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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作情况
(一)创新开展民生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惠民举措成效亮眼
区老人院二期工程顺利开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请区委区政府启动了区老人院二期工程。经过紧锣密鼓的前期筹备,以及多方奔走筹措资金,于10月20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工程总建筑面积28662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8亿元,计划2013年底竣工,新增养老床位约1000张,集起居、休闲、健身、娱乐、保健、康复、医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该项目建成后,将在全市率先实现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的目标,将形成立足、辐射东部、引领全省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良好局面,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添砖加瓦。这一造福社会的重要民生工程,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全市率先免费办理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今年3?月1日婚姻登记处迁至南海神庙附近,面积400平方米,摆脱了原来办公面积狭小、长期不达标的困局。在全市率先免费办理婚姻登记,设立了特邀颁证师、开展婚姻纠纷司法确认、民俗特色婚礼、短信互动等便民惠民服务。举办“新婚金婚?情定波罗”区民俗特色集体婚礼活动,打造“娶老婆到波罗”的独具特色的民俗婚姻文化品牌。便民举措和特色做法受到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我区召开了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现场会,并吸引了不少其他省市兄弟单位前来参观考察。救助措施扎实有效。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4月低保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3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580元提高到800元,低保“边缘群体”认定标准由700元提高到960元,继续保持全市各行政区(市)救助范围最广。1月起区集中供养“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600元调整提高到850元,散居“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576元提高到689元,孤儿养育费从1000元提高到1180元。今年以来发放低保金279.63万元,发放分类救济金40.33万元,发放实物救助、物价补贴、慰问金等合计185.78万元。落实市新出台的医疗救助办法,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出台后其他区都取消了区级重大疾病救助,我区仍坚持保留了区重大疾病资助,以市、区医疗救助“双保险”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体病有所医,今年来为困难群众2218人次支出各类医疗救助金137.10万元,资助困难群众756人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和医疗难题。低温天气期间,积极落实防寒保暖措施,为9个庇护站补充配送防寒衣物135件,为困难人员、孤寡老人发放保暖用品217件,确保困难群众过个暖冬。全区现有低保对象341户637人(三无人员56人,孤儿4人)、低收入家庭57户163人、“边缘群体”24户46人。建成300多平方米的救灾仓库,联系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其代储救灾物资,协定代储物资在我区发生灾情时可优先使用,强化了快速应对重大自然灾情和救灾物资储备功能。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现有10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6.29”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中,积极开展“6.29”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局系统出动工作人员45人,牵头做好区级界线测量、死者遗体火化11具、死者家属送返162人,并引入社工进行心理救援,配合做好安抚,募捐活动接收善款40多万元等工作。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载体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月收入1000元以下独居、孤寡老人等九类老年人提供26-78小时/月的居家养老服务,在每条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部,在全市率先实现区、街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开展“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安装工作。规范福利机构管理,全区现有福利机构3间,床位444张。根据《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4月起,调高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标准,由60—100元/人/月调整为100—300元/人/月,按照入住老人护理等级给予资助,进一步推动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健康发展。探索多层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有星光老年之家101个,投入运营经费349万元,为社区老人提供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多项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建立了长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岗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分别为省、市示范项目。及时办理老年人社会保障(优待)卡业务5151人。全面落实向70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政策,发放长寿保健金8446680元。发动全区开展各式各样的敬老系列活动。全区用于开展敬老活动、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给老年人共投入经费600多万元,社会各届慰问老年人和参与活动老年人人数达10000多人次。9月接受区人大开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检查,获得充分肯定。慈善救助健康发展。区慈善会举行了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慈善救助13人23.55万元。资助“共享阳光幸福”系列活动因病致贫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等项目共75.4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日暨慈善日”活动,累计接收捐款749万余元。销售福利彩票1272.75万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54.55万元,资助福利公益项目1个。社会捐赠站接收物资1.6万件。
(二)率先开展社会管理服务,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一队三中心”专项建设按计划完成,街道服务管理架构初步形成。根据省、市有关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逐步推进转制社区“社企分开”改革要求,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本区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截止9月30日,历时4个月,按“一居一站”模式,在全区59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基本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责权,初步落实政府依法行政、居民依法自治,强化了社区自治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功能,初步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分工协助、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时代要求、体现特色、富有活力效率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启动创建幸福社区试点工作。制定《区创建幸福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创建幸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试点社区的投入力度,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下沉;指导鱼珠街金碧社区、文冲街万科花园社区、穗东街南湾社区等3个社区开展幸福社区创建试点工作。南湾社区被选为市启动“幸福社区”创建现场会议的参观考察点,接受了万庆良书记一行的实地考察。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印发《关于落实社区居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为全区59个社区统一制作了“居务公开栏”,21个社区创建为“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社区”。联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全区社区组织挂牌管理进行统一清理整顿,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各类组织机构统一制作牌匾和组合牌。指导后进社区整改,支持6万元购买设备设施,改善工作条件。推进“三化”改革社会服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综合化、网络化、信息化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牵头制定了《区推进“三化”服务管理改革社会服务工作组实施方案》,编印了《工作流程指引》,探索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服务模式,举办了“南粤幸福活动周”系列之“创建幸福新社区•社工义工齐行动”启动活动,组织近300名社工、义工,扩大了社会影响。