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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3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监督和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加速推进崛起”,深入落实2013年度民政工作各项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突出“围绕民生”为主题,努力做到“民思我想,民忧我解,民求我应,民困我帮”,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传统工作有新突破,重点工作有新进展,各项工作有新成绩,为构建和谐,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
1、积极为政府分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全面开展抗冰救灾工作。今年我县灾害频发,元月12日至2月6日,遭受了1954年以来罕见的低温、雨雪、冷冻灾害,损失惨重,面对百年一遇的大冰灾,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日夜奋战在救灾一线,为夺取抗冰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表现为突出抓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迅速筹集救灾款物。及时下拨救济款716万元,救济大米163吨,棉衣3000件,棉被2700床,蜡烛2万根,牛奶100件等一大批救灾物资。全力做好灾民救助。全县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8500余人,设立28个临时安置点,集中安置灾民3000余人。在冰雪封路、道路不通的情况下,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肩挑背扛,为边远山区被困群众送去了“及时米”、“御寒衣”。同时在火车站和汽车站设立救助窗口,在国道和省道沿线设立救助点,对被困人员发放食品、矿泉水、棉衣、棉被及医药用品。尽心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为了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我们紧急下发了《县救灾款物发放安排的通知》,严格规定了发放的范围、标准及要求。冰灾后我们又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房户,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安排了5个月的生活费;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酌情安排了3个月的生活费;对自救能力弱的灾民,安排1个月的生活费;对因冰雪灾害造成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确保每人每天一斤粮。确保了全县大灾面前无大乱。竭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首先是组建了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其次是制订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按照户平1万元的标准安排406万元。再次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六个到户”: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开工后,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县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时对建房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截止6月中旬,全县406户“安居工程”建设顺利竣工。全力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济工作。“6.14”江洪灾及步云桥镇“三角田”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安排资金65万元,救灾大米10吨,将灾情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争取救灾资金100万元,救灾大米30吨,棉被1000床。投入24万元在三角田村修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置了23户灾民,河洲镇下岭村由于山体整体滑坡,11户灾民住房全部被摧毁,我们及时安排资金18.5万元,为他们修建了灾民集中安置点,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情倾低保群体。城镇低保稳步推进。加强对城镇低保对象的管理。年检年审制,9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的资格审查,取消了680户1096人,并将符合条件的1420户2840人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做到了有进有出,进出有序。暗访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低保工作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签到制。要求所有城镇低保对象,必须在每月的1-10号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或单位签到,连续三个月未签到,取消其低保待遇。提高补差标准。针对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将全县城镇低保人平月补差标准由86元提高到126元,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467.2万元。此外,我们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了低保户在用电、用水、有线电视收视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与房产部门紧密配合,为洪桥镇280户无住房的城镇低保户解决了租赁补贴241920元。农村低保进一步深入。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了把这一工作做实做好,真正实施“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作用,6月份,我们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的通知》,历时三个月,历经农户申请—村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建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发放低保证、低保金,将占全县农业人口4%的32163人,按人均月补差40元的标准纳入了保障范围。由县委县政府牵头,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组成了农村低保工作督查组,对全县所有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的资格复查,杜绝了“关系保”和“人情保”的发生,全县没有发生一列因农村低保工作造成的上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44.3万元。低保制度建设创新成果。与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一起,调研了全县的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评估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比较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暂行制度》,为低保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情系五保对象。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人员9560人,其中集中供养640人,分散供养8920人。为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我们大力发展集中供养。今年,我们投入资金226.8万元,对黄土铺、蒋家桥、官家嘴三个乡镇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三所敬老院共供养五保老人130位。至此,我县敬老院改扩建率达75%,居兄弟县市前列。严格执行《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分散供养水平,向县政府汇报,将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人员的生活费年补助标准,按人平800元的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情注救助工作。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及时组织了全县性的募捐活动,结合舍己救人的籍教师谭千秋的英雄事迹,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滚动报道,大力号召我县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共筹得善款600多万元,位居全市前列,有力的支持了抗震救灾工作。投入120.4万元,为605名城乡大病患者按照人平2000元的标准提供了救助服务,投入7.5万元,为150名城乡特困人员按人平500元的资助标准办理了门诊医疗救助“金叶卡”,并为50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服务,得到了社会好评。县福利院主动与美国“爱心无国界组织”联系,为患有血管瘤和唇鄂裂的二名弃婴争取到近万元治疗资金。为更好地促进慈善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县慈善办公室,为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2、积极响应民需,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
集中力量抓好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全县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年。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组建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法规指导、督促检查、上访接待等,尤其是对“难点村、重点村”,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加强对选举程序和措施到位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全县100%的行政村已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共选出村委会成员2747人,其中女性849名,占30%,村主任支书一人兼任596人,占69%,村委会成员比上届精简71人。这次换届选举做到了赴省零上访,来县去市上访仅116次,上访信件32封。
