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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及暂行办法》,我们佳铁检察院认真学习、把握标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分劈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强力推进,使目标考核工作的开展呈现出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下面分四个方面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一)检察业务建设
1、反贪工作。今年开年以来,反贪局共受理并初查案件线索6件,由于案件线索内容分散,真实性差,虽经大量工作,但大都没有成案,4月份以后,分院集中优势兵力查办“北亚”案件,分三批抽调我院办案骨干13人次,我院顾全大局,服从调度,文秘写作网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分院把“北亚”案件深入查处。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在分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的指挥下,一举突破2起大要案,立案后,经最高检统一协调,将案件移交广州铁检分院承办。
2、渎检工作。今年,渎检部门受理分院交办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件,我们克服人员少,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反贪侦查部门和渎职侵权部门协同作战,一举侦破一起公安干警于生彪徇私枉法案件,20*年9月22日,法院判处于生彪拘役六个月,从立案到法院下判,仅用了不到二个月的时间,连续三年消灭了渎职侵权案件空白点。
3、侦查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截止到11月10日)提请报捕的刑事案件34件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4件45人,其中盗窃15件34人,强奸2件3人,诈骗4件5人,伤害1件1人,持有1件1,人交通肇事1件1人。受理本院自侦案件1件1人,经审查批捕,案件性质为徇私枉法。不批捕9件16人,提前介入5件15人,平均办案时限3天,批捕和不批捕准确率为100%。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5人,按照省院、分院要求达标。
4、公诉工作。受理案件情况。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件75人,本院自行侦查的案件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其中涉嫌交通肇事1件1人,非法持有1件1人,故意伤害3件3人,强奸2件3人,盗窃22件57人,诈骗4件5人,敲诈勒索1件4人,徇私枉法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重大案件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7.1%,全部适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一般案件2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2.8%。受理案件数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1.3%。
公诉案件情况。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向法院公诉案件31件61人;认定罪名分别为非法持有1件1人,强奸2件3人,故意伤害3件3人,盗窃20件44人,诈骗4件6人,敲诈勒索1件4人;公诉案件普通程序10件,其中被告人认罪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案3件,其余均为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限18.8天,公诉案件除1件1人因被告人无诉讼能力法院中止审理和1件1人待开庭审理未判决外,其余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公诉案件下判率分别为93.5%和96.7%;全年无无罪判决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公诉案件准确率、定性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公诉案件无超时限办案。全年无不起诉案件。
5、民行工作。为促进民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民行检察工作的监督职能作用,今年我们与法院民行庭沟通,统计并跟踪2006年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判决率、上诉率等情况,及时上报分院民行处。由于案件管辖范围所限,全年没有民行案件。
6、监所工作。(1)驻所检察基本情况。全年共驻所检察280余天,科长到所检察110余天,主管副检察长检查指导工作50余天,检察长到所检查指导工作6次。对重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180人次;进行大课教育6次;配合看守所进行联合检查50余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防范情况和监管情况发生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了落实。(2)安全防范检察情况。驻所检察人员每天都能多次深入监区进行巡回检察,认真查看监区状况、监管人员的职务状态和在押人员的思想状态,发现问题都能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在节日到来之前和“两会”召开之前,都能召开科务会,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会同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预案,24小时驻所检察值班,有效地保证了看守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3)执法监督检察情况。我们严格按照高检院监所厅《关于对部分省份超期羁押案件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分院监所处的要求,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曲毓庆为组长的核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到看守所对当时羁押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限逐人逐案进行了认真核查,没有发现超期羁押问题,巩固了分院20多年无超期羁押的成果。同时组织科内人员对2003年以来管内被判处管制、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对以上人员的交付执行情况、监管考察情况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的各项检察内容和程序逐一进行了检察,经执法检察,监外执行罪犯都能按时依法交付执行,没有发现违法问题。(4)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标准,大力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申报进入国家三级驻所检察室,经过省院监所检察处的检查验收,今年5月荣获了最高检察院颁发的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奖牌,实现了进入国家级驻所检察室的目标。
7、控申工作。认真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工作原则,全年共接待来访24件26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受理分院批转举报线索11件15人,初查案件6件10人,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署名举报人做到认真细致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服。重视涉检访工作,对“两访一户”采取有效稳控措施,达到息诉罢访。开展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预防工作。今年,我们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法制课2堂,受教育400余人次,新建立了7个预防网络单位。召开两次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对铁路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深入福前线、双鸭山站和房建办施工现场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看守所召开了三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会议,主管检察长亲自讲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针对铁路改革的新形势,我们积极深入到**地区7个被撤并的站段开展撤并前、撤并中、撤并后三个阶段的预防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私分国有资产现象的发生。今年根据铁路局预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们重点在**车务段开展了车务系统的系统预防工作,建立了“两点(福利屯、大陆两个战略装车点)、一线(福前线)”,写出了《全力抓好具有铁路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材料,被黑龙江省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采用,预防调研材料被《黑龙江法制报》、哈铁分院采用4篇。