完善政府购买家庭综合服务。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搭建专业交流平台,举办5期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专业交流会,推动本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发展。运营近一年多来,已服务逾10万人次,取得了初步成效。9个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接受第一个年度期末评估时,被评估专家认为“激活了社区原有的服务功能”。组织专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培训班和加强工作指导,截止10月,全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全部完成第二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签约工作。各街道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础,结合我区“三化”社会服务工作,健全完善“社工+义工”联动机制,通过服务外展等手法,正逐步将服务功能辐射到社区(已设立18个社区工作站)。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依托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资源,今年2月在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目前已有18家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进驻培育基地,为全区两项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被列为市社会创新试点项目和区社会创新试点项目。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实行“一站式”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业务,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程序,逐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截至11月31日,我区依法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115个,其中,社会团体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8个。筹建区社会工作协会,编印《社会工作简报》。制定了《关于实施抓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方案》,扎实开展“百日攻坚”、“百日扶元”活动,全市率先建立区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委,党组织覆盖率达100%。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社会工作员培训,促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向专业社会工作人员转型,今年,我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考取社工职业资格46人,为历年考取人数最多的一次。全区现有244人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三)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保障“十八大”期间涉军队方面和谐稳定
深化双拥共建。发动全区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印发《区2011年双拥工作总结和2012年双拥工作意见》,实现双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全区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组)27个,召开各种座谈会150个,赠送部队慰问品、慰问金合计51.9万元,全区用于拥军优属活动经费开支160多万元。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区各大型活动,资助部队文体生活设施建设费用24万元,协调帮助解决驻区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11人,军地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全区未发生一起军警民纠纷。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区现有优抚对象239人(其中参战人员167人)、无军籍退休职工和地方代管人员44人。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3月再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发放各类抚恤补助和优待金391人263.68万多元,春节慰问金、临时物价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等32万多元,报销医疗补助619人次13万多元。稳妥开展各类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认定参战退役人员8人,烈士子女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8人,落实了生活和医疗待遇。全区抚恤优待面持续100%,抚恤优待政策落实100%。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逢重大假节日或新政策出台时以短信方式告知优抚对象。健全走访制度,上门走访优抚对象45户,解决困难和问题27件,将政策宣传、精神抚慰、办好事实事落到实处。组织5名残疾军人免费疗养。开展“关爱功臣,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活动,组织全区优抚对象(含参战退役人员)免费体;为19户发放临时救助金、住房困难临时补助6.85万元,缓解生活压力。争取市资金3.5万元对海军陵园进行修缮维护。发放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地方代管人员退休费和节日费234.30万元。妥善处置“十八大”期间涉军维稳工作。牵头制定了处置少数涉军队退役人员维稳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协同全区各有关单位采取解决合理诉求、宣传疏导、帮扶慰问、教育稳控、信息收集研判、应急处置等全方位举措,对维稳任务重的街道上门做好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宣传解释和引导。坚持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每日、重要时节每两小时信息报送和每周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制度,构筑起反应迅速、衔接顺畅的维稳工作网络,会有关单位做好参战老兵登白云山聚集活动现场辨认取证和处置工作,劝返参与集体上访的参战老兵16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完成2011年冬季回乡退役士兵73人的接收安置,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共计897.8万多元。组织退役士兵24人报考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接收安置11名军休干部,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做好医疗保障,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军休二所党总支被评为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规范开展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区、街两级词条的编纂工作。联同相邻行政区民政局开展5条区级界线联合年检工作。受理审核12宗地名命名申请。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今年结婚登记2503对,离婚登记656对,其他事项2543宗,登记合格率达100%。殡葬管理进一步改进。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连续保持100%的火化率,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组织保障工作,全区共接待祭扫群众13万人次,无一例安全事故和群众投诉。经多方协调,茅岗社区蟾蜍石毁坟316穴事件已得到妥善补偿。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卓越亚马逊项目以及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地块迁坟工作,起早贪黑、走村入户,深入宣传发动,耐心细致稳定思想,卓越亚马逊项目迁坟工作已顺利完成,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迁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及时开展低温寒冷天气应急救助和特殊时期专项救助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5人。此外,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廉政防控管理框架体系,印发《区民政局1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党务公开专栏,组织民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和新一轮行政审批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市、区对社会救助资金及扶贫济困日暨慈善日接收捐款审计,办理信访件10多件(含电子信访件),答复率100%,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维稳和综治、禁毒、计生、保密、统计、档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2012年民政工作投入多、力度大、发展快、效果佳,但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困难救济的力度和救助政策体系的衔接还有不足。二是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尚有差距,普惠型福利体系还不健全,供给方式还比较单一。三是社会服务管理还无法适应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职责还要进一步厘清,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还没得到很好的发挥,社区服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涉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维稳形势还不容乐观。