街道命名及勘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对县城100余条街、路、巷的冠名设计了可行方案,在全县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县内知名人士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将论证结果交县政府审批,由县政府办下文,明确了街道命名方案。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了街道设标工作。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了41块灯箱式路牌,其他路段设置了78块街牌和巷牌,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提升了城市品位。各乡镇和各行政村的设标工作任务也圆满完成。与南县、阳县的同仁对三县边界进行了详细勘察,使三县的界线区划更加明确,有力地推动了地名信息化的发展。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的保卫、医疗等综合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硬件体系建设,以石门社区、大桥社区为试点,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我们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强势民政”,着力提升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能力,服务协调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建设、优质的福利服务、密切的军民关系和规范的社会管理,推动我镇民政事业全面、快捷、健康发展。
我们民政办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依法认真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2013年我镇对270户农村家庭和4户城镇家庭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按季度进行发放,将低保金直接打到低保户的银行卡上,今年1-9月共累计发低保金831477元,发放各项补贴、慰问金计225639元,医疗费救助计38545.5元。
(二)五保供养工作
第一篇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一年。全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民生幸福工程”和“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用“五干”精神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前沿一线,落实到底到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13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协调优势,争取各级财政对民生的资金投入
今年以来,始终把争取上级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民政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和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工作早启动,办法早实施。截至目前,已争取上级民政、财政部门下拨常规和非常规资金7965.832万元。
(二)构建“民生民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救助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一是城乡低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022户、7905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253户、13134人。从2013年7月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共取消城乡低保对象783户、1306人,调整672户、832人,并将符合条件的1089户、1807人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二是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民生工作中的补充作用。今年共筹集善款61.3121万元,暖气机15台,羽绒服400件,通过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孤、危房改造、慈善爱心超市、精神病人救治和节日慰问等各项工作,累计为280户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活日用品价值8万元;“阳光助学”为40名学生发放资助款4.8万元;24名患有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病患儿童实施了手术。三是冬春生活物资救助让受灾群众得到实惠。积极争取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76万元,旱灾救助资金10万元,及时救助部分受灾群众,全区冬春期间救济人数1.2万人,发放救济粮51.39万斤、救济款18万元、棉衣2955件、棉被2955床。四是五保老人生活更幸福。全区3846名五保老人,从今年7月1日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50元、3800元。投入32万元为洋北等4个乡镇敬老院配备冰柜、电视、空调、太阳能等电器。五是困难人员医疗二次救助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修订出台了《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封顶线,对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当年二次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其他困难群众达到5000元。今年共为929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14.0793万元,人均救助达到2305元,有效缓解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六是多部门联手,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今年以建立全方位长效救助机制为出发点,配合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对全区孤儿进行重新认定,按照机构供养和社会供养标准,对孤儿实施救助。到目前,全区547名孤儿已发放生活资金230余万元。七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出台了《2013区社区、居(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建成1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个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3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按季度发放。全区共有八十周岁以上老人12901名,从今年元月起,按照50元、100元、300元的标准按季度已发放尊老金580余万元。
第一篇 2013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市、县各级有关抓好安全生产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抓好了安全生产。现将一年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一是立足防范,夯实责任。成立了县民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危建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殷金生同志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年初,我们与下属单位、各乡镇民政所、各敬老院、鑫润香料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安全工作机制。二是严格监督,常抓不懈。一年来,我们坚持每月召开系统安全会议一次,每月督促检查一次。凡在本系统安全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一年来本系统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落实责任、制定制度。我们要求每位负责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部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增强意识、加强值班。我们增强了防大汛、抗大洪的意识,加大汛期值班力度。入夏以来,我们制定防汛值班制度,落实昼夜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并加大了教育宣传力度,明确职责分工,把安全放在工作首位。
三、加强预警防范,开展安全宣传
民生保障向“福利型”攀升,力推城乡统筹——全市慈善基金规模达到2.55亿元,连续7年保持救助水平不降低,救助范围不缩小,累计发放慈善救助金8400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9亿人次。在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会上,我市被评定为中国城市公益慈善六星级,全国排名第28位。年,是全市基础民生保障树立全新标杆的一年。一是有效实施城乡低保工作。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59户、12564人,其中城市738户、1405人,农村5721户、11159人,发放低保金2644.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金417.18万元。发放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物价补贴272.6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年10月1日起,集中供养标准从4400元/人•年提高到54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从3000元/人•年提高到4000元/人•年。重点实施了溧城镇清安敬老院改造和南渡镇敬老院扩建工程,全年下拨“关爱工程”专项经费107.3万元。三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溧城镇北郊社区被评为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并完善了重大灾害民政、民防、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灾情会商制度,规范了应急工作程序。根据市政府《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为68户受“海葵”台风影响房屋严重损坏的困难家庭进行住房恢复重建。春荒、夏令期间,下拨困难群众救济款51万元。四是创新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全年新增捐赠资金1028万元,慈善基金规模达到2.55亿元,市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全年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项目落实慈善救助金近12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8万人次。同时,创新慈善救助方式,开展“慈善进企业”活动,推动建立“单位爱心基金”13家;搭建了慈善理事企业与受助大学生就业双向选择平台,形成贫困大学生长期关怀机制,年应届257名贫困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此外,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全年支出医疗救助金50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00余人次。