9、调研工作。今年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加强检委会建设,认真履行职能。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制定了《检委会议事规则》、《检委会例会制度》、《检委会管理办法》、《检委会业务学习规划》,成立了检委会办公室,由主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两名党组成员担任副主任,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检委会坚持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制度,严格案件把关,发挥职能作用,达到了检委会建设规范的要求。全年共召开检委会8次,除讨论案件外,还组织了业务学习,使检委会委员的业务水平和决策能力都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正确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开展调研工作,指导检察实践。按照上级要求,检委会委员带头撰写调研文章,侯书玉副检察长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简论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指挥》的调研文章得到分院认可;副检察长曲毓庆、公诉科长杨成林共同完成《赵岩松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的法律政策适用意见得到分院采纳。
10、法警工作。今年主要抓了“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上级规定,实行统一编队管理。2005年我们新建了“警务区”,为了充分发挥“警务区”的功能和法警服务办案的作用,我们重新调整和配强了法警队。办公室主任兼法警队队长、政治处主任兼法警队政委,两名法警集中在“警务区”办公,5名法警兼司机(以工代干)统一由法警队管理、调度和使用,从而大大加强了法警队伍建设,为服务办案和确保办案安全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练兵规则》,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除派法警参加省院、分院组织的法警集中培训外,日常还坚持按照《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岗位练兵规则》的要求,定期组织法警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使他们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关键时刻拉得出、能战斗。三是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履行法警职责。按照上级要求,法警积极参与办案,在保护自侦案件犯罪现场、参与搜查、执行传唤、拘传、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等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了办案安全,出色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检察队伍建设
11、干部工作。今年干部工作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佳院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坚持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规定,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带领全院干警励精图志,拼搏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一法一条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认真学习落实《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了《检察官法》学习测试和执法检查,29名检察官测试平均成绩达96、22分;按照干部选拔规定,选拔推荐一名正科职干部到分院任职。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及时上报干部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呈报了干部工作信息。干部工作得到分院干部处的肯定和认可。
12、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抓了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干警的业务学习,按照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结合岗位职务进行培训,同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3批8人,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二是抓了干警学历培训工作。领导班子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班子成员83%;全院检察人员34人,本科以上学历25人,占全员73、5%,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检察官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全院从事检察业务部门人员25人,法律专业人员24人,占96%,达到省院规定要求。
13、宣传工作。今年在宣传工作中,我们坚持“突出三个中心”:一是突出党的工作中心,把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中心突出来抓;二是突出检察工作中心,把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宣传工作的中心突出来抓;三是突出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中心突出来抓。截止目前,在各种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篇1086篇,其中:《黑龙江省法制日报》3篇、《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考》1篇、省院《党监广角》发表1篇、《全国铁路检察长研讨班论文集》发表1篇、《三江晚报》2篇、省龙剑网30篇、在本院网站共发稿1048篇,其中转发稿件325篇,自行撰写723篇。
14、纪检工作。今年纪检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成立了惩防体系组织机构,建立了惩防体系“四个一”工作制度,按照分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方案5项任务、13项重点内容、45个考核项点,认真组织、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推进和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领导干部中实行述廉、评廉、考廉活动的规定》、《检察干警拒吃请拒说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所遵循;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各子系统领导、各科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相关的奖罚条件,并分别对副科长以上14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根据分院党组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分别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8日和10月17召开了两次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与会的党组成员进行了个人查摆,查找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形象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党组决议,从而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团结,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今年全国争先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执法监察工作。