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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计生规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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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计生规范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人口与计生工作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同时扎实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作为县计划生育成员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局上下认识一致,思想统一、责任明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按业务实际,负责职责范围内具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在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对计生工作进行部署,做到抓计生工作与抓业务工作并举,抓业务检查与抓计生职责分工落实同步,确保计划生育落到实处。

一是机构健全,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局专门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情况的指导、检查、督促;落实了工作专班,明确由管机关的副局长分管计生工作,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计生办公室主任,同时安排了计生专干、工作经费,确保了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规范管理,抓好责任制到位。按照县政府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分工的要求和辖区政府的任务指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实施方案》,促进计生管理规范化。每年在局长与县政府签定了责任书后,又与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办签定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结合业务实际,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县计生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我们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细化,使职责在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等工作中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一)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条件。我县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关、依法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国家有关婚姻登记政策规定,重点把好结婚年龄关、证件手续关、双方自愿关等"三关",确保了婚姻登记质量。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3660对、离婚登记405对、补办补发婚姻登记469对,全部符合法定条件。二是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婚姻登记处充分利用登记场所,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今年以来配合计生部门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达3000余份。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婚姻登记信息互通机制。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民政办积极主动与计生部门加强联系,每月及时将办理婚姻登记信息资料通报给计生部门。

(二)发挥部门作用,促进计生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在指导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注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县各村(居)委会均设置了计生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在推进村(居)务公开中,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使计划生育家喻户晓。(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严一管"。一是严格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经村(居)委会、乡(镇)、县三级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予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政策;二是严把"送养关",解决制止借送养子女逃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严禁私下保养社会弃婴,严格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杜绝了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现象。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收养登记6宗,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四)认真落实好利益导向政策。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等不计算家庭收入内。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督促乡镇民政部门做好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者的社会救济工作;按照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在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优先安排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户。据统计,全县共有1080户1216人计生困难对象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全年为562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临时救助金25万多元。三是积极开展"关爱关怀"活动,过去几年我局共向基金会捐款9000多元,以实际行动为困难人口和计生对象尽一份力量。

(五)认真做好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包保村工作。我局计生包保责任村为野三关镇猫儿坪村,我局紧紧围绕县"巩固省优成果,加大创国优工作力度"的整体要求,全面完成县定各项责任指标。首先是《巴东县民政局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责任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管领导和计生专干先后多次到包保责任村督办、指导并服务于责任村猫儿坪村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控制无政策外生育和人口出生无漏错报,全面完成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确保了县定各项责任指标顺利完成。同时,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工作中,在符合政策和条件下对包保责任村给予优先救助。对包保责任村计生困难群众予以特殊照顾。

三、狠抓本单位计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

(一)加强管理。针对我局计生工作层面广,业务结构复杂,计生任务较重,难度加大的实际,我们注重加强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评先、评优、评职称、干部提拔任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审查关,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一律按政策规定办,做到不留情面、绝不手软;

(二)强化措施。一是在年初纳入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在年度对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二是在全年工作中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和各乡镇民政办开展不定期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重视计划生育宣传。在局机关组织民政知识竞赛活动时安排计生知识内容,利用大小会议在本系统和机关干部职工中宣传计生政策,在机关大院醒目位置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横幅、宣传牌以及在各网站、报纸等媒体宣传我局人口计生工作等。四是足额落实本系统内独生子女保健费。五是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含单位挂靠户、房屋租赁户)和流动人口中婚育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对本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2次"三查"工作,参检率均为100%;为计生家庭发放避孕药具;发放《人口计生知识宣传手册》60多份;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卡,采取一月一筛查,半年一普查,确保不出现计划外生育。

今年来,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制定方案,狠抓措施落实,促使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