线上反馈,数据变化及时更新,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巡访制度,推动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社会团体共成立社会组织159家,其中社会团体100家,民办非企业59家;2020年督促社会组织办理到期换证和变更登记等32家,注销登记3家。
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要在学党史抓党建上下功夫。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记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牢记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建+民政业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擦亮“大爱民政”党建品牌,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二是强化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今后五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要继续实行“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举措、资金支持力度、帮扶工作力量总体稳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持续落实低保延退、低保“单人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关爱服务。三是推动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常态长效。在组织城镇脱贫解困成果验收评估、健全城镇扶弱助困机制、研究制定城镇贫困群众防贫保险政策的基础上,保持工作机构不撤、工作经费不减、工作任务不降,确保城镇脱贫解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纵深化。四是夯实“困有所助”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不断巩固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统筹推进生活无着人员、孤弃儿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实现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五是夯实“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主体功能,推动专业照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实现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六是夯实“逝有所安”的殡葬服务体系。不断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常态长效抓好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管理,巩固火化改革、生态安葬改革成果,持续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和新的散埋乱葬,推进移风易俗。七是夯实“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完善培育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市首届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民政服务元素融合,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创建。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