在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上,按照《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分院纪检监察室的指示精神,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的领导组,设立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日常检务督察工作。全年我们围绕检务督察的内容,遵循检务督察的方法和程序,对全院执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了检务督察,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执行“一案三卡”制度上,按照黑检哈铁分(200*)24号《哈铁检察分院关于在哈铁检察机关实行“一案三卡”监督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严格实行“一案三卡”的范围,牢牢把握“一案三卡”的内容及操作程序,认真实施“一案三卡”的要求,把9类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和范畴,坚持做到“三个一”:科长每月对干警落实“一案三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干警月份绩效考评内容;检务督察组每季度检查一次“一案三卡”落实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院党组每半年将落实“一案三卡”情况向分院报告一次。在检查“四项规定”落实情况上,按照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我们对办案安全、办案纪律、收支两条线、枪支管理等四项工作每季定期检查一次,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按照黑检纪发(20*)6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0*年以来的三类(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进行了认真清理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形成报告上报分院;根据《全省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建立了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对枪支管理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并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按照上级规定,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办案纪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务督察组对自侦的大要案、刑检的重特大案件以及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徇私枉法、以案谋私等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同时,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严密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实效,落实安全措施;科学防范,筑牢安全屏障入手,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办案安全防范的主动权,确保了办案安全无事故,撰写的《开展检务督察,实施重点整治,牢牢把握办案安全防范的主动权》的经验材料,在分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交流,并被推荐到省院,在省院《党监广角》上发表。
三是落实学习贯彻《党章》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工作。根据哈铁纪(200*14号《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活动方案》和分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们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制定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计划,由党组六名成员针对党章和荣辱观教育读本的具体内容组织全院党员进行系统的党课学习,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要求党员结合个人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查不足,落实党章要求,践行“八荣八耻”。为保证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把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注重结合,抓好推进落实,即把宣传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检察工作主题要求结合起来,打牢全体干警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文明创建的基础工作;与评选检察战线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结合起来,大张旗鼓地总结宣传一批知荣辱、明是非的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干警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通过深入开展以“学党章,树理想,我为党旗添光彩”、“知荣耻、明是非、倡新风、塑检魂”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养成践行八荣、摒弃八耻的习惯,确立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的高标准。在检察工作中,勤奋工作,努力争先,为落实省院“考核目标”,实现“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目标积极奉献。
15、党建工作。今年党建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年初,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规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每月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记录、有检查,保证了学习计划、内容、效果的落实。二是坚持“”制度,落实先进性长效机制。我们把坚持“”制度作为抓好党建工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手段,坚持不懈的抓好落实,按照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上好党课,党支部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保证质量。在此基础上,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入手,在构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主要在提高“六种能力”上下功夫: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能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公正执法能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提高检察工作的创新能力;加强检察工作科学化管理,提高检察机关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构筑反腐倡廉屏障。我们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教育有材料、有记录、有特色。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了执法执纪意识,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开展好创建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创建活动的规划和措施,要求创建活动要有规划、有成果、有总结,从选树典型,弘扬先进入手,大力倡导在开展检察工作中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有重点的选树各方面的突出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了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七一”前,经过选拔、推荐,院党支部被分院评为先进党支部、刑检党小组被分院评为先进党小组、三名党员被分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名政工干部被分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检察保障及信息化建设
