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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3上半年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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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3上半年总结三篇

第一篇

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落实各项民生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双拥创建、各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为了做好201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调整了招商队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赴太仓、常州、无锡、合肥、浙江德清等地招商,达成意向入园项目一个。在建入园项目—县美大佳乐工贸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围墙、厂区道路、大门安装等工程,3000多平方米厂房正在加紧建设,已完成投资1000多万元。下一步将加大已入园项目的帮办力度,确保该项目在年底前竣工投产,争取完成今年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大力推进民生工程,社会救助成效显著

1、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今年以来,我县遭受长达几个月的干旱影响,旱灾给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造成很大困难。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8万公顷,成灾面积2.18万公顷,受灾人口43.2万人,农业经济损失达1.04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受灾乡村,调查核实灾情,准确掌握受灾情况。根据受灾情况,及时下拨了冬令救灾款100万元,棉被2000床,春季又下拨了救灾大米50万斤(折款92.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渡过春荒关。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2万户、3.8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救济,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2、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作。城乡低保工作以规范操作程序为抓手,力求公开、公正、公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2013年,审批城市低保对象为6059户,9118人,低保覆盖面达6.7%,目前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81万元,人均月补差金额150元。审批农村低保对象14062户,35267人,低保覆盖面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4%,上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098.3万元,保障对象人均月低保金55元。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3、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有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县完成五保评定7595人,其中集中供养3269人,散居4326人,集中供养率43%。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1800元,散居供养标准年人均1200元(从今年7月份起,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提高到2100元,散居供养标准年人均提高到1400元)。1–6月份五保供养经费共投入557..4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2013年县政府再次把乡镇敬老院建设作为县民生工程,投入325.9万元建设资金,新改扩3所敬老院,新建住房194间,新增床位388张,计划在10月底前全部竣工。工程竣工后,全县可集中供养3657人,集中供养率达45%以上。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1-6月份,为全县8300多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15万元。

(三)抓好双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

1、双拥创建工作强力推进。坚持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为抓手,瞄准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目标,积极谋划全县双拥工作新方案、新举措,全力协助有关部门深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广泛开展双拥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基层、进单位活动,进一步督促落实双拥优惠政策,大力帮助优抚对象、随军家属解决生活、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组织全县开展拥军优属、驻定部队拥政爱民和有关单位爱心献功臣活动,强力推进了全县双拥创建工作。

2、优抚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定期经费政策落实,1-6月份为312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750.88万元,为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参保参合手续,为18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9.98万元。及时下发了军属和优抚对象优待金近300万元。积极会同朱湾镇投资25万多元,重建了东圩烈士陵园,并举办了揭碑仪式。同时,根据省厅要求,集中力量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普查登记。据普查,全县共有零散烈士墓471处,883座,安葬在的有名烈士447名,无名烈士1607名。为下一步抢救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抢救建设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即可全面开展工作。

3、退伍军人将得到妥善安置。2010年冬季以来,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4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56人、城镇退役士兵68人,需政府安置的68人,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办法,今年全县共需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634.74万元,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安置任务。

(四)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政权工作稳步推进

1、标准化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改善社区服务,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今年全县计划完成19个标准化社区建设,标准化社区达50%以上。目前,已完成友谊社区、严桥路社区、西大街社区等3个的标准化社区创建工程,进展不快,下一步要尽快出台我县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争取财政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标准化社区的创建步伐。

2、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四个民主”的要求,结合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难点村治理工作,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对全县241个村在职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为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做准备。同时,加大难点村的治理力度,目前,我县20个难点村,完成治理19个,完成任务95%。

(五)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殡葬管理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力量,大力宣传《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1–6月份,全县共火化遗体1936具,起尸火化6具,火化率达85%。同时,在朱湾、七里塘等乡镇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争取今明两年每个乡镇建有公益性公墓。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健康发展。坚持规范登记程序,依法登记。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着力抓好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今年以来,办理社团登记3个,对1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年检率达到100%。

3、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由我县牵头,进行和凤阳的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现已完成联检方案的制定工作,根据方案安排,双方将在9月底前完成界线联检的外业工作。同时结合市级地名录资料收集要求,完成收集乡镇简介22篇,村、组、自然庄信息5247条,图片资料46幅。

