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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回顾
㈠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州民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初启动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和第三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为目标,坚持把深化学习贯穿始终,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动员和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㈡深入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委内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州民委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收集整理常见问题答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同时,按照要求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指定专人负责电话答疑、服务。
㈢狠抓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
一是大力宣传民族政策。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年初,我委从*多民族多宗教和地处边疆的州情出发,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第一责任来落实。把20*年确定为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年”,坚持不懈地搞好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按照总书记关于“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中宣发〔20*〕21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做民族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团结、稳定、发展、进步的意识。
20*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了全面总结*民族和民委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委内组织人员撰写*民族和民委工作60年回顾总结,并及时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得到了国家民委和省民委的肯定,被录入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丛书刊物。
二是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20*年3月18日,全州民委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了《20*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状》。会后,各县政府与各县民委、各乡(镇)签订;各乡(镇)与各村委会签订;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做到了责任目标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是认真排查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针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牢牢把握民族团结稳定大局,依法协调民族关系,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继续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别是拉萨发生“3.14”事件后,面对复杂形势,全州上下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以藏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及时组织干部入村访贫、排查调处隐患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有力地维护了我州藏区和边境地区稳定,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为保持全省的团结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是认真报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材料。根据《*省民委关于评选*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和《*省民委关于评选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精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汇报,严格按照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条件、评选要求,自下而上,公开、公正、透明地评选有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材料报送工作。围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使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
㈣狠抓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民族工作的性质、对象和任务,决定了调查研究是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全过程。面对新形势、新阶段,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民族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当前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关注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现实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鉴于*民族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在20*年的调研工作中,我们改变过去以民委机关为主的单打一的模式,从机制上采取开门搞调研、联合搞课题形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相关领域的优势,提升民族研究工作的水平。加强对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民族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调研;围绕分类指导、促进发展,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和特困民族试点的实施情况调研;围绕维护团结、促进和谐,进一步加强对国办发〔20*〕33号文件贯彻落实的调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3.14”、“6.4”、50周年和国庆60周年等敏感节点信访稳定工作和藏区维稳工作的调研,开展边境一线地区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的调研;围绕培养人才、推荐人才,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现状和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研等。通过深入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形成调研报告报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㈤狠抓民族经济项目的实施
严格按照《*省民委关于20*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全省民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州民委及时召开民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要求各县民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重点、统筹兼顾、梯次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与各县民委签订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考核验收责任书。
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情况。*州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有泸水、福贡、贡山3个县,共有21个乡镇、155个村委会,总人口2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7.13万人。2004年我州贡山县率先被列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2007年泸水、福贡两县也被列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也由此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20*年度,上级民委下达我州“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资金910万元(其中,福贡县300万元,贡山县250万元,泸水县360万元)。通过“兴边富民工程”的实施,把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以此凝聚人心、强化动力,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情况。*州有怒族、独龙族、普米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分布在全州3个县15个乡(镇)的46个村民委员会,共48658人(怒族26823人、普米族16407人、独龙族5428人)。20*年,上级民委投入我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2660万元(兰坪县1200万元,福贡县730万元,贡山县730万元)。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快了我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脱贫发展步伐,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村容村貌和群众的文化生活,解决了群众经济收入困难问题等。全州各级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十二项验收指标,加强协调沟通,继续巩固提高已验收的13个行政村扶持成果的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做好20*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验收工作。