16、计财装备工作。今年计财装备主要抓了五项工作:一是抓了财务管理,年初预算经费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长了44%(200*年经费预算为31、4万元,2006年经费预算为45万元,增长了44%);年预算比上一年每增长8个百分点(200*年预算2185千元,2006年预算3238千元,实际增长了48%)。面对资金紧张的严峻形势,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从强化预算,节约开支入手,广泛宣传,增强业务科室的节约意识,教育干警注意节约开支;根据今年工作规划,对全年办公用品,办公费、差旅费、耗材和装备购置所需资金认真进行预算。严格控制;节约资金通过向分院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理解和支持。认真执行检察长“一支笔”审批和资金流转程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有效控制成本,认真审查把关避免浪费。今年三次接受上级对我院财务工作进行的审计,无违规违纪达到财务管理标准。二是抓了“五项工作”管理。对办公设施、器材设备、车辆、服装、公务用房等五项工作实行微机管理、分项建档,达到数据登录准确,帐物相符。三是枪支弹药管理。今年根据《全省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枪支弹药认真建档,实行微机化管理,并于4月25日和9月21日进行了两次自检自查,经检查枪支弹药管理符合规定,并及时完成了省厅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路局要求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建档,并输入微机管理,受到路局资产清查工作组的充分肯定。五是统计报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反馈信息,认真及时准确填报各种数据材料,没有出现如何失误。
17、技术工作。今年按照省院技术部门规范化建设标准我院已有专用中心机房,并配备防静电地板,2台服务器和交换机,布线标准均达标;已建立本院专线网信息系统;三级网建设已完成,已开通数据传输;电子邮件已与上级实现互通达标;专职人员四季度参加省院培训。
(四)检察管理机制建设
18、业务管理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每名干警案头一套案件流程图,严格执行案件流转程序,各办案环节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各业务科室建立并实施了案件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关,保证了案件质量,实现了质量立检的工作目标。二是严格执行各项业务工作相关制度、规章及法律规范,严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规范办案,遵章守纪。三是各业务科室能够按要求认真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数据并及时将各项业务数据收入数据库。对所办案件卷宗、法律文书统一装订定期自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四是监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实现了微机、监控联网。五是结合工作实际,五大信息软件投入正常使用,检察业务和队伍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19、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今年,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了“六落实”:一是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佳铁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抓好落实;二是各种报表、案卡、数据准确、及时,《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得到落实;三是检察信息报送及时,全年报送检察工作简报7期、检察信息10期,《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工作综合评价办法》得到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没有发生失密、泄密现象,《保密制度》得到落实;五是档案管理达到“省级标兵”标准,配备了专用计算机和管理软件,实现了微机管理。六是密码传真机房达到一级标准,三级机要通道已开通,《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密码传真机房评级标准》得到落实。
(五)检察形象建设
20、表彰奖励工作。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哈铁委联(*)1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省院、分院的各种方针和工作要求,从提高认识强观念、精心谋划求发展,加大力度抓办案、公正严明强执法,以人为本夯基础、提高素质建队伍入手,全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于200*年被哈尔滨铁路局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在今年工作中,我们继续坚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不断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积极为哈局中心工作服务;从严管理,增强素质,全面树立佳铁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创造条件,从优待检,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从而保持了局级“文明单位”的称号。二是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精神,从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激发全体干警争先创优积极性入手,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先后选树了全省检察系统优秀驻所检察员、哈铁分院三等功荣立者汉明、全局政法战线“学创”活动先进个人张喆、杨成林、哈铁分院“十个第一人”活动“控申第一人”三等功荣立者邹向杰、哈铁分院“十个第一人”活动“调研第一人”三等功荣立者王鹏成等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号召全院向先进学习,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工作的健康发展。
21、外部评价工作。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纪检、政法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准和尺子,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工作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纪检、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22、人民监督员工作。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省院会议精神。3月30日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王国栋副检察长的重要讲话、钱毅处长的工作报告和王键伟同志的总结讲话以及交流的经验材料,从强化思想意识、学习意识、调研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入手,全面落实省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佳铁院200*年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定》,调整配强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枢纽作用,注意协调好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的关系。定期召开有关领导、人民监督员、业务部门人员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按照高检院《若干具体问题意见(二)》和《实施规则》,明确责任目标,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到人,切实保证“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得到有效监督。同时规定,检委会研究“三类案件”时,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人员必须列席检委会。三是突出监督重点,规范工作行为。按照《若干意见》和《实施规则》的要求,严格“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程序和方法,认真执行法律文书,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