4、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规范运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登记,热情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5372对、离婚登记314对、补办结婚证237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档案入档率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0例,收养合格率100%。同时,定期向县计生部门通报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确保信息通报率100%。

5、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成绩喜人。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不断强化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转变经营方式,深挖潜力潜能。1—6月份,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7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8%。

6、老龄事业健康有了新发展。围绕落实“六个老有”,狠抓了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和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老年人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妥善处理老年信访问题,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按时发放百岁老人健康保健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860本。

(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对重点岗位建立廉政风险评析预警机制,明确不同时期防控重点。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2、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制定行评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把群众关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救灾救济款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制定《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规则》,加强机关干部的效能建设考评。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以“远学杨善洲、近学朱正刚”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素质。

4、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按月报送结婚、离婚登记、收养登记信息,上半年信息通报率达100%;二是三月份组织了全局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孕环情检查,查验率100%;三是制定出台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及民政计划生育兼容政策,对实施计划生育特困户家庭帮扶救济优先照顾,上半年共对112户计生贫困家庭进行救助,解决经费4.6万元。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教育,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夯实基础,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并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状;三是按责任状的要求,确保实现综治目标。

6、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共承办市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4件,现均已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包保责任制。上半年,我局办理来信来访173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7、财务统计工作。按时完成了财务决算和2013年预算的编制工作,民政事业费比上半年同期增长3.8%。上半年,民政事业费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做好民政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并能从台帐提取有效数据。

此外,民政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中的亮点

1、社会救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着力打造动态低保、阳光低保、诚信低保。

2、3所敬老院建设进度较快,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3、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和地名设标工作趋向规范化。

4、全面开通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救助对象明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大力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称号。

6、老年人的生活有新的改善,切实保障和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龄工作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存在问题

1、殡改工作乡镇发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偷埋土葬以罚代处现象仍然存在。

2、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不足,社区服务水平不高。

3、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设施和工作力量还很薄弱。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

和要求,深化民生理念,研究解决民生问题,推进民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努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重点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中的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二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加强对新改扩建3所敬老院的督查力度,确保10月底前竣工,年底入住老人,使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45%以上。三是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提高救助水平,确保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四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做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杜绝非正常现象的发生。

(二)继续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一是抓好优待抚恤工作。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推进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力争七月底前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三是抓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重点是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随时掌握动态,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掌握政策,解决复退军人生产生活困难,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重点抓好“八一”、春节期间慰问活动,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

(三)继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是推进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把解决社区“四有问题”作为社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台阶。全面做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点,在有条件的社区和企业逐步推广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引进资金项目,在我县建立一个上档次、上规模的社会养老机构,彻底改变我县社会化养老工作的落后局面;二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员的素质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强孤儿救助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办法,使孤儿救助政策得以落实;四是依法收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收养法》,强化收养登记手续,规范收养行为。

(五)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老龄工作,进一步提升老龄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对《老年法》宣传,依法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二是做好重阳节活动的准备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推进基层老龄工作发展。

(七)继续强化机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素质。一是抓好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办结,一次性告知;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认真落实和完成好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要有所突破。继续抓好省厅、市局要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民政规范化建设、《民政志》编纂工作,并取得成效。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突出中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文明单位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对全县涉及民政方面的重点工作(工程),要加大督促检查落实力度,按照各项工作(工程)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序时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第二篇

