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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严密安排,整改活动既收到了良好的整改效果,又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变化。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有四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专项整改活动开始前,我院即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形成了一个共识,即: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时刻,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们抓好法院审判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为了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整改活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必须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一是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类问题突出反映在审判和执行部门。二是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从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四是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样,明确了整改重点,做到了整改工作的有的放矢。
三、做到三个结合,联系实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为了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院将整改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将整改活动与人大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自7月下旬至11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院2002年至2004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这次评议是对我院三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找出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进行整改的一个契机,因此,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整改活动中查找出的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庭审质量不高;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和合议不够规范等问题,积极落实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是把专项整改活动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我院进行了以环节干部竞争上岗、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一般干警轮岗交流为内容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一批青年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审判队伍的活力,做到了人尽其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审判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大立案、精审判、严监督、强执行的新格局,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整改活动的效果,应充分体现在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上。由于竞争上岗、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客观原因,我院上半年的结案率比较低,积压了一批审判、执行案件,同时,案件调解率、发回改判率仅处于全市法院中级水平。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院性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我院第三季度的结案率、调解率较上两个季度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逐步下降,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四、强化措施,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
对司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留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经过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总结,我们主要抓了“四个规范”和“四项机制”的建设。
(一)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接待是法院对外联系的“主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法院的第一印象,为了把这个“窗口”擦亮,我们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耐心细致,用语文明规范,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予立案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们改造了立案大厅,印制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法庭,通过调解、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开通了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快车道”。速裁法庭成立后,已审结案件87件。其中,有40件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为4天。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我院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和检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高。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管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8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830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29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