23、阶段性重点工作。今年自今年3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们就把这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深入抓好落实。主要抓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对照检查和认真整改四个阶段的工作。(具体内容附后)
通过对全年目标考核情况的兑标,按照省院《考核办法》五个方面、23个考核内容、131个考核项点逐一兑标自检自查,感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应该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200*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工作中的几个特点
今年,我们佳铁检察院坚持分院“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的目标项点,紧紧围绕铁路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开展工作。工作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中心,抓住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自今年3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们把这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深入抓好落实。主要抓了四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搭建“三个平台”,奠定活动基础。接到分院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会、全院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学习动员,全体干警对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了清醒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为了保证教育活动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不走过场。我们把教育活动与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结合”,即: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促进队伍素质提高,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成效;同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执法思想、执法理念的高度深入剖析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让人民群众及时看到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全国争先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领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主旨和灵魂,狠抓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落实“六个突破”58个项点,突出工作亮点,展示工作作为,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效来检验实现全国争先工作目标的成果。由于我们按照分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搭建了思想、组织、工作三个平台,有效的推进了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
二是坚持“三个到位”,抓好学习培训。为了抓好学习培训阶段的工作,我们积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学习的组织机制和制度机制。制定了学习培训阶段的总体规划和脱产集中培训的具体规划,成立了学习领导组、学习督察组和学习组织组,完善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讲评制度和交流制度,落实了人员保证措施、时间保证措施和内容保证措施。为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我们从工作实际出发,采取了紧扣计划自我学、集中辅导专题学、业余时间补课学、外出办案带着学、交流体会互相学、专题讨论深入学等学习“六法”,保证了学习质量。与此同时,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更贴近检察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面对奖牌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迎七一我为党旗添光彩”进一步发挥了党员作用、“法治理念在我心中”进一步增强为民执法意识三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组织干警进行演讲,抒发学习感受,展示学习心得,促进了学习的深入开展,使全体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得到了升华,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和内涵。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反思。在查摆阶段,我们通过认真的查摆,共收集到意见和问题81条,其中院领导班子14条,职能科室14条,干警个人53条。经过认真梳理,党组逐条研究,共归纳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学习不认真、不自觉,学习笔记记录不全,学习体会不深刻,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识浮浅,查摆个人问题没有切中要害。
(2)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案件中追究犯罪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的扩大侦查线索,深挖余罪;个别干警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漏项和错误现象。
(3)服务大局意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职务犯罪个案中,重打击轻预防,注重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往往轻视办案的社会效果。
(4)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提审中有3名干警提审2名嫌疑人的现象。
(5)开展法制宣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工作中只局限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制宣传任务,而主动深入基层搞调研、法制宣传少,即使开展了一些诸如举报宣传周、侦查监督宣传周等活动,但是在宣传的深度上、广度上,以及形式和效果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6)涉检上访息诉工作还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如对上访老户胡子玉,虽经两级院对其申诉上访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依据给予了答复,但仍没有达到息诉的目的。近期胡子玉又到分院进行上访,并声称如达不到上访要求,将继续上省、进京,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达到息诉的目的。
(7)检察监督工作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在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由于监督意识不强,发挥监督职能的观念弱化,因而存在监督不力的罚金刑适用较多的问题,我院业务职能部门虽然也进行了适当的纠正,也因顾及检法两家的工作关系,未能开展大胆、有力的监督。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开展的广泛和深度也未能达到要求,不能经常性地深入发案单位和受案单位开展走访和调查,对公安机关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以及羁押、审讯是否合乎程序法,也缺少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仅限于案件卷宗的范围之中,纠其原因,也主要是顾及公检两家的工作关系。
(8)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分院管理规范》,迟到、早退、中午饮酒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
四是落实整改措施,着眼长远机制。我们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在每个科室、每名干警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全院制定了8条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公正执法能力;