2013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为主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三次全会精神,使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城乡低保。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在具体工作中,从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信息比对、规范档案、资金发放“五关”入手,实行分类救助。一是严格入户调查。乡镇政府做为低保受理核查的主体,对全县现有低保对象逐户登记核查,采取一看(看家庭住房和摆设),二访(访左邻右舍,了解其生活来源),三问(问本人收入来源),四查(查相关证件是否属实),五核(核家庭收入)的方式,摸清每个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等,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拟保对象;对现已超过享受标准的坚决取消资格,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动态管理模式。二是健全审批程序。入户调查结束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中心社区、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乡镇包村(片)干部、社区(村)两委会干部、居(村)民代表、社区(村)党员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20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予以评定并排序。将排序后的困难群众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会讨论研究,经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按困难程序报县局,由县民政局组织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三是加强信息比对。县局将乡镇评议上报后的名单通过经济信息比对系统进行信息比对,通过抽查和信息比对,对于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享受范围,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退回乡镇。四是完善档案资料。城乡低保对象实行统一备份档案管理制,做到“三表统一、四录完善、五照齐全”,即统一《县城乡低保申请表》《县城乡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调查排序记录》《城乡低保对象村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乡村两级城乡低保公示记录》《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审定记录》;申请户住房照片一张、家庭摆设照片一张、调查人与拟保对象合影照片一张、村级评议会议照片一张、乡村公示照片一张。一式三份,县乡村各保留一份。五是规范资金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按“社会化”发放形式。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资金账户,以户为单位,低保资金统一转入户主低保卡中,实现一户一卡;统一发放渠道,按照“民政审批-财政拨付-银行发放-低保户领取”的程序,做到“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统一领取方式,低保对象凭“低保卡”到农村信用社领取,杜绝工作人员及低保户直接领取现金现象;统一发放时间,民政资金由县社会救助办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确保全县低保对象按月及时足额领取补助金,实现民政资金拨付“直通车”。经严格核查,全县城镇低保由原来的2831人核减为2689人,农村低保由原来的11311人核减为7552人,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226.3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77.185万元。

(二)救灾救济和临时救助。由于我县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上半年,干旱和低温冷冻现象比较严重,共造成3万多人受灾,农作物受损面积达2300多公顷,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针对灾情实际,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深入受灾严重的乡镇进行查灾救灾,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救助。共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物)60.5万元。同时,针对困难人员随意讨要,到县级相关部门缠访问题,县局成立了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4名工作人员,每天上街巡查,发现讨要人员给予劝解和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必须填写“县困难群众申请审批表”,经所在村委会、民政站、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递交办事大厅,采取会议研究、文件审批、乡镇支付的办法,共救助各类困难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84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2.6万元。

(三)城乡大病救助。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一是简化了救助程序,医疗患者如实提供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户口本、身份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相关票据以及县民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可直接到乡镇民政站进行申请。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在县人民医院实行“一站式”救助服务。城乡低保对象患严重慢性病不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给予核发500-2000元的《医疗救助卡》。二是提高了救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救助由原来的个人自负费用5000元降低到现在的2000元,救助比例提高到60%;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予以救助,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2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最高65000元。三是及时给予救助,凡救助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者,救助对象提供账号,实行转账支付。半年来,共接到各类困难群众申请161人,经局务会研究解决155人,发放救助金82.586万元。

(四)农村五保供养。我局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局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对五保对象生活进行了普查,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34人,通过大力宣传五保政策,积极引导农村五保户入住敬老院,按照自愿入住的原则,同过填写入住协议,共有251名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75%。严格按照“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0元的标准,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4万元。同时,对全县孤儿和70周岁以上老人建立了档案,全县共有孤儿116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5.68元;共有70周岁以上老年人6178人,发放老年津贴242万元。

二、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一)社区建设。我们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了社区联系居民制度,发放了便民联系卡,积极向社区居民提供群众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年内在桥南、桥北、保娃沟门和胡新庄社区内建立30张床位的老年活动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

(二)村务公开。年初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发了《基层民政站考核标准》,要求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我局于3、6月每季度对全县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各村都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向村民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公开率达90%以上。

(三)“两联三包”工作。在去年包抓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村组为村民解难事、办实事。一是投资5万元,完善了村部活动阵地;二是完成果园管护1223亩,投资防爆网、化肥3万元;投资10万元建果园饮水工程;三是大力种植小杂粮,种植红葱40亩,红皮洋芋100亩,香谷米100亩,糜子50亩,荞麦100亩;地膜玉米260亩,软玉米30亩,发展规模养猪户4-5头10户、2-3头20户,养鸡2500只,为贫困户发放仔猪30头,仔鸡1000只。四是完成移民搬迁10户40人。进行危窑危房改造8户,协调资金15万元对花园寺村的道路进行维修使该村庄道路进行绿化、硬化、亮化,并且在蒋家畔打淤地坝一座。五是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同过培训,共有214人(次)外出务工。力争通过包扶,使该村人均收入达到9860元。

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

(一)殡葬管理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县殡葬改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德明园公墓为平台,按照“政企分开”的思路,将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两部分,公益性公墓由政府管理,经营性公墓向企业拍卖,由企业自主经营。截止目前,共制止在县城规划区内乱埋乱葬现象148起,在殡仪馆办理丧事88起,埋入公墓33人,有效遏止了县城规划区内乱埋乱葬和沿街乱搭灵棚现象,树立了文明葬丧新风。