做好上海对口帮扶独龙族发展前期工作。上海市与*省于1996年建立对口帮扶合作关系,先后在我省保山、德宏、临沧等地进行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沪滇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沪滇对口帮扶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更是成效显著,其中扶持德昂族贫困地区的扶贫模式被国家民委誉为新时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典型案例。经沪滇对口帮扶合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决定将帮扶独龙族发展作为“十二五”期间沪滇对口帮扶人口较少民族合作的主要扶持项目,具体工作由上海市民宗委、*省民委牵头组织实施。为做好对口帮扶前期准备工作,10月12日至13日,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等一行到独龙江乡调研,并召开了加快独龙江发展专题调研工作会议;10月24日至29日,上海市民宗委、*省民委赴独龙江乡进行实地调研。明确了采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整合资金、整乡推进的扶贫方法,在独龙江乡重点实施“五大扶贫工程”,推动独龙江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㈥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民族教育事业得到新发展。认真巩固“两基”攻坚计划成果,加大对寄宿制贫困学生补助力度,加大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州共办有小学校(点)882个,小学在校生49998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有4648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6.9%;办有高完中8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在校高中生603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5515人,占学生总数的91.37%;初中生21227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9803人,占学生总数的93.29%;初中毛入学率为95.9%。办有中等专业学校1所,职业中学2所,办有幼儿园17所,办有特殊学校1所。全州共办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938所,全日制在校学生86774人。
民族卫生事业得到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州共有注册医疗机构118个,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57个(其中:州、县综合医院5个,中医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29个;中心血站1个;州、县妇幼保健机构5个,州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个;卫生监督机构5个;计生服务机构5个)。州、县、乡病床设置数为1342张,每千人口拥有2.7张病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有1882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有459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有260人,有注册护士627人,药剂人员91人,检验人员67人,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放射)105人,与卫生技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73人,乡村医生570人。每千人口拥有3.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千人口拥有1.5名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二是巩固提高新农合参合面和筹资水平,全面推进新农合全州统筹试点。20*年,全州参合人数404656人,参合率达96.30%,与20*年相比提高3.16个百分点。三是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新农合药品以州为单位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药品价格综合降价25.17%,卫生耗材综合降价42.56%,实现了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四是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抓好乡村医生和村级计生宣传员整合工作,稳步推进以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实用卫生技术人才培训为重点的“人才兴医”工程,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水平。五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民族文化事业得到新发展。加强民族文化保护、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全州共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艺术研究所1个,文化馆5个,公共图书馆5个;全州共有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4座,有线电视入网用户14000多户。全州广播人口覆盖率为87.74%;电视人口覆盖率为86.64%。全州年内出版各类报刊书籍41种,共有25430份册。
民族体育事业取得好成绩。一是体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表明,全州共有各类体育场地590块。其中体育系统15块,教育系统430块,其他系统145块,场地实用面积257514㎡,(人均占有场地0.5㎡,低于全省人均占有场地0.7㎡和全国人均占有场地1.3㎡水平)。建设全民健身乐园、路径8个。二是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州乡镇、5个社区、186个村委会都建了全民健身指导协调机构,建立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组织18个,成立青少年俱乐部2个,创建全民健身活动点164个,每年都举办大型全民健身运动、系统运动会,争创16个体育特色乡(镇)和亿万农民健身乡(镇),1个小康体育特色县,体质监测各类人员7295人,批授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79人。全州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28万人。群众体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并连续8年受到国家、省表彰。三是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州实际,合理设置业余训练项目,实现了省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四是体育产业稳步发展,各种体育经营项目蓬勃兴起,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㈦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多办实事好事。*是全省基础设施最薄弱、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民生问题十分突出,是*扶贫攻坚的“上岗岭”。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民族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实施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从我州的情况看,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已有较大改善,反映普遍的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安居等方面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20*年的民族工作中,一是在感情上实实在在地站在少数民族的立场上想问题、定政策,不搞花架子;二是在立项上确确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搞政绩工程;三是在落实上踏踏实实地把问题解决到底,不搞表面文章。坚持把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重点,坚持一年一个新变化,确保民族工作有一个新发展。
㈧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环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又是检验民族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准。当前,人才匮乏仍然是制约我州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人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年内,会同教育等部门认真抓好民族教育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巩固和扩大“两基”成果。按照“培养一代人,改变一代人”的思路,对我州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采取特殊的措施促进教育公平和服务均等化。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因地因族制宜,加强对我州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全州在招录(招聘)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采取设特岗、加分照顾的政策措施。抓好选派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省级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培训等组织协调工作,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