2013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幸福为主旨,全面推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的骨干作用。
(一)以提升和拓展底线民生保障重点,努力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养老资助、住房保障、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制度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审核机制、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重特大疾病专项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参与机制,实现困有所助、公平救助。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救灾物资储备等制度建设,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立信息畅通、处置有序、保障到位、覆盖区、街、社区三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二)以探索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多样化为重点,努力在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跟进区老人院二期工程省市资金项目申请进展,发动社会筹款,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做好运营模式的可行性分析,确保工程如期竣工,顺利开业运作。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力配合市人大代表联组向市人大会议提出相关内容的代表议案。加大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场地建设投入力度,盘活整合星光老年之家、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城中村改造公建配套房屋等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发展公益性为老服务社会组织,规范长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岗街日间托老服务中心运作,建设3个日间托老服务机构(项目)并投入运营,示范带动全区各街道社区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力度,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部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资源衔接,增加居养老服务项目并提高服务实效性和针对性,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学习借鉴香港模式,探索公益性服务岗位(邻舍互助模式)和义工银行的可行性。推动机构养老、日间托老、居家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满足老人养老个性化需求。继续落实长寿保健金、老年优待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继续发展慈善事业,组织实施好“扶贫济困日暨慈善日”活动,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建设,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
(三)以建设幸福社区为重点,努力在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
深化社区服务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创新,完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服务体制,配合市、区法制办编制《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指导目录》及《各职能部门增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流程及审批程序》,协助区政府完善社区居委会考评机制,指导社区服务站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制定居委会工作准入程序和标准,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责权。完善社区居委会考评机制和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利用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把专业服务扩展到社区,增强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印发《区创建城市幸福社区试点工作方案》,协调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幸福社区”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指导金碧、万科花园和南湾3个试点社区对照测评体系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幸福社区”试点创建活动,示范带动全区全面建设“生活甘甜、环境清新、管理民主、服务完善、守望相助”的幸福社区,实现从行政社区向民主自治社区转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指导各社区结合本地资源和需求,组建和规范社区自治队伍,发挥自治组织功能。继续推进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居委会专职人员招聘并做好上岗培训。积极推进区“三化”社会服务工作,整合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等各类服务资源,构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健全并完善“社工+义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形成社会服务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力度,完善专业社工岗位设置,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范围,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日常监管,加快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健全社会组织依法监管责任、培育扶持制度、分类指导服务、党建全覆盖工作等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建立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网络的机制,在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领域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和完善本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依托区社区服务中心的场地资源,加快和完善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培育发展10个公益性、社会服务类、行业性社会组织,争取到2015年实现每万人8个社会组织的目标。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与激励机制,加大社工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完善专业社工岗位设置,加强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第二年度中期和末期评估,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交流会3-5期,编印《社会工作简报》,加快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
(四)以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努力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建设,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协调落实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减免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功臣,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活动,积极为广大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推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两新”组织拥军等双拥品牌建设,继续落实走访慰问、支持发展、帮扶困难等工作制度,开展好元旦、春节及“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双拥活动,推动军地各领域深度融合。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成省市下达的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稳妥做好参战涉核人员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处理好涉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维稳工作。
(五)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为重点,在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取得新突破
完成5条区级界线联合检查,做好地名初审。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完成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巩固殡葬成果,妥善解决茅岗和文冲社区征地迁坟工作。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