(二)优抚优待。一在成功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后,积极开展新一轮的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帮扶优抚对象活动。二是将生活困难的325名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定期给予救助;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进行救助,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22678元。三是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我省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参加新农保享受优待的意见”,经我们详细核实,全县共有享受对象139人。四是制定了《关于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经统计,全县共有零散烈士墓436座,同过与烈士亲属签订集中保护协议,将符合条件的,亲属同意后在县德明园公墓内建立“功勋苑”,对所有零散烈士进行集中保护。五是下发了《关于优抚对象入住市八一敬老院集中供养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将本乡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老八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失散红军老战士、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通过签订入住协议,集中到市八一敬老院,经我们认真做宣传动员工作,全县共签订入住意向人员50名。六是对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给予生活补助,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41人,每服役一年每月享受10元补助,共发放补助金6.2万元。

(三)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730对,离婚登记53对,补办结婚证202对,出具婚姻证明291份,合格率达100%。

(四)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撤乡并镇后,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边界地区进行实际查看,对乡镇区域界线进行了重新划分,绘制了1:5万变更后的界线地形图,对全县地名信息数据库各类资料进行充实完善。

(五)陵园管理工作。为打造红色旅游大县,提升服务水平,对讲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面提高了讲解员素质。共接待参观单位22个5000多人次,社会各界群众20000多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六)社会福利事业。本着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就是发展地方经济的理念,在全县新增福利彩票销售点4处,实现销售额150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

(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全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健全了基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建设,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了基督教和私设聚会点的排查、登记、备案工作。同时,联合工商、法制、卫生、食品监督等单位对全县清真食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清真食品行业管理。

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一)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民政为民这个核心,制定了《县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安排》和《党建目标责任书》,一是以年青干部为重点,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中共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2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4名,壮大了基层党组织的力量。二是坚决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凡涉及全局建设发展的大事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别是在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医疗救助等资金拨付方面,凡是没有经过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一律不予执行,杜绝了“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三是加强党建创新项目建设,经认真调研,确定民政系统创新项目为“旗帜引领工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现在建立的民政服务大厅为基础,把服务大厅打造成“党员示范岗”,将各项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做为重点培养对象,统一到窗口办公,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工作,锻练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自身工作水平,实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四是党员远程教育、党员管理、党费收缴、队伍建设都能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全体领导干部时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二是建章立制,成立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县纪委的安排,全体领导干部都结合自身建设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述职述廉述效”。严格按《廉政准则》要求约束自己,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四是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意见”和《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实施方案》,使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三)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牢固树立“立德行善、恭勤为民、创新奉献”的民政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从理论学习、业务知识、改进作风、为民服务方面入手,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二是加强宣传报道,成立了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成立专职通讯员或信息员。县民政“网站”发表各类信息图片新闻和经验材料共1000多条,中、省、市报刊、杂志投稿18篇,发表12篇。三是建立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完善了信访登记册和值班安排,每天安排一位领导带班,2名干部值班,全年,共接到领导批复14件,办理14件,局领导接访群众55件,解决问题55件。案件办结率达100%。四是加强了财务监管。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民政经费的开支坚持局务会集体研究,“五笔会签”制度,做到票据、印章、收支明细帐齐全,严格杜绝了违纪乱支现象。同时,对局属各单位2013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定期报送财务报表,以便了解各单位财务运行情况。五是局属单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局系统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扶包建等工作都能严格管理,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政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些长期困扰民政事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一些工作创出了自己的特色,较好地服务了大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理环境差,自然灾害频发,救灾救济工作任务十分重,开展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二是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多,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户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档案资料不完善,逐级公开做的不够;三是部分干部对民政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民政工作就是“发钱慰问”,没有认识到民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大局深层次上的意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构建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要与自身实际结合进行细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干部教育工作,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面发展。三是强化宗旨意识,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切实树立抓民政就是“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为构建“富裕、文明、幸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篇

