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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成员单位的协助下,在各基层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以活动为载体,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整体防范联动工程,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和谐有利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机制建设,整合成员优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整体发展。
1、组织体系严密,领导高度重视。县未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未委会领导小组成员。2008年底成立“12355星光自护学校领导小组”,由团县委叶东同志任组长。在各基层团组织中设立专职权益委员,为所有学校配备法制校长。及时下发2008年未保工作要点,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闲散青少年排查和管控以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基层共青团工作考核内容。年底,希望工程*工作站获得“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工作站项目管理奖”。
2、成员单位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未委会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制定《*县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内容、报送原则、信息处理及考核办法、信息工作要求,确保各委员单位和各乡镇更好地交流工作经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统一安排参加了年终综治工作检查,通过检查促进工作,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县未委会逐步探索建立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与关于青少年事务与法律界别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逐步建立起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案例、做法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沟通,借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平台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3、整合社会资源,狠抓“69140120”青少年心理与维权热线建设。县未委会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加大服务青少年力度。成立“69140120”青少年心理与维权热线,招募心理咨询志愿者,聘请心理咨询教师、法律咨询专家等专业人士,为我县青少年提供在法律维权、心理健康、政策咨询、就学助困等方面公益咨询服务。热线通过组织志愿者定期研究热线咨询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进一步贴近青少年需求,服务青少年成长。
4、建立健全法制校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校长作用,进一步延伸青少年法制教育作用。近年来,法制校长工作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力量,一直以来受到县未委会的高度重视,全县71所中小学校配备法制校长连续4年达到100%,学生每学期至少可以上2课时的法制教育课和自护训练课,有效提高了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在工作中通过法制校长聘任、法制校长研讨会、“十佳法制校长”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激发法制校长的工作热情,深化法制校长工作。在全市优秀法制校长评选活动中,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副大队长陶严学等4名同志成功当选。县未委会先后组织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教委等未委会成员单位就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制定和完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此外,县未委会高度重视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纳入了“五五”普法和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县教委将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了学校的有关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为切实做到法制教育、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县在整合县内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团市委、市未委会的教材、师资等资源为我所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开拓工作思路。
5、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工作有效推进。县未委会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2万元。2008年,未委会向15个乡镇和1个城镇办事处每个单位拨付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专项经费1000元,各乡镇同时也投入部分匹配资金,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坚持用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成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和谐*”、“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和谐*建设。围绕创建全国生态县、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等我县中心工作,抓住植树节、“世界地球日”、“世界清洁地球日”等教育契机,结合“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要求,开展“青春奥运绿色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奥运在我身边绿色在我心中”作品大赛、“创建国家生态县青年志愿者清洁城市行动”等主题活动,教育全县青少年为家乡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2、面向社会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职责,未委会成员单位印制了涵盖“两法一条例”、青少年自护知识汇编、普法诗歌、漫画以及相关案例等内容的《与法同行伴你成长》法律宣传书籍,开展“妫川‘五五’普法四季行”活动,组织我县1000名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举办了以“志愿*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以“情景剧大赛”、“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将学校普法、社会普法、家庭普法、行业普法有机结合,有效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社会依法保护青少年的良好氛围,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未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自身所依托的共青团组织优势,通过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69140120青少年心理与维权热线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青少年自护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生防火、防盗、防抢课外实践活动,开展佳羽有约“国际家庭日”、“与大学生面对面”心理访谈节目,进入石河营西和燕水佳园等社区为同学和家长解答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组织青少年代表参加12355北京市星光自护夏令营,邀请12355北京市青少年心理与法律援助热线主管何明华老师、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老师对青少年工作者及家长进行青少年心理培训。此外,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抵御侵害、健康成长,县未委会成员单位利用社区学校、青年中心举办“和谐家庭、快乐成长”周末公益大讲堂活动,请身边的好家庭、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为社区居民授课,为社区家长、青少年传授如何构建和谐家庭、如何躲避危险、如何关爱社会公益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通过多层次,多类型,多渠道的青少年自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青少年自护教育的覆盖面,提高青少年自护本领,县未委会积极争取市未委会优势资源,目前正在我县城镇办事处、*镇、永宁镇3个重点地区建设12355星光自护学校,预计2009年暑期可正式投入使用。
4、坚持做好、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是青少年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县未委会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为契机,实施“青少年远离行动”和预防艾滋病“青春红丝带”行动,积极策划寓思想性、教育性、娱乐性为一体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禁毒宣传志愿者进入学校、社区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和“珍惜青春放飞梦想”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发放知识手册,张贴艾滋病预防宣传画,广泛宣传危害、预防艾滋病等相关知识,教育青少年远离、预防艾滋、珍爱生命、健康生活,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禁毒、防艾意识。
三、关注重点人员,扶助弱势群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专题部署重点人排查管控工作,完善基层组织机构,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一是健全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在我县15个乡镇和1个城镇办事处设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机构,不断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基层深入,整合村委会、社区、文化大院、青年中心等可利用资源,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对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进行法律知识等相关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收集我县“失学、失业、失管”人员信息,对社区闲散青少年信息系统实行定期更新,对重点人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三是抓暂住地流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维权工作,针对流动青少年特点采取主动服务和宣传为主的服务形式,以民工子弟学校为主、以建筑业和企业为辅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四是针对问题青少年,采取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形式,加强励志教育,针对服刑期已满的青少年,协调相关单位建立帮教档案,坚持做到上门走访一次,上法制课一次,办实事一件,以结对帮教的形式开展长期的帮教工作,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是在年初“两会”、开展平安奥运工作、奥运火炬传递期间诱发的抵制家乐福超市等重要敏感时期,县未委会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发挥学校、城镇办事处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大量细致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等高危青少年群体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及心理疏导工作,千方百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要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今年,我县有25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较去年减少28人。
2、继续加大对贫困残疾青少年的帮扶力度。认真做好“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奖学金”、“爱心基金”等希望工程品牌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捐物,大力缓解我县部分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截至2008年底,我县有317名贫困中小学生获得各类捐助,累计金额达到277300元。其中,227名中小学生获得“希望之星1+1奖学金”;40名中小学生获得“爱心基金”;40名中专生获得“金龙鱼奖学金”;10名大学生获得“学子阳光奖学金”。未委会积极组织开展“服务青少年月”活动,在十一中学全体班级建立了希望图书角,继续实施“希望工程职业教育助学计划”,在我县第六中学建成了今年北京唯一的“金龙鱼希望工程班”,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并组织我县共青团员自愿交纳特殊团费,共为灾区的妇女、儿童募捐共123197.04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县未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未委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后县未委会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项目化为龙头、以信息化为纽带、以法制化为保障、以社会化为平台,继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有效开展。