(2)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执法水平和能力;
(3)进一步追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全面提高履行职能和服务大局能力;
(4)进一步严密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全面提高遵章守纪能力;
(5)进一步在宣传的形式和效果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法制宣传能力;
(6)进一步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处理力度,全面提高涉检上访息诉的能力;
(7)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意识,全面提高侦查、监管、审判监督能力;
(8)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全面提高队伍的科学管理能力。
在此基础上,着眼规划办案、办公和队伍建设的长远机制,全面落实《分院管理规范》,把基层院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把握标准,注重实效,全面落实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目标
按照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我们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强力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省院下达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1、统一思想认识,打牢落实“考核目标”的思想基础。省院下发的“考核目标”是在2005年目标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的,是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奋斗目标,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总抓手,是衡量工作好坏的一把尺度,是我们实现全国争先创优目标的基准线。“考核目标”中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分解得很细致,涵盖的工作内容和考核细则也很多,加在一起共5个方面23个考核内容131个考核项点,要掌握这些内容,就必须集中时间逐条逐标准地组织好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考核目标”上来。为此,院党组几次例会专题研究,并召开子系统会议具体分析,充分认识到,省院制定的考核目标是我院年内工作应该达到的基本标准,这是一个起码的工作要求。完成基本目标是前提、是基础,多办案、提高案件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推动工作创新,实现全国争先,才是目的和结果。如果我们只满足于完成基本目标,就会导致分院的整体工作在全省分市院排位中下滑。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多办案、办好案,力争在考核中达到优秀档次,在全省D类基层院排序中争取好名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奋斗目标。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同时也增强了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两个目标”的责任体系。为确保完成省院下达的考核目标,我们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突出中心意识。把“考核目标”作为院领导推动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形成“一把手”摆布各项工作以“考核目标”为中心、主管检察长抓分管工作以落实“考核目标”为中心、各科室长落实工作以“考核目标”为中心的中心工作意识,使“考核目标”成为贯穿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二是细化考核标准。我院认真研究省院下发的对基层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考评办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推进计划和实施措施,把23个考核内容具体落实到子系统和各科室,把131个考核项点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各科室针对考核项点找准薄弱点,选准突破点,创建成功点,在重点工作目标难点上攻坚克难。在确保完成80分基础分的同时,把重点放在20分的加分项目和反贪、渎检10分加分(100分之外的)项目上来,确保该得的分得足,能加的分加到上限。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系统把关,各科室长具体对口负责的责任体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科长组成。各职能科室都指定一名专人负责目标管理综合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每月末28日前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报送院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院主管检察长和党组成员都负有主管责任,担负起所分管业务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指导、督导职责,每季度末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形成上下互动的责任网络,指导推进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考核目标”取得实效。一是抓指导,整体推进。院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坚持每月定期对各科室开展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帮助解决,确保目标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抓典型,以点带面。我院坚持“打造工作亮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把预防职务犯罪、公诉案件质量、实施检务督察作为今年工作的“亮点”和品牌,要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用单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深入,用典型推动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抓考核,检查落实。为了保障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我们对目标实行动态考核,每月总结汇报工作首先总结汇报目标管理工作,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对工作的弱项和难点进行“会诊”,提出解决方案,纳入下月攻关目标,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服务大局,体现特色,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开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中政委、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指示精神,结合铁路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坚持做好“四个一”,全力抓好具有铁路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有效的预防工作,职务犯罪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为铁路的改革和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树立一个理念,服务铁路跨越发展大局。随着铁路的几次大提速,长大重载运营模式的推广,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步伐逐渐加快,这就更需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法制的环境中生长;需要我们检察机关通过有效的宣传、预防,让我们铁路企业的决策者了解、熟知法律,依法改革,依法办事,让职工群众了解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才能畅通无阻,改革的步伐才能更快。因此,我们坚持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发挥职能作用,打防并举,通过打击、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观念的更新,认识的提升,为我们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及站段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两级预防组织机构,形成了覆盖率100%的预防网络体系,健全了“三员”队伍。