一、社会救助和慈善

一是政策救助,截至6月底,全区低保覆盖人数13131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3953.79万元;医疗救助37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23.99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5369人(70595人次),发放补助金4582.98万元;综合帮扶1548人,累计支出帮扶资金410.17万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各类帮困金9756万元,共救助18.78万人次。深入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区级层面相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镇的各类帮困措施覆盖各类对象10.29万人,支出资金4215.38万元。二是慈善工作,举办2013年“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现场募集善款811.84万元,各街道、镇同时组织志愿者在人口稠密的路段设置募捐点,募集善款3.3万元。截至6月底,2013年区慈善基金分会共募集善款1234.39万元,其中,191.12万用于雅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三是稳妥推进各项目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1—6月,廉租房项目接受经济状况委托书2593份,其中复审材料为2133份,复审出具核对报告1760份,终止核对157份。至2013年6月4日,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累计上传核对系统16398户,其中新增核查为1480户,复审14918户。四是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完成2013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共有长寿路街道新湖明珠城社区等四个社区参加申报。

二、社福福利和老龄事业

一是抓好实事项目的落实,桃浦第一养老院已进入室内外全面装修工程;曹杨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已试营业,曹杨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已对外运营,助餐数量约为430客;真如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助餐点已完成硬件装修,进入设备添置阶段,并制定运营方案;居家养老服务老人18188人,其中享受政府补贴老人10113人,自费服务老年人8075人,已完成全年实事项目指标89.16%。社区老年活动室新建、改造项目部分已动工,目前正协调尚未动工的项目抓紧动工;加强老年活动室的管理,下发《区社区居民(老年)活动室活动记录手册》。二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基本落实510号12楼区社区生活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拟定并逐步完善《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讨论稿)》;制定《区2013-2015年养老机构建设行动计划》。做好宜川养老院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就项目成本测算、定价方式、运营方式等方面与区发改委、区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调三毛集团养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指导项目启动的程序和流程;完成2012年度养老机构验审工作,着手制定本区公益性养老机构收费指导价格;按本区户籍比例、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床位利用率等要素梳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库。开展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工作,全区共排查出11户家庭无合法手续收养11名孤儿;开展陷入困境儿童排查工作,全区上报重残困境儿童25名,1—6月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75600元。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1—6月完成销售额2.45亿元,实现利税2578万元。截至6月底,共销售福彩票1.05亿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推进双拥优抚工作,向8600余人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近730万元;完成2012医保年度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工作,做好2013年上半年度6人伤残评定材料的初审、伤残鉴定的组织等工作。落实向全区近2000户(人)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慰问信和慰问品,并上门张贴“光荣人家”。对区域内220名生活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一次性补助,资金总额达15.4万元。加强制度创设,与区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时期军民共建工作的通知》,推进军民共建点的建设;制定《区双拥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和《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区部队、街道(镇)双拥工作职责》,明确目标和任务。二是圆满完成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220人(转业士官2人,复员士官28人,退伍义务兵190人),其中自谋职业211人,占安置总人数96%,双向选择9人,占安置总人数的4%,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自谋职业率比上一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创历届新高,安置进度名列全市前茅。三是做好新军休活动中心办公用房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功能方案的细化等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是加强本区居委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发《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和《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为全区居委会统一制作居委会标牌。做好对全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情况的核对工作,完成2013年计划改造居委会办公用房13家,完成年度指标的65%。做好各街道、镇创建“自治家园示范点”、“市社区建设和谐示范居委会”的指导工作。二是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一门式“三一两全”标准化建设,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第三方评估培训工作,完善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民众的满意度。三是落实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成立区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区2013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拟将招募5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到居民区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基本完成510号9楼区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即社会组织孵化实践园的筹建策划方案(讨论稿)。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年检工作,截至2013年6月底,全区共有各类社会组织实有447家,其中社会团体1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6家。

六、专项事务

在婚姻疏导工作室增设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至今共为760对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做好争创国家5A婚姻登记机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圆满完成2013年1月4日等特殊日的接待工作,积极应对“国五条”出台、申请经适房政策放宽后,婚姻业务量陡增的情况。截至6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4597对,协议离婚登记18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4976份,补发婚姻证书1475份;办理收养登记3例,解除收养登记2例,办理合格率均为100%。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至6月底,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3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人次、老年人11人次、残疾人10人次、送医院救治4人次。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共为163名逝者家属提供政府殡葬服贴4.89万元,帮困济丧4户,为9名逝者开展“千元办丧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