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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荔湾区被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市殡仪馆邓长宁同志被人事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被评为“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越秀区民政局被省人事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等等。回顾过去一年,我们的主要成绩:
(一)制定实施分类救济政策,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去年6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从7月1日起,对全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根据家庭结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等不同情况,分类给予特殊补贴。全市共有34444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分类救济,新增救济金1172.72万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市委朱小丹书记称赞“分类救济是我市落实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的创新之举”。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6397户、12122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81户、669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41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55万元,其中城镇、农村人均月补差额分别为195元、58元,高于全省人均月补差水平。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五保对象5603人。从化、增城、花都共建成“五保村”18个,入住率达95%以上,五保对象基本实现了“离户不离村”的相对集中供养。从4月份起,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78795人次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1005万元,并有2305人次特困病人享受城镇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支出资助金1755万元。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增加了生活用水和数字电视维修费减免、液化石油气临时补贴等措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加大,开展了流动救助服务和特殊困难对象跨省协助返乡工作,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314人次,对1668名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了救助保护,协助307名流浪精神病人返乡。针对困难群众的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各项帮扶救助措施和经常性走访慰问工作也都得到落实。
(二)老龄工作成绩突出,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维权成效显著,市老龄办被评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我市老龄工作第三次在全省市级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居第一。社会福利机构发展迅速,新增床位1358张,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96间,床位22762张,其中民办社会福利机构60间,床位9366张。我局精神病院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救治病区、市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市老人院临终关怀大楼动工兴建,提升了我市福利保障能力。*寿星大厦等4间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分别荣获省一、二级社会福利机构称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从老城区扩大到萝岗等7个区106个街道,“星光老年之家”覆盖了全市80%的街道(镇)、社区,越秀、荔湾两区已有1460多户老人享受“平安钟”呼援服务,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度晚年提供了保障,市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残疾孤儿18名。积极探索残疾孤儿养育模式,208名残疾孤儿顺利进入家庭寄养,60名残疾孤儿进入异地福利机构代养。社会福利企业继续发展,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6亿元,利润总额3859万元,有力促进了残疾人集中就业,提高了残疾职工生活水平。
(三)福利彩票销售创历史新高,支持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积极加强与民政部、财政部沟通协调,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继续保留发行机构进行运作,在没有发行权,只有代销职能的情况下,全市福利彩票销售人员努力克服种种困难,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9.26亿元的年度销售任务,突破年销售1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9.7%,筹集福利金3.47亿元,其中市本级留成1.017亿元,创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历史最好成绩。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全年资助福利公益项目108个,资助金额7366万元。其中,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1456万元,资助“星光计划”项目480万元,资助社区建设项目229.6万元,资助社会福利事业项目1859.3万元,资助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项目1560.9万元,资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1580.2万元,资助贫困村低保项目200万元,为我市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慈善捐赠突破亿元,救灾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热心资助下,成功举行了“*市20*年抗洪救灾捐赠活动”,当日捐款超过1亿元;积极开展了“市慈善会成立12周年纪念”、“慈善新春送温暖”、“慈善杯高尔夫球赛”、“慈善杯乒乓球赛”等慈善活动。市慈善会全年募集善款1.56亿元。慈善实体项目惠及特困群众面不断扩大,全市“慈善门诊”点增加至18家,每年约有1万多特困人员免费就诊;“慈善超市”增加至11家,为困难家庭提供了价值约250万元的生活用品的实物救助。各区、县级市慈善活动踊跃,天河区慈善会成立了龙洞街、石牌街慈善分会,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海珠区在区内工商银行网点设立捐款箱,资助慈善超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积极开展,市捐赠站全年接收捐款357万元,捐物237万件,对口帮扶了广西百色市及我市从化、增城等贫困地区。全年发生灾情7次,民政部门均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认真落实灾民生活保障措施。
(五)社区建设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展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重新修订《*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增强了整体工作合力。我局统筹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先后出台了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居委会建设、社区环境整治、老城区物业管理、社区体育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文件,提出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精心谋划了我市新一轮社区建设任务,有力推进了“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我市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各级政府加大了社区建设投入力度,全市社区居委会基本解决了“有人办事、有址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营造了社区建设的工作平台。截止去年底,全市1356个社区完成了居委会办公用房达标任务,达标率升至95%,荔湾、花都、南沙区和增城、从化市做到了100%达标。市、区两级财政共增加支出6559万元,从7月起给社区专职人员增加工资月人均760元。黄埔区制定了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本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义工组织不断壮大,全市62万注册义工(志愿者)活跃在社区及慈善、公益、福利服务等领域。