根据铁路分局撤销和站段撤并的实际情况,我们还及时地对站段的预防组织机构进行了二次调整,对预防组织的成员进行了及时补充。同时,针对铁路企业的工作实际和易发生职务犯罪犯罪的环节,我们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立项制度,检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制度,检察机关与站段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23项。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如货运的请、发车和调度环节,客运的客票出售环节,铁路物资的采购环节,线桥工程的承发包环节等环节,与有关部门制定了权力流程图,按权力的流程环节制定了严格的防控制度。对“六管”人员,如管请、配车人员,客票管理人员,物资采购管理人员,工程开发管理人员,财务计划审批人员等,配合站段纪委制定了约束制度。在宣传工作上,我们从扩大宣传阵地入手,制作室内宣传板2块,宣传墙1面,室外宣传板2块;在院门厅建立《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电子滚动字幕并连续播放;将《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印制成宣传单2000份,到网络单位开展宣传;院党组6位成员亲自备课到站段讲授法制课;编写预防工作简报、信息4份。同时,我们与预防网络单位共同行动,对预防的各类表、簿、卡、文件、影像资料等进行归类和整理,形成预防工作卷60卷并进入微机管理。
二是突出一个重点,打造铁路运输良好环境。通过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在查办职务犯罪中体现预防;通过加大快捕快诉工作力度,在专项打击中体现预防;通过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在“一清二查三堵”中体现预防。今4年以来,通过办案,我们向发案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口头建议10次,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20余项。
三是抓住一个关键,构筑铁路特色的预防体系。我们抓住春节、寒暑假车票紧张和春运车皮紧张的关键环节,适时预防;同时,抓住管理车皮、车票、物资采购、工程承发包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预防;另外抓住分局、站段撤并的关键时期开展专项预防,使预防工作针对性强、效果好。
四是开展一个活动,活化铁路预防工作载体。我们通过确定一个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开展特色预防;建立两个教育基地,集中培训,开展廉政教育;选树三个先进典型,榜样引路,开展自我教育;运用四个现实案例,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等手段活化教育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坚持“四个一”,全力抓好具有铁路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被分院和省院采用,并被推荐到高检院。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院在分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总体要求做了一定工作,但按照省院、分院标准和先进院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是由于案源枯竭,案件线索质量不高,前3个月反贪局虽然初查案件线索6件,但都没有成案,自侦工作远远落后于其它基层院。4月份以后,分院集中优势兵力查办“北亚”案件,分三批抽调我院办案骨干13人次,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在分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的指挥下,一举突破2起大要案,立案后,经最高检统一协调,将案件移交广州铁检分院承办。总体看,我院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上力度还不大,效果不明显。
二是对缠访老户还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稳控上访人,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三是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稳定干警队伍,不出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将在明年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四、200*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00*年我院将在省院、路局党委和分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分院“一年全员提素,两年打造精品,三年冲出国门”的总体部署,以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中心,以落实全省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工作为主线,以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以全员提素为目标,振奋精神,再鼓斗志,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期到必成,全面完成省院、分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再创佳院新的辉煌。
1、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打牢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明年在十个月的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深化”:一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要克服厌倦情绪,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上来;二是深化学习,把握实质。要通过《文选》等一系列文件的学习,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根植打牢;三是深化查摆,认真整改。要把查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的进行再分析、再认识,真正作到整改问题不留尾巴,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四是深化管理,完善机制。按照上级院的指示精神,抓好“四个体系”、“五项机制”建设,建立起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
2、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真正发挥铁检机关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办案质量效率年”活动。突出抓好案件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落实办案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铁检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牢牢把握案件质量关,办铁案、办精品案,使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3、进一步深化目标考核,在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中再上一个新台阶。
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是衡量全省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的一把标尺,基层院工作的评价靠目标考核、靠数据说话,佳院全国争先目标的实现仅仅是争先创优工作中的一个阶段,按照分院党组“一年全员提素,两年打造精品,三年冲出国门”新一轮三年奋斗目标,按照省院的高标准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高的目标需要攀登,因此,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们决心再深打基础,再创新的业绩,争取在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和综合素质。
200*年是分院提出的“全员提素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深打基础,把握机遇,把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和综合素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司法考试作为一个突破点,全力公关,力争有新的突破,以此带动全员素质的提高。
**铁路运输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