社会福利向“普惠型”推进,力推养老产业发展——中国老年学学会和我市共同举办了《中国•“长寿与经济发展”高峰论坛》,中国老年学学会负责人和全国15个长寿之乡的代表参加会议。全省“点亮空巢”爱老工程在我市启动,新华日报、卫视、扬子晚报等9家媒体对站启动仪式进行报道,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出色成效在全省范围得到有效推广。年,是全市社会福利建设向新的至高点不断奋进的一年。一是孤、老、残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从年1月1日起,全市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72元和每人每月1120元,全年发放孤儿保障金132.6万元,保障孤儿171名。发放重残救助金1300多万元,救助重残对象4993名。为2.35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1600万元,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46.42万元。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以各镇敬老院为基础的区域性养老中心,推进“一院两制,以院养院”模式,广泛开展社会寄养服务,在埭头、上黄、别桥、南渡等镇进行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年内共新建社会化养老机构1家,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300张。同时,协调落实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公开招标。三是长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了《长寿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以推动成为长三角健康文化体验地、苏南率先现代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养生魅力之都为产业功能定位的长寿产业规划思路。茶叶节期间,组织开展了系列长寿文化建设活动,成立了长寿研究会,举办了《中国•“长寿与经济发展”高峰论坛》,向天目湖宾馆等11家企业授权使用“长寿之乡”形象标识,以南山竹海为主要载体开发建成了“南山长寿文化园”,推进了各大酒店“长寿宴”的研制开发,举办了长寿文化书画摄影展。《走进寿乡》图书正式出版问世,并向全国发行推广,全市长寿文化品牌推介取得显著成效。四是福利彩票销售力度增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0014亿元,在销售大环境整体低迷的情况下,仍然实现比去年同期增长6%,筹集公益金901万元。
社会管理向“服务型”转变,力推和谐社区建设——省级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为75%和80%,提前一年完成现代化指标2013年分解任务。新建便民服务大厅173个,城乡社区干部服务理念有效转变。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数达到每个社区5个以上。年,是全市社会管理体系向科学化、人性化不断迈进的一年。一是城乡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全市现有城乡社区226个,其中农村社区175个,城市社区51个。全年共下发《关于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等7个文件,具体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新建便民服务大厅173个,社区“一站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深入推进社区“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覆盖率达77%。通过全面推进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网格化、扁平化管理,我市共有177个城乡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达标率分别为75%和80%。二是社会组织发展取得实效。重点围绕老龄协会和行业协会实施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全年新增社会组织58家,年增幅19%,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64家,其中社会团体278家,民办非企业86家。以社区为主阵地开展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社会组织1230家,达到每个社区5个以上。同时,对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行、制度落实和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审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健康运行。
公共服务向“均等化”迈进,力推民政项目建设——市婚姻登记中心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3A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全省首创将人民调解引入离婚调解的模式,成立了“婚姻纠纷调解室”。市西山清明堂、社会福利中心和救助站三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启动。编撰出版了《实用地图册》。年,是全市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民政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是殡葬改革顺利推进。一期工程投资4800万元的市级骨灰堂建设,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面资产转让协议和立项、选址、环评、可行性研究等系列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顺利开工建设。镇级殡葬设施试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别桥镇建成生态安葬区,已迁葬坟墓70余冢,上黄镇建成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安葬区。认真组织了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牵头实施了市区范围殡仪礼炮车禁鸣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得到加强。今年以来共命名住宅小区21个、道路9条,更名道路1条。开展了天目湖大道、永平大道、城北大道3条大道的路牌设置工作。编撰出版了《实用地图册》,完成了3.6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的编纂工作。同时,开展了溧金线、溧句线的联检工作,对锡常线部分界桩进行迁移和测绘。三是婚姻和收养登记提档升级。开展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投入13万元,在创新内部管理、优化登记程序、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市婚姻纠纷调解室自7月份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婚姻纠纷100起。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937对,离婚登记1996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5154件,登记合格率100%,婚检率93%。办理收养登记84件,登记合格率100%。四是救助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01人次,其中安置智障、精神病人等26人次,投入专项救助经费162.7万元。市救助站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预计今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优抚安置向“融合式”发展,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创新建立退役士兵“订单式”培训模式,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达98%以上;编纂出版了我市退役老兵自主创业致富事迹宣传书籍《老兵新传写辉煌》,受到省民政厅领导高度评价;市西山烈士陵园成功创建为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年,是全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内涵不断丰富的一年。一是双拥共建工作成效显著。春节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座谈活动,组织各类走访慰问活动45场次,发放各类慰问品(金)350余万元。为驻溧部队落实拥军实事10件,投入实事拥军项目经费130多万元。二是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已故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配偶定期生活补助费350余万元,发放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费376余万元,发放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费15余万元。开展优抚“双百工程”,投入34.7万元,帮扶住房困难对象10户、扶持致富项目27个。三是安置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和年春季转业士官430人。发放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948.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50余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培训经费69.9万元,178人参训,参训率达95.3%,结业率和就业率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