举行了*市第二届“义工之星”和优秀义工评选活动,表彰了50名“义工之星”和优秀义工,推动了义务(志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六)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要求,将村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在市农村专项工作会议上对规范化建设和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和区(县级市)重新单独设立了村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了联系点,积极抓好14个村务公开示范点建设。通过抓好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跟踪督促检查,全市1146个村全面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465个村按省的要求完成了村务公开栏统一模式建设,230个村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其中,番禺区有120个村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比例达到48%,高于省要求达到20%的指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3月底前,依法完成了我市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收尾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农村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科教拥军活动创新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率先成立*八一远程教育学院并在基层部队建立教学中心,基本保障了部队官兵不出营区就可以参加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等科教拥军活动,深受部队官兵欢迎。我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先进单位”,率先开展的科教拥军做法被省树立为先进典型。全市各单位共投入经费9100多万元,支援部队建设项目165个,并安置随军家属780多名,安置转业干部2500多名,较好地解除了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在全国率先开展军民共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全市有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先进单位,涌现了“爱国拥军模范”——民营企业家谢仲馀等先进典型。驻穗部队积极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巩固,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八)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优抚安置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士兵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重大决策,主动统筹协调,及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下达预培训计划,共安排38所学校63个专业3000个学位供退役士兵选读。全市共有1655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培训,占当年应参加培训退役士兵人数的97.1%,圆满完成了任务。白云区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489人,退役士官53人,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均达100%;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460名,落实了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以上,抚恤补助标准名列全省前矛。广泛开展了“情系功臣”巡回医疗和解困活动,出台了给予六级残疾军人液化气补助等优惠措施,优抚保障水平不断有新提高。依法办理追认革命烈士3人,评残201人,一次性抚恤138人。在全国率先筹建了英烈宣传网站。按时保质完成军供任务,受到总后勤部和民政部领导的好评。
(九)自律与诚信建设成效明显,民间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截止去年底,全市民间组织发展到3232个,比上年增加141个。组织开展了全市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我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组织开展了“发展民间组织,构建和谐*”系列活动,建立了“*民间组织信息网站”,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竞赛电视专题晚会”,组织100多家民间组织开展了大型公益咨询服务活动,扩大了民间组织影响力,增强了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去年,全市有3家民间组织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有33家被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清理整改和重新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市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规定》,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继续开展了清理和规范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及时查处了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非法违法活动。
(十)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规范,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包括区划移交管理、行政区域面积数据统计、调整区域界线的勘定报批等工作。完成了萝岗区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置,番禺区桥南街、沙湾街的行政区划调整等工作。完成了与韶关、清远市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以及金沙洲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工作。完成审批地名470个,并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年办理婚姻登记98944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我局和天河区、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5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行周六半天以及三大节假日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制度,受到群众好评。完成了上年度市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火化率连续第六年实现100%,基本完成了清理“三道两区”历史遗留坟任务,配置了1349名村级殡葬管理专兼职信息联络员,违法殡葬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殡仪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殡葬工作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此外,民政系统在办理政协提案、推行法制建设、开展信息工作等方面也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的表彰。
回顾一年来的民政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民政工作关乎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只有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做一个有心的人、心重的人、心诚的人,脚踏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才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民生为重的工作理念。民生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关注重点,也是民政的职责所在和工作重点。只有想方设法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着力解决好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民政工作才能取得应有的地位,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人民的肯定。
三是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的工作姿态。改革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研究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注重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推进民政事业不断上新台阶。
四是必须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民政工作者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乐于奉献,扎实工作,讲求效率,才能做到改善民生、保障民权、发展民利、维护民益,推动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适应;民政工作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与民政任务日益加重的实际还不适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适应;社会救助体系仍不够完善,农村救助工作与城镇相比还有差距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