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制定和实施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帮助培养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努力,使我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止20*年5月,全州干部总数为17538人,少数民族干部14354人,占干部总数的81.85%。,其中傈僳族4367人,占30.4%。按行政职务划分,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31人,占总数的86.1%,其中傈僳族14人,占45.16%;怒族2人,占5.6%;独龙族1人,占2.8%;普米族1人,占2.8%。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366人,占总数的76.9%,其中傈僳族91人,占19.1%;怒族32人,占6.7%;独龙族8人,占1.7%;普米族22人,占4.6%。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1996人,占总数的83.6%,傈僳族占30.12%。科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率已达到100%;全州县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均为少数民族干部,其中傈僳族6人,占37.5%;怒族3人,占18.8%;独龙族1人,占6.3%;普米族1人,占6.3%。州直69个部门中,有63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少数民族干部,占总数的91.3%,其中傈僳族26个,占37.6%;怒族5人,占7.3%;普米族1人,占1.5%。按技术职务划分,全州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数为1215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为597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为3589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数为6510人。
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机关建设出现新气象
民委是党委、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连心桥”,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维护各民族平等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完成好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管理民族事务、维护团结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注重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协调型的民族工作部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本质、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是围绕中心,履行职责。要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完成好州委、州政府交给的任务,履行好部门职责,当好参谋助手。
三是团结奋进,树立形象。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切实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为党委、政府服务、为少数民族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手段,改善工作条件,树立民族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主管全州民族事务工作的州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组成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族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像我州这样一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地处边境沿线、各项发展相对滞后的自治州而言,民族工作更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任重而道远。目前,由于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和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工程,民族工作部门的任务、职责都有了改变,工作量加大,任务加重。
*是个典型的集边疆、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全国唯一的一个傈僳族自治州。州内民族众多,比例居全国30个自治州之首,全国22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中,*省就有7个,而*就占了3个;在*,由于各民族居住分散,又加之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决定了*民族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各级党委、政府都对民族工作极为重视,特别是开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和特困民族的扶持及明年即将开展上海帮扶工作以来,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量加大,任务艰巨。目前民族工作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和艰巨的任务,形势是可喜的。州民委作为主管全州民族事务工作的州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现有的人员编制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极为不适,州政府下达给州民委14人的编制,由于部门事务多,人员编制少,特别是加大民族经济项目工作力度和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以来,人员显得更加紧缺,有些工作难以按时完成,有时一个人要担负3个人的工作量。
三、2010年工作要点
在新的一年里,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三基地,一品牌”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宏伟目标,紧紧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作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民族和民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0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州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落实好州委届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学习民族工作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做好我州民族工作。
2、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20*〕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尤其要贯彻好国办发〔20*〕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和我州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好民族工作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3、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采取措施,加快组织实施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工程,使之做到实施一件,见效一件,真正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抓好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关系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五项内容为主,开展好民族团结示范活动。同时,加快散杂居民族、特困乡、村,尤其是3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和边境民族地区脱贫发展为突破口,千方百计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进步。
4、进一步加强学习,吃透中央、省、州有关民族工作等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站在民族工作的高度,围绕各族群众要求迫切、事关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有高度、有深度、有操作性的特殊政策措施建议,使之真正能够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服务。
5、协同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上海对口帮扶独龙江各项工作。
6、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采取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出台我州三个民族乡的《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管理办法。
8、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办发200219号文件,努力做好我州独龙、怒、普米3个人口较少民族五大扶贫工程的实施,实现“四通五有一消除”的目标。
9、认真抓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评工作。
10、努力做好我州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11、按照州委提出的“三基地,一品牌”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宏伟目标,继续抓好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扶贫等项目的调研、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到位,解决我州各族群众的各种困难,推动全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2、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13、积极做好20*年全州民委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14、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民族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15、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一年一度“阔时”节活动以及农村文艺汇演工作。
16、加强横向联系,交流合作,促进部门工作。
17、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试验示范点和扶贫挂钩联系点的各项工作。
18、按质按量完成好州委、州政府和省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19、加强民委系统的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