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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一、总体情况
县被列入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县财政局、水利局以财农[]23号联合申请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文件(水农[]25号)批复我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总投资2229.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00万元、省财政990万元、县及县以下财政495万元、群众自筹44.38万元。项目内容包括整治山塘22座,总库容73.22万方,投资1143万元;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项,受益面积0.21万亩,其中新建喷灌600亩、微灌1500亩,投资333万元;灌区改造6项,受益面积1.08万亩,改造渠道长度43.42km,投资753.38万元。
到目前为止,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外石门二道坝灌区改造工程、乡灌区改造工程两个灌区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乡等9个山塘的施工道路约15km建设已完工,部分山塘整治工作的政策处理已完成。其它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工作。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情况
(一)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到目前为止,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外石门二道坝灌区改造工程、乡灌区改造工程两个灌区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乡等9个山塘的施工道路约15km建设已完工,部分山塘整治工作的政策处理已完成。其它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工作。
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完成总投资约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投标等前期费用约200万元,工程费用约200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18%。
资金整合方面,完成高效节水灌溉600亩,灌区改造7000亩。目前所需资金全部到位,工程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65%左右。
根据目前的进度来看,预计在2013年6月底完成全部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成任务。本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将完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全部任务的66%。
(二)重点县建设管理情况
1、重点县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发挥作用情况
县被列入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11月28日政办发[]160号文件,成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有县水利水电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水利局专门成立了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和总工联系分管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局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并按项目分片落实专人,包干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通过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水利水电局成立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各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形成合力,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处于高效运转状态。
2、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规范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水利水电局和财政局研究制定出了《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对项目及项目单位的确定、建设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3、规范建设管理情况
县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政策处理难度大、前期雨季气多等主客观原因,工程进度缓慢。为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县水利管理所制定了《县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推进方案》,本方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要求。县水利管理所每10召开一次工程施工进度推进会,保证了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顺利完成工程施工。本方案对推进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
4、资金拨付及管理情况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核准制。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要求,首先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监理单位审核后签发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再由乡镇(街道)建设管理人员、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人员和县水利水电局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群众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5、建后管护机制建设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工程性质和“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县水利管理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确保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单位为农户的,其产权归个户所有,由农户自主管理;项目单位为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协会的,由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协会管理,实行核定水价、成本收费,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由县水利、县财政部门监督指导,并实施建后管护考核奖惩,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利用。
6、监督检查情况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委托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另外,县水利水电局成立了县水利水电局领导带队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督查组进行检查督促工作,定期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按期完成。
项目单位要选举1~2名村民代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使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管。群众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7、资金整合情况
年计划共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处2200亩,总投资330万元,平桥镇喷微灌3处2200亩,全部属于现代农业园区(属县西部省级农业综合园区)喷微灌项目;灌区改造3处9000亩,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白鹤镇1处2800亩、平桥镇1处4500亩、街头镇1处1700亩;农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共1处4500亩,投资525万元,为粮食功能区服务;农业部门主抓的粮食功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处4500亩,总投资225万元。年计划合计投资1080万元,其中农综部门750万元,农业部门330万元。
到年12月底,资金整合方面,完成高效节水灌溉600亩,灌区改造7000亩。目前所需资金全部到位,工程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65%左右。
8、宣传报道情况
县人民政府和县水利水电局、财政局对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高度重视,多次在县水利水电网、山报等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报道宣传。
(三)重点县建设取得的成效
1、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农田水利积极性的情况
以往的县级水利工程项目多数由工程项目单位所在村村委会作为项目实施业主,很多村民思想上还未转变过来,对县水利管理管理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业主不能理解,工程政策处理难度大。针对这一现象,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分管局长多次亲自到各相关乡镇(街道),就上级政策要求等情况向村民进行解释。在每年的冬春修水利现场会上要求各乡镇(街道)领导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减小了工程建设的政策处理难度,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群众参与程度。
2、与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工程效益的情况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多数与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相结合,尤其是灌区改造工程多数水源以县里石门水库北干渠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作为供水水源,充分发挥了这些骨干工程的工程效益。
3、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吸引农业企业入驻项目县,帮助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情况
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县山茅科柑桔专业合作社、县寒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县绿然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多家单位入驻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内,对项目区域内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
4、带动农田水利投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支农合力,推进县域农田水利规模化发展的情况
为了带动农田水利投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支农合理,根据《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各项规划和结合我县实际,在保证现有各类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农业综合开发类、现代农业发展类、农业基础设施类等涉水资金均纳入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整合范围。资金项目整合要依据规划,将项目安排在相邻相近区域,真正做到项目对接、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根据《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项目单位需自筹占总投资24%的项目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单位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户。
5、改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情况
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对改善区域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山塘整治工程建设,山塘正常蓄水,充分发挥复蓄功能,为下游提供更多的水量,不仅能满足灌溉用水,还能满足部分其他用水需求,尤其是为农村饮用水提供了优质的水源,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身体健康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还能发挥节水、蓄水、省工效益。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并引导农民向科学管理、集约生产方向发展,引导农民向科技要产量、求质量,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灌区渠系改造工程的实施,使渠系水得到了充分利用,合理协调灌溉轮序,妥善解决上下游灌溉矛盾。不仅保障了农田灌溉,还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节水制度与定额用水管理得到了加强,培养了群众珍惜水、关心水、节约水的淳朴美德。
6、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管理的情况
为了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县计划将全县15个乡镇(街道)水利员重新划分,在全县设立6个流域水利站。流域水利站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人事、经费和考核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为了加强村级水利公共管理和服务,县积极开展村级水务员队伍组建工作。村级水务员队伍建设中,与其他村级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整合,力求做到“一专多能”、“多员合一”,原则上一村一员,可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当地水文代办员、山洪预警员、山塘水库巡查员、河道保洁员、饮用水管理员等进行有效整合,能兼则兼,组建一支稳定的村级水务员队伍,协助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村级涉水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解决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的管护和服务问题。同时有条件地方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村级水务员职能。
7、工程效益情况
县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供水量95万m3,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9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1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108.8万m3,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效益达到预期效益指标。年度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14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77.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显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重、分布广。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繁琐,加之工程建设经历农田灌溉季节,政策处理难度大,这些主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建议省水利厅、财政厅出相关的招投标简化程序,以缩短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任务的时间,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工程进度管理
为了确保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一方面我们将加快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一方面我县将对各个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年度总目标倒排计划,并严格按照其实施。另外,我县将继续执行项目督查制度,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县级验收。
2、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施工质量是保证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的快慢。因此我县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工程质量高度